結(jié)合《論語》,談?wù)剬θ?的理解。
我需要一份系統(tǒng)總結(jié)的答案,謝謝咯
論語之論語之論語之論語之““““仁仁仁仁”””” 孔子在《論語》中,談到“仁”的地方有一百零五次之多,雖然涉及的對象包括了禮義忠恕勇孝恭敬等廣泛的領(lǐng)域,但是強調(diào)“人而不仁,如禮何
人而不仁,如樂何
”又說:“吾道一以貫之”。
孔子以“仁”為其學說的根本之道,是比較沒有爭議的。
問題在于,什麼是“仁”呢
一.至道無形 對于“仁”,孔子在回答弟子的提問時給出過若干不同的答案。
對顏淵說“克己復禮為仁。
”對仲弓說“己所不欲,勿施于人。
”對司馬牛說“仁者其言也韌。
”對樊遲說“愛人”,又說“居處恭,執(zhí)事敬,與人忠。
”對魯哀公的提問,則說:“仁者人也。
”學者多以訓詁和語義的角度去推敲。
例如,以“二人”解釋仁為親親之義。
《說文解字》解做:“仁,親也,從人從二。
”但是現(xiàn)在有的從出土古字中讀到“上人”(人字邊在上,二字在下面),乃謂仁指上等人之間的愛。
以此類推,莫衷一是。
這就給后人留下了許多揣測的空間(或曰做學問的空間)。
也有的學者,據(jù)此認為孔子對“仁”的概念含糊不清。
通常認為,“仁者愛人”是對“仁”最貼切的表述。
可是后來孟子接著講到“親親”和“愛民”的愛有差等,成為理學定論。
以至后世又引申到公德私德、親情法制等等的爭論,甚有人得出結(jié)論來說孔子要對社會腐敗負責云云。
其實上述種種,都只是從文字上面去求證“仁”的含義。
包括從訓詁、考古、中西文化制度比較的角度來研究,也都是從文字上去考證和推斷。
儒家文獻浩如煙海,我們有沒有可能直接上承孔子本人的“仁”的境界
這是本文想要提出來探討的。
大有深意的是,我們在《論語》里面看到孔子在對 “仁”的范疇做過上述的反復表述以后,又對弟子們說:“吾無隱乎爾,吾無行而不與二三子者。
” 又對子貢說“予欲無言。
”“天何言哉
四時行焉,百物生焉,天何言哉
”這是什麼意思
而孔子最得意的弟子顏淵感嘆夫子之道難以窮盡,“仰之彌高,鉆之彌堅,瞻之在前,忽焉在后。
”又是為什麼呢
這是很微妙的。
孔子的孫子子思作《中庸》一書傳儒道心印,其中說:“君子之道費而隱。
”“不見而章(彰),不動而變,無為而成。
天地之道,可一言而盡也;其為物不貳,則其生物不測。
”大道的運行,變化無方。
天地之道由一而生二、二生三、以至于無窮數(shù)的現(xiàn)象世界,所以至道始于無形。
“君子之道,造端乎夫婦;及其至也,察乎天地。
”小到一茶一飯的瑣事,大到宇宙天地間的道理,無一不是道的表現(xiàn)形式。
所以在這個意義上,孔子之仁是一個用心體悟、從而把握全體的問題,,而不是一個考據(jù)文理邏輯的問題。
離開了這個基點,“仁者愛人”就成了無源之水。
可見,尋求“‘仁’是什麼”這個經(jīng)院式(或哲學式)的答案,一開始就錯了。
二.體用相濟 如此說來,孔子之仁不是無法被了解了嗎
很多人可能有過和我同樣的體會:研究《論語》多年,讀來都是說的別人家事。
去年三月里我重讀《論語》,至“仁遠乎哉
我 欲仁,斯仁至矣。
” 便覺得有大愿心充滿胸臆,不可抑止。
此中意味,恰如古人云“十字街頭遇阿爺”,忍不住伸臂攥拳,手舞足蹈。
從此讀來每一句都是說的自家事。
我體會,“從心所欲”者,澄心靜慮,恬淡如如,則不為物欲所牽。
“不逾矩”者,是超越了自我,徹見人我善惡、乃至天地萬物在其本源上無二無別。
這種無分別心的大智慧,便是仁心的顯露。
這境界,依孟子說是“盡心知性”,也就是陽明說 “致良知”。
這聽起來好像有一點玄。
其實圣人與俗人本來沒有差別,我們不見大道真理,是因為有私心障礙,雖見也不能明白。
回過頭來看孔子所說的:“仁遠乎哉
我欲仁,斯仁至矣。
”就可以理解,心為仁心,則心之所念必是仁念,人之所為必是仁行。
“君子坦蕩蕩。
”“(心)安則為之。
”無論居廟堂之高或處江湖之遠,無論是孝親或是愛民, 圣人的愛人之心都是一樣沒有分別的、無私的。
如果用一個譬喻,這個心就好像是鏡面,寂寂不動。
這時鏡子那個能夠映像的本性,無形無色,摸不到也看不見。
而當外面的物體一起生滅作用,或者春花秋月,或者雨雪交加,或者鶯飛燕舞,一切色彩形象就都原原本本地在鏡中反映出來了。
