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禁毒的格言
參與禁毒斗爭,構(gòu)建和諧社會。
抵制毒品,參與禁毒。
珍惜自我,健康選擇。
親近音樂,遠離毒品。
無毒世界我們能做到。
愛生命,不吸毒。
珍愛生命,遠離毒品。
遠離白色粉末,擁抱七彩生活。
鏟除毒品,造福人民。
毒莫沾,沾必悔。
禁毒靠大家,利民利國家。
炎黃子孫當自強,拒毒禁毒為中華。
警民同心,共戰(zhàn)毒品。
中學生法制征文,800字以上
原創(chuàng)有深度啊
在線等
好的加分
急急急急急急
與法同行 法律是什么
法律就像紀律一樣,時刻在規(guī)范著自己的行為。
法律是威嚴的,是崇高的,是不可侵犯的。
因為法律的存在,社會井然有序;因為法律的存在,人民的權(quán)利得到應有的保障。
作為當代的中學生,我們感受到了中國法律的突飛猛進。
“依法治國”在第九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二次會議正式寫入憲法,其第十三條修正案規(guī)定:“憲法第五條增加一款,作為第一款,規(guī)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實行依法治國,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
”這是一個令人振奮的消息,一個重大的歷史決定,從此,從治理國家的模式上說,告別了我國數(shù)千年的人治模型。
在這個和諧的年代,作為當代中學生,我們應該思考些什么呢
我認為應該思考的是:作為一名中學生,在成長之路上如何與法同行
如何做到真正的遵紀守法
每個人都不應該滿不在乎的說:“我不會觸犯法律。
”請不要輕易說出這句話,就拿毒品來說。
說它離我們很近,因為電視上會經(jīng)常播一些有關毒品的事件;說離我們很遠,因為生活中總會感覺到自己不會和毒品扯上關系。
一個電視臺采訪的一名毒販說,當毒品開始進入生活,不會感到自己已經(jīng)和毒品扯上關系了,但是當自己察覺到自己對毒品的依賴時,毒品已經(jīng)完全滲透到自己的生活里了,自己對毒品的依賴已經(jīng)超過了自己對毒品的控制力。
到那時,只能用法律來脫離對毒品的依賴了。
不要認為毒品離我們有多遠,它就在我們身邊,無意中,它就會闖入你的世界。
有一句人所共知的法律格言:“正義不僅應得到實現(xiàn),而且要以人們看得見的方式加以實現(xiàn)。
”法律就是體現(xiàn)人與社會的公平、公正的社會準則。
當今是現(xiàn)實的,有些人群在討論,先輩留下來的傳統(tǒng)美德是否過時,這時就必須用法律來維護社會秩序。
紐約,是美國第一大城市,也曾是美國犯罪問題最突出的城市,經(jīng)過人民與法律不斷完善。
2008年,紐約市的犯罪率大大降低。
由此可見,法律的力量是很大的。
在中國的學生群體里,也有一些觸犯刑法的不良行為,2004年4月,海南省萬寧市17歲學生溫某,因持塑料槍打劫被判有期徒刑5年。
多么美好的青春
多么花樣的年華
溫*就這樣在獄中度過自己的5年。
溫*出獄時22歲,也許很年輕,但是在獄中5年,對于他的一生是一個墨點,是一個永遠抹不去的墨點。
5年啊,五年可以成就一個人,也可以把一個人徹底擊垮。
在上海市,剛剛進入法定處罰年齡的14歲孩子犯罪率竟占其中的15.1%。
這個數(shù)據(jù)無疑讓人膽戰(zhàn)心驚,也無疑隨時脅迫著我們的生活,但是,法律時時保護著人民的權(quán)利。
對于我國現(xiàn)在的法律而言,確實存在著漏洞,也有人總是想出各種辦法來鉆法律的空子,但是,我們應該相信法律,相信法律的正義性,相信法律會不斷完善。
“遵紀守法”相信這是每個孩子從小到大聽膩了的大人講的道理,對我來說也是。
“遵紀守法”從表面上看是一個詞。
可我會把它拆成兩部分來理解:“遵紀”;“守法”。
“遵紀”,很容易就做到,遵守校規(guī)、班規(guī)都是“遵紀”的表現(xiàn),當然也是自律的表現(xiàn)。
但是,“守法”呢
并不容易。
“守法”不僅僅應該不觸犯法律,而且還包括懂法和知法。
如果有了“校規(guī)觸犯一次沒關系,下次注意”的念頭,可要趕快打消這種念頭。
“勿以善小而不為,勿以惡小而為之”這個句子是從小學到大的,現(xiàn)在的放松警惕,就是為以后犯錯誤埋下種子,慢慢積累,終究會釀成大錯。
等到釀成大錯的時候,就會得到法律的制裁了。
何必要等得到法律的制裁那天,還不如把它們現(xiàn)在就“扼殺在搖籃里”。
懂法不僅指要知道一些必要的法律知識,我認為在必要的時候,要懂得使用法律來保護自己。
我們要做一名遵紀、守法、懂法、知法的好公民。
公民用法律來保障自己的權(quán)益;社會用法律來維持秩序;國家用法律來建立在全球的威信。
法律是陪伴每一個人一生的武器,也是每個公民的行為準則。
請從這一刻,讓我們一起踏上與法同行的道路
關于法律的作文300字
法律伴我成長俗話說得好:“國有國法,家有家規(guī)。
”一個良好、安定的的國家,肯定需要一些規(guī)章制度來維護的,在這樣的環(huán)境下,法律誕生了。
法律就像一把傘,幫我們遮風擋雨,抵擋來自外界的傷害。
法律無時無刻的在保護著我們,我們也要正確使用法律。
運用法律和法規(guī),是青少年自我保護的重要武器。
據(jù)統(tǒng)計,全國約2.5億學生,其中違法犯罪的青少年約占青少年總數(shù)的萬分之六。
大城市更高,達到萬分之二十點六。
其中青少年犯罪占刑事犯罪的比例高達百分之七十左右。
為什么會有這么多的青少年犯罪呢
1.青少年是正在長身體、長知識,人生觀,價值觀逐步形成的時期,如果家長和學校不及時引導,極易會受不良影響導致誤入歧途。
2.在這個時期,青少年正是敏感好奇、富有想象、喜歡模仿,但辨別能力差,自控能力差。
如果受到社會上的不良風氣的影響,也會是青少年走向犯罪的道路。
我們是祖國未來的花朵,也是祖國未來的希望。
所以我們要做到以下幾點:1.學習法律和法規(guī)2.遵守學生行為規(guī)范,養(yǎng)成良好的品德和思想。
3.認真參與學習舉行的法制學習4。
學會利用法律保護自己。
有