孔子說:“吾有知乎哉
無知也。
”達到無知的境界,然后可以了知萬物。
像鏡子那樣,平淡而又平淡,這就是圣人之心、大道之體。
三.悟道由心 由上述對孔子之仁的認識,就不難理解悟道由心。
孔子說:“為仁由己”,非常清楚地指出了達于仁人境界的途徑,不在文字典籍或辯證邏輯,而在于用心體證而力行之。
又說:“我欲仁,斯仁至矣。
” 以真誠之心愛天下人而不存私,真心流露時就是“我欲仁”;當下所作無一不是仁念仁言仁行,就是“斯仁至矣”。
由此可知,修身即是修心。
仁與不仁,悟道只在一念之間而已。
正因為至道無形,所以入道的具體方法,也是因人而異,因境而異。
《論語》記載,“子罕言利與命與仁。
”這就是為什麼孔子以六藝為課, 而又針對每人的情況指出問題和契入的方法。
如前述對顏淵、仲弓、司馬牛、樊遲、子貢、子張等均是。
我認為,這種注重在社會實踐里修持仁心大道的方式,是孔子在他的教學活動中著力實踐的方法,也是儒家有別于他門的原因。
到了孟子,以四端、心性為教,以推己及人為入處。
這是接著“克己復禮為仁”往近處教、往細里講,以就時人。
孟子自明白,只是后人誤會了。
根據(jù)這個道理,克己復禮是與時俱進的,是可以活用的。
今天的“禮”不一定要周禮,也不一定只有一種禮。
任何合乎時代特點的道德實踐和社會活動,都可以是克己復禮的形式。
可見,盡信書不如無書。
我們后來的學人看到孔子對同一個仁字有多種不同的說法,這樣一來,就不知如何是好。
這讓我想起一則有名的比喻。
“如人以手指月示人,彼人因指,當應(yīng)看月。
若復觀指以為月體,此人豈唯亡失月輪,亦亡其指。
”(《楞巖經(jīng)》)學人不但沒有看到月亮,反而把手指當作月亮,連手指也不認得了。
四.結(jié)語 孔子之道,至大至深。
及其運用,小如修身慎獨,中如待人處世、家庭事業(yè),大如治國平天下。
可以說,一部《論語》無一字不是記述孔子之仁道的顯現(xiàn)和運用。
說了這許多,孔子之道對我們今天的每一個人有什麼意義呢
(1)孔子之道是安身立命的學問。
今天常常聽到這樣的說法:在當今的現(xiàn)代社會里,人人都忙于生活。
但是,朋友們有沒有想過我們天天在忙碌的時候,我們的心是否也得到平靜安寧
孔子說:“曲肱而枕之,樂亦在其中矣。
”那是何等瀟灑。
看看我們自己,賺錢、評職稱、培養(yǎng)孩子、養(yǎng)汽車、養(yǎng)房子。
。
。
日日被牽著鼻子跑,得到的是煩惱、失去的是健康。
乃至社會上物欲橫流,道德不行。
這就顯出修身的需要。
孔子之道,使我們(無論在什麼工作崗位或社會地位上)的心得到安頓,本有的美德就會表現(xiàn)出來。
父慈子孝,寬容忍讓,積極向上,樂于擔當,使得生命、家庭和社會更加和諧美好。
所以孔子之道,不僅僅是學問,而且是安身立命的道理。
(2)學習孔子之道,不是哲學家的專利。
在今天,受教育的人口空前高漲,讀寫能力不是大問題。
最大的問題是今天的“儒者”自己把學習孔子之道定義為經(jīng)院式的學問,或曰高明的空言。
越高明,就越不能放下架子踏踏實實地做功夫、做人。
如孔子說:“古之學者為己,今之學者為人。
” 一般人看來,《論語》的文字多艱深曲折,儒家典籍又浩如煙海。
但其所以如此,是因為我們和圣人之間隔了一層窗戶紙。
只要悟入、捅破那層紙,就沒有了隔閡。
所以要鼓勵大眾,無論在什麼工作崗位或社會地位上,孔子之道都可以從腳下學起,在一生中努力,力求齊于古人,為中華文明做出貢獻。
此所謂“人皆可以為堯舜”。
孔子在從政、治史、教育、倫理道德方面的行事原則和主張,實則來源于仁心的價值判斷。
“吾之于人也,誰毀誰譽
如有所譽者,其有所試矣。
斯民也,三代之所以直道而行也。
”直道而行,就是依“仁”而行,不勉而中。
雖然今天的時代發(fā)生了天翻地覆的變化,但也有終究不變的:具有真誠無私的仁人之心,才談得到運用各種專業(yè)知識、各項社會制度和系統(tǒng),達到中和的社會效果。
“唯仁者能好人,能惡人。
”家事、國事、學術(shù)、政治,概莫能外。
這是我們最迫切需要繼承的,也是在今天仍然合乎國情的孔子理論還能得以實行的基礎(chǔ)。
我們看到,在現(xiàn)實生活里孔子的確是有分別的、有善惡的、有喜怒哀樂的。
這也是大道的顯現(xiàn)。
比如“吾未見好德如好色者也。
”“甚矣吾衰也
久矣吾不復夢見周公。
”“食于有喪者之側(cè),未嘗飽也。
”這樣立場鮮明,似乎和我們前面說的無分別的仁心誠意有矛盾。
譬如我們讀唐詩“海上生明月,天涯共此時。
”我們看到月亮有陰晴圓缺,那是不是同一個月亮
其實月亮自己并沒有陰晴圓缺,是我們看的人心中造作而生種種分別。
今天人們出于各自的立場對孔子有各種各樣不同的解讀,一點都不奇怪。
正因為孔子的境界不為后人所及,后來的儒者便只能摹仿他的一些具體的言行規(guī)范,以為千古不易之理。
** 到了現(xiàn)代,人們更只能揣摩猜測,乃至出現(xiàn)了“儒家”是否成立這樣的問題來。
實在地說,這樣的儒學研究,是不解其理而求其運用。
好比循聲猜物,只是外在功夫、文字的功夫而已。
又如泉水,源頭不通,要求其一瀉千里也就難了。
這是我抄的
道德受到什么條件的約束
(200-300字左右,要有總結(jié)概括)謝啦
“徒善不足以為政,徒法不能以自行”。
(《孟子。
離婁上》)這是中國古代儒家“德法兼用”、“德主法(刑)輔”思想的簡明概括。
現(xiàn)在我們在實行依法治國、建設(shè)社會主義法治國家的同時,又提出了加強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shè)的任務(wù),這固然是社會主義的本質(zhì)要求,也不妨借鑒先秦儒家“德治”的某些合理因素。
其中一個重要思想是:德治的主要鋒芒,是要求執(zhí)政者“為政以德”,以道德約束統(tǒng)治者的權(quán)力,規(guī)范掌權(quán)者的行為。
本文擬就儒家的德治思想試作新探,并由此論及道德也可以成為一種權(quán)力,即社會權(quán)力,在一定范圍與程度上,可以起到約束國家權(quán)力的輔助作用。
〔1〕 孔孟的“德治”旨在約束為政者 通常,人們在闡釋先秦儒家倡導的“德治”時,多是援引孔子的一句名言:“道之以政,齊之以刑,民免而無恥;道之以德,齊之以禮,有恥且格。
”(《論語。
為政》)以此說明儒家的德治,旨在以德化民,以德治民。
誠然,孔孟言論中確有此意,但不能說明這是他們主張德治的主導思想。
只要我們?nèi)婵疾煲幌驴酌详P(guān)于德、禮、仁、義等大量言論,就不難發(fā)現(xiàn),他們講德治,主要是針對統(tǒng)治者的。
孔子要求“為政以德”(《論語。
為政》),下引皆出《論語》,不另注)“為國以禮”(《先進》)。
他講“克己復禮,天下歸仁”(《顏淵》),“修己以安百姓”(《憲問》,“約之禮”則“可以弗畔”(《顏淵》),“禮讓為國”,則無往不順(《里仁》),上好禮、義、信,則民莫改不敬服、不用情,如是則四方之民來歸(《子路》),以及“己所不欲,勿施于人”(《顏淵》),“政者正也”(《顏淵》),“茍其身正矣,于從政乎何有
”(《子路》)“善人為邦百年,亦可以勝殘去殺矣。
”(《子路》)……凡此等等,無不是對為政者而言的。
孟子強調(diào)“以德行仁者王”(《孟子。
公孫丑上》)。
他把孔子的德治思想發(fā)展為講“王道”、行“仁政”。
孟子見梁惠王,勸他“何必曰利,亦有仁義而已矣。
”(《梁惠王上》)他認為“暴,其民甚,則身弒國亡,不甚則身危國削(《梁惠王上》)。
他極力主張”以德服人“(《公孫丑上》),反對暴政。
對那些不仁不義,殘民以逞的國君,孟子聲言”獨夫“可誅,暴君當伐。
……這些也都更明確地將德治的主要對象指向統(tǒng)治者。
此外,荀子更直接論到以王道約束權(quán)力:“人主者,天下之利執(zhí)也〔2〕。
得道以持之,則大安也,大榮也,積美之源也;不得道以持之,則大危也,大累也,有之不如無之。
”(《荀子。
王霸》)“行一不義,殺一無罪,而得天下,仁者不為也。
”(《王霸》)。
至于對老百姓,先秦儒家的觀點則是:“倉廩實則知禮節(jié),衣食足則知榮辱。
”(《管子。
牧民》)對他們主要是采取孔孟的“先富后教”的方針和“惠民”政策。
孔子主張富民,“既富矣,教之。
”(《子路》)孟子說:“必使仰足以事父母,俯足以育妻子,樂歲終身飽,兇年免于死亡,然后驅(qū)而之善”,否則“奚暇治禮義哉
”(《梁惠王上》)這也就是所以“禮不下庶人”、“小人喻于利”的原由。
孔孟講德治,主要不是向小民施教化,而恰恰是要求統(tǒng)治者“施惠于民”,即所謂“德以施惠。
”(《左傳。
成公六十年》)。
孔孟企望以德來約束君王權(quán)力,是有其歷史背景的。
處于禮崩樂壞、天下無道的春秋戰(zhàn)國亂世,諸侯爭奪兼并,濫施威權(quán),殺人盈野,民不聊生。
孔孟基于民本思想,勸君王克己以“拯民于水火”,施仁政以收拾民心,實行王道以鞏固統(tǒng)治。
當然,這在當時群雄爭霸的歷史條件下,不能不被視為迂闊之論;完全以德治,也是行不通的。
他們游說諸侯不能不以失敗告終。
但這不并等于其“為政以德”、以道德約束王權(quán)的思想完全不足取。
后世改朝換代之初,開國君主一般能吸取前朝權(quán)力腐敗的教訓,自覺以德律己,“欲專以仁義誠信為治”(唐太宗,《貞觀政要。
仁義》),賢臣也不時以此進諫帝王,尚不失孔孟之遺風。
歷代的“官箴”也是用來告誡官吏“為吏之道”,如《百官箴》《臣軌》《政訓》《為政九要》《御制官箴》等等,主要是講為官應(yīng)恪守的政治道德準則,以忠信仁愛、清正廉明、勤政敬業(yè)等等道德規(guī)范來約束各級官吏權(quán)力的專橫。
當然,漢唐以后,天下一統(tǒng),德法兼用,“德禮為政教之本,刑罰為政教之用”(《唐律疏義》)。
“德治”除保留了某些約束帝王的內(nèi)容外,重心已轉(zhuǎn)移到以“三綱五?!苯袒∶?,防民犯上作亂。
宋明清代,更以禮教“吃人”,已漸失孔孟之初衷。
總的說來,孔孟德治著眼點在抑制王權(quán),保民惠民;比之法家法治的嚴刑峻法、“以力服人”(《商君書。
開塞》),矛頭主要是對付臣民,不是抑制,而是以法、術(shù)、勢擴張君王的統(tǒng)治權(quán)力,則儒家的統(tǒng)治策略要比法家開明得多。
關(guān)于孔孟主張對統(tǒng)治權(quán)力“約之以禮”、“以德行仁”的思想,日本法學家石川英昭似已有所覺察,他說:“儒家所主張的是統(tǒng)治者必須有德性”,“在儒家中,存在著抑制統(tǒng)治者權(quán)力的思想,以有德的統(tǒng)治者的存在為前提,也可以認為是監(jiān)視行政官僚的行為的制度。
”〔3〕西方學者日爾內(nèi)在《中國文化史》一書中也說:“如果某人認為儒學僅僅是為政府服務(wù)的官方意識形態(tài),那就錯了。
它恰巧經(jīng)常是在官方對立面的一個武器。
”〔4〕我國有的學者也指出:“體現(xiàn)著道德的‘禮’、‘樂’、‘道’對君主運用權(quán)力、對法律有著巨大的指引和制約作用。
”〔5〕不過這些看法都尚未得到進一步深入的研討與發(fā)揮。
道德權(quán)力是約束國家權(quán)力的輔助力量 以道德約束權(quán)力,這是一個新的命題。
這個命題能否成立,涉及道德自身的特性,道德是否只是內(nèi)在的,還是也可以形成為一種外在的社會力量-社會權(quán)力,這種道德權(quán)力為什么也可以作為制約國家權(quán)力的補充或輔助力量。
一、道德是內(nèi)在性與外在性的統(tǒng)一 法學史上,康德是首先明確將道德倫理特質(zhì)歸結(jié)為“內(nèi)在性”,而與法律規(guī)范的“外在性”相對立。
他認為法律調(diào)整人們的外部行為,道德則只支配人們的內(nèi)心活動的動機。
后之學者大多以此劃分法律與道德的區(qū)別,如匈牙利現(xiàn)代法學家朱利葉斯。
穆爾(Julius Moor)斷言,道德規(guī)范“能否得以執(zhí)行的保證,完全在于有關(guān)個人的內(nèi)心”,而“不是外部的有形強制與威脅”。
〔6〕按照這種觀點,則道德只能靠自律。
這雖則是道德規(guī)范的一個重要特點,但加以絕對化則有失偏頗。
問題在于,道德不只是隱藏于內(nèi)心的信念,而必定要表現(xiàn)為外部行為。
否則,道德就不會成為社會道德,就不具有社會意義,只是山林隱士或修道士“獨善其身”的自我凈化而已。
現(xiàn)代分析法學家哈特(Herbert L.A.Hart 1907)雖然否認法律與道德的必然聯(lián)系,但他正確地指出,用外在性和內(nèi)在性作為區(qū)分法律與道德的界線,是一種“嚴重的誤導”。
他認為道德的重要社會意義在于它對社會成員的“重大的社會壓力”,“該壓力不僅促使個別情況下的服從,而且保障道德標準傳導給全體社會成員”。
道德的“典型的強制形式是喚起人們對規(guī)則的尊重”,使之“受到其自身良知的懲罰”,或者進而受到社會加之他的反感、體罰,直到被摒棄于社會聯(lián)系之外。
〔7〕 道德的確不只是屬于個人內(nèi)在的心理,而是“良心”與“德行”的統(tǒng)一,是必然要表現(xiàn)于外的社會行為,必然要影響社會并受社會制約。
這種制約主要是通過家族倫理控制、團體紀律約束、行業(yè)規(guī)范的遵從,特別是社會道德輿論的壓力,這些都是社會強制力。
這種社會強制力,比之國家強制力,在通常情況下雖是軟性一些,要通過社會主體在外界道德壓力下喚起羞恥感、罪惡感而起作用;但在特定情況下,也會產(chǎn)生硬性的、強有力的效應(yīng),甚至更甚于法律制裁,因為法律強制力只涉及人的行為自由或物質(zhì)損失,而道德強制力則是深入內(nèi)心的懲罰與折磨,“誅心”之輿論,決不亞于誅身。
所謂“禮教吃人”(如所謂“餓死事小,失節(jié)事大”),“謠言殺人”(如30年代的中國電影明星阮玲玉之自殺),都是在所謂的“道德輿論”(實即反道德的毀謗或非議)下無法容身,走上絕路的。
家族的宗法勢力甚至可以自行處死“不孝之子”,或?qū)ⅰ安皇貗D道”女子“沉塘”,這都是在道德倫理名義下強制執(zhí)行的。
就道德力量的正面影響力而言,公眾輿論對非正義的行為的口誅筆伐,也足以使惡行喪膽,缺德者下臺。
而先進人物的德行(如六十年代的學雷鋒)、執(zhí)政者的表率(如解放初期共產(chǎn)黨干部的優(yōu)良作風),可以形成強大的社會沖擊波,轉(zhuǎn)變整個社會風氣。
二、道德的社會強制力即道德權(quán)力 通常我們一般只講“道德權(quán)利”或“道德義務(wù)”,沒有“道德權(quán)力”這一說。
道德是否可以形成為一種權(quán)力呢
權(quán)利是指一種資格,標示主體享有某種行為的自由的資格。
他可以要求相對人作出一定的作為或不作為,它的特征是主張“我可以”(享有)。
但“可以”不等于“能夠”,要實現(xiàn)其權(quán)利,特別是當其行使權(quán)利受到阻滯時,必得借助一定的強制力為后盾,即通過權(quán)力來實現(xiàn)。
權(quán)力是指一種能力,“權(quán)力永遠是控制他人的力量和能力”〔8〕,其特征是能直接以自己的強力迫使相對人服從自己的意志。
它的特征是“我能夠”(實現(xiàn))〔9〕 道德權(quán)利只是一種應(yīng)有權(quán)利。
其實現(xiàn)有賴于一定的強制力。
這種強制力可以通過兩種途徑取得:一是將道德權(quán)利法定化,變成法律權(quán)利,從而獲得國家權(quán)力的保護;一是直接訴諸社會強制力(如前述的家族、社會組織、行業(yè)組織、社會輿論的強制力),這樣,道德也就具有了社會權(quán)力性質(zhì)與功能。
所謂社會權(quán)力,就是社會主體以其所擁有的社會資源(包括物質(zhì)的與精神的資源)對社會與國家的影響力、支配力。
筆者在《論國家權(quán)力與社會權(quán)力》一文中已有論述〔10〕,此處不贅。
可見,道德同法律的區(qū)別,不在強制力的有無。
如日本法學家川島武宜所說:“倫理也具有作為倫理的強制性規(guī)范。
強制和秩序是作為社會秩序的法及倫理所共有的性質(zhì)。
”〔11〕不過法律的強制力屬于國家權(quán)力范疇;道德倫理的強制力則屬于社會權(quán)力范疇。
道德的強制力也就是道德權(quán)力,它可以借助其有形無形的壓力,迫使人們履行道德義務(wù),或者受到道德的懲罰。
三、以道德權(quán)力約束國家權(quán)力 作為一種社會權(quán)力的道德權(quán)力,對社會成員的影響力或強制力是很大的,已如前述。
現(xiàn)在的問題是,它是否也可以在一定程度上作為約束國家權(quán)力的輔助力量呢
這是本文所要回答的核心問題。
如果按照黑格爾的觀點,即國家或君主是所謂“自覺的道德核心”,“是倫理理念的現(xiàn)實”,“是絕對自在自為的理性東西”等等〔12〕,而且按他所說,“人民就是不知道自己需要什么的那一部分人”,〔13〕“誰在這里或那里聽到公共輿論而不懂得去藐視它,這種人決做不出偉大事業(yè)來”。
〔14〕那么,道德權(quán)力當然沒有必要、也不可能去約束國家權(quán)力。
但事實并非如此。
有權(quán)力就可能產(chǎn)生腐敗,凌駕于社會之上的國家是人類最后一個‘禍害’(恩格斯語),表明國家(政府)并非道德的化身。
不但需要用法律權(quán)力去制約它,而且在法律權(quán)力難以干預,或者干預不力的地方,道德權(quán)力應(yīng)當作為一種補充力量、輔助力量去彌補真空,并強化法律權(quán)力的力度。
從中國古代歷史經(jīng)驗來看,古之帝王,即使高踞于法律之上(“生法者君”),不受法律制約,卻也害怕道德非議。
譬如漢唐以來,每一皇帝嗣位,都由史臣撰寫先帝的“實錄”,此外還有當朝皇帝的“起居注”,如實記載皇帝的言行,包括其私生活。
有的皇帝害怕其丑聞或惡行被記入史書,常不得不接受臣下的進諫,而約束自己的行為。
有時,臣下還以“水可覆舟”、以“天道”進諫,要求“曲君而伸天”借托上天的威權(quán)來制約皇權(quán)。
實則天道即人道,天遣即人民的道德遣責,迫使皇帝畏懼而下“罪己詔”,以示收拾民心。
如果這一切還不足以遏制腐敗,就以“暴君放伐”論為據(jù),舉“仁義”之師,“吊民伐罪”、“替天行道”,推翻腐朽王朝。
至于對一般官吏,中國古代也曾設(shè)“清議”(或稱鄉(xiāng)議)、舉孝廉、實行九品中正制度,進行道德約制。
王夫之曾經(jīng)對此有很好的評介: 古之哲王,所以正百辟(百官)者,既已制官刑做于有位矣,而又為之立閭師,設(shè)鄉(xiāng)校,存清議于州里,以佐刑罰之窮。
……兩漢以來,猶循此制,鄉(xiāng)舉里選,必先考其生平,一玷清議,終身不齒。
……降及魏晉,而九品中正之設(shè),雖多失實,遺意未亡。
凡被糾彈付清議者,即廢棄終身,同之禁錮。
天下風俗最壞之地,清議尚存,猶足以維持一二;至于清議亡,而干戈至矣。
“〔15〕 這里講的“清議”,實即對官吏(或準官吏)的道德評議與社會輿論,它也是一種道德權(quán)力,可以決定官吏選拔升黜的命運,直到被“終身廢棄”,其強制力可謂大矣。
現(xiàn)代西方民主國家,其法治較發(fā)達,通過法律,以權(quán)力制約權(quán)力,對防止權(quán)力腐敗有一定效果。
同時對執(zhí)政黨和執(zhí)政官員的道德約束,也起一定作用。
貴為總統(tǒng)或議員、內(nèi)閣成員,一當其私生活上的污點穢聞被揭發(fā),不但競選即告失敗,而且在位時得自請辭職。
尼克松的“水門事件”就因事涉政治道德。
克林頓也因被控有過逃稅行為和“性騷擾”劣跡,而處于尷尬被動境地。
有的國家的內(nèi)閣部長因用公款開銷一次私人旅行出租車費,在輿論壓力下不得不立即辭職。
美國國會還設(shè)有“道德委員會”,專門審理議員違反道德的行為。
最近眾議院議長、共和黨人紐特。
金里奇因被控欺騙國會,有違政治道德,被處以30萬美元罰款。
〔16〕反對黨也往往以掌握執(zhí)政黨要員的有失檢點的丑聞為籌碼,進行政治斗爭,客觀上也起了抑制權(quán)力腐敗的作用。
至于有的發(fā)展中國家鬧政變,其政變者莫不以其前任貪污腐敗為由,進行討伐,以圖贏得民心。
從上述一些例證可以看出,道德力量之所以能在一定范圍、一定程度上起約束國家權(quán)力的輔助作用,在于: 一、國家權(quán)力和官員的權(quán)力除了必須有合法性依據(jù)外,還需要有道義基礎(chǔ),有社會道德輿論的支撐。
為政者其身不正,其令不行,縱有威權(quán),而無道德威信,就不足以為政。
而威信是否能建立,在民心的向背,亦即人民對執(zhí)政者的道德評判。
所謂“得道多助,失道寡助”,“多行不義必自斃”,說的都是權(quán)力存亡興敗的道德根源。
二、社會道德是一種無形的社會力量,它一旦凝聚為公眾輿論,或形成為風俗習慣勢力,就具有強大的社會強制力,即社會權(quán)力,就可以直接地,或通過轉(zhuǎn)化為國家權(quán)力(如轉(zhuǎn)化為法律,轉(zhuǎn)化為國家制度)而間接地去制約國家權(quán)力。
象中國古代的“清議”、現(xiàn)代傳媒的“曝光”,都是強有力的有組織的社會道德強制力〔17〕,其作用有時甚至強過法律的功能。
不是有的干部“不怕上告,就怕上報”么
他們可以權(quán)壓法,卻不能以權(quán)壓服民心。
道德約束國家權(quán)力的方式 道德對國家權(quán)力的約束,有兩種主要方式,即自律與他律。
什么是儒學
有,肯定有,封建帝制的衰敗至滅,與儒家文化有必然聯(lián)系 儒學具有濃郁的人義,其基礎(chǔ)是對于心性的體認。
儒學的人性論、人生論、修養(yǎng)論、工夫論等都以心性為依據(jù),心既是能思能知的器官,又是人身的主宰和萬物的根據(jù),性是天賦的,在一定歷史環(huán)境下形成的本性。
孔子無心性對偶范疇,而只論及“性相近也”,卻沒有展開。
孟子和荀子把性打開,與心相聯(lián)系,但兩人有異。
孟子以心為主體道德意識、情感,荀子以心為認知功能和情感意志;孟子以性為內(nèi)在的仁義道德理性,荀子則與孟子所批判的告子“生之謂性”相近,而發(fā)展為“生之所以,然者謂之性”(注:《正名》,《荀子新注》中華書局1979年版,第367頁。
),“所以然”即生的追根究底的原因或根據(jù),是一本然的性狀。
荀子心性的理蘊,在于心對性起選擇作用,人的惡、喜、好、怒、哀、樂的情感,是性的流出;性流出的情感,須由心加以選擇判斷。
心對性之情的選擇,蘊含著價值判斷。
《中庸》心性論在處理主體與客體關(guān)系時,逐漸從主體中走出來,走向形而上學道德論,而不像荀子走向法治的政治論。
董仲舒試圖和合兩者,把性提升為仁義道德理性,又把性與政治教化相聯(lián)系。
性轉(zhuǎn)化為善,必須有外在的教化活動和條件。
內(nèi)在的心性善質(zhì)善端與外在的王教相結(jié)合,啟迪心性善質(zhì)的自我覺醒,化心性為善。
宋明理學家上承孟、荀以降儒家傳統(tǒng)心性論,分析地揚棄佛教、道學、玄學的心性論,而概括為形而上道德本體論的心性論。
張載把性本體化,稱為“性體”;性體通過人性來體現(xiàn)。
人性必須與心相聯(lián)接,心能推致、擴充性,離心,性便無其承受的載體;性是主體內(nèi)在道德自律的規(guī)范,而非外在的他律。
二程與張載有異,他們把心性超越化、本體化,認為命、理、性、心各異而實一,互相圓通、包攝,心即性即理即命,離了心,理性命便無承擔者、體現(xiàn)者、所主者。
心有限量與無限量之別,因而有體與用之分。
心未發(fā)為性,心體即性體,是為道心,是純善的;心的已發(fā)是心體性體之用,是為人心,發(fā)而中節(jié)就善,反之便不善。
二程由強調(diào)主體的自主性和能動性,轉(zhuǎn)化為道德論的心性統(tǒng)合論。
朱熹是心兼體用的心性二而一論者,而非心性分二論者,認為不是體用相離,而是心可兼體用,如心含道心人心,都在心中定位,既不是兩個心,也非心性分二。
這樣“心統(tǒng)性情”,就是心兼體用的邏輯推衍。
程朱理學在明代取得了獨尊的、統(tǒng)治的地位,而喪失了其學說的生氣,所以理學在明代出現(xiàn)了兩次轉(zhuǎn)型:一次是從王守仁、王畿、王艮、李贄到劉宗周、黃宗羲,其標志是由心外理轉(zhuǎn)向心內(nèi)理,即從外超越轉(zhuǎn)向內(nèi)超越;由重理氣轉(zhuǎn)向重心性,即從道問學轉(zhuǎn)向尊德性;由涵養(yǎng)轉(zhuǎn)向致良知,即從宇宙之理出發(fā)進入道德本體轉(zhuǎn)向從本心出發(fā)提升為道德本體。
另一次轉(zhuǎn)型是從羅欽順、王廷相到王夫之、戴震。
他們雖各有特點,但以氣本論否定理本體和心本體這一點上則同。
這兩個轉(zhuǎn)向雖不相同,但通過心性修養(yǎng),以達到道德形而上學的境界,這是儒學心性融突而期望的目標。
儒學所追求的目標,是要求人與自然,人與超自然力、人與社會、人的心靈與行為之間的沖突,進而融合。
這個進程大體是由人的心靈的沖突融合,盡心存心,知性養(yǎng)性的和合,而推及社會的沖突融合,見義思利、利為義之和的義利和合,再到人與自然的天人沖突融合,從而使天人、義利、心性進入三者和合的境界。
第五,以成圣為終極關(guān)懷。
終極關(guān)懷是指以人的生死來源、根據(jù)、歸宿所需要為核心,以超越人的生死暫短性、有限性為主旨,以通達無限的、永恒的、至上的理想境界為目標的理念。
終極關(guān)懷的價值理想所開顯的是希望人的終極去處是一個理想的、完美的極樂世界。
無論是儒學的三代王道世界,道教的神仙世界,還是佛教的西方極樂世界,耶教的天國世界的社會理想,都給予現(xiàn)實人以心靈的慰籍、精神的安靜和理想的安頓;無論是儒學的成圣境界、道教的成仙境界,佛教的成佛境界等人格理想,亦都給予現(xiàn)實人以價值導向、精神追求和理想境界的需要。
在“禮壞樂崩”的先秦時代,人人都被置于社會動亂、戰(zhàn)爭頻繁、生活無序、精神失落的困境。
在這朝不夕保的情勢下,孔子發(fā)出了“未知生,焉知死”(注:《先進》,《論語集注》卷六。
)的感嘆。
在現(xiàn)實當下的生命生存都得不到延續(xù)、保衛(wèi)的情況下,就顧不上去理會死了,并非不知道生與死。
孔子的生死觀的終極意義是對道的追求,“朝聞道,夕死可矣”(注:《里仁》,《論語集注》卷二。
)。
生命的價值不在長短,而在于生命歷程中能否完成和滿足道德使命、踐行天道和人道的需要,簡言之以聞道和踐道為使命,以君子人格和圣人人格為目標,這樣生才是可貴的。
儒學的生死觀體現(xiàn)了其終極關(guān)懷的價值取向,它是以宗教性的天命體認為根據(jù)。
孟子對于生與死的終極關(guān)懷有自覺的體驗。
他說:“生亦我所欲,所欲有甚于生者,故不為茍得也;死亦我所惡,所惡有甚于死者,故患有所不辟也。
”(注:《告子上》,《孟子集注》卷十一。
)生命是我所喜歡的,這是人的常情,有比生命更為我所喜歡的,比如義,在兩者不可得兼的情況下,犧牲生命而選擇義,這是孟子對生命價值的追求,亦即終極意義的獲得。
人的生命價值根據(jù)是宗教性的天。
“天將降大任于斯人也,必先苦其心志,勞其筋骨,餓其體膚,空乏其身,行拂亂其所為,所以動心忍性,曾益其所不能……然后知生于憂患,而死于安樂也”(注:《告子下》,《孟子集注》卷十二。
)。
人的生命是在憂患中度過的,只求死的安樂。
安樂作為死的終極需要,在于營造死于安樂的內(nèi)在的、外在的文化氛圍。
生于憂患的時代,既是主體對這個時代的責任擔當,又是主體對自我精神安身立命的價值取向。
儒學的終極關(guān)懷具有宗教的情操。
生由何來
死到何處
這種終極的生死的追究,荀子曾說:“生,人之始也;死,人之終也;始終俱善,人道畢矣”(注:《禮論》,《荀子新注》中華書局1979年版,第316頁。
)。
以生死為始終,它對于一個人來說,只有一次,按人道而言,要按禮的原則來處理,使人善始善終,先在的禮是治理生死的依據(jù)。
人們對生死應(yīng)“敬始慎終”,始終如一,這是君子之道,禮義之文。
荀子雖有對生死的終極關(guān)懷,但沒有對生死這種必然現(xiàn)象作出明確所以然的回答,儒學福貴在天,死生由命的天命體驗的宗教性根緣,是儒學終極關(guān)懷較普遍化的選擇。
凡此五層面的意蘊,既是對什么是儒學或儒學是什么的回答,亦是對儒學內(nèi)涵的規(guī)定。
儒學即伏羲堯舜以來的周孔系統(tǒng),這是從溯源而言的。
孔子創(chuàng)立儒家學派以后,儒分為八,秦焚書坑儒,兩漢發(fā)展為經(jīng)學儒學,魏晉為玄學儒學,宋明為理學儒學,近代為新學儒學,每一次儒學的轉(zhuǎn)生,都歷經(jīng)艱苦的陣痛和煎熬,都是融突而和合的生生。
采納哦
儒家以情感為核心建立起來的道德義務(wù)具有怎樣的特點
這是易傳的吧參照天地運轉(zhuǎn)的規(guī)律而不逾越。
這就是成就萬物而且無一例外的規(guī)律。
通曉晝夜陰陽之道而已。
所以神人之神奇沒有固定的公式。
這是因為《易》沒有固定形態(tà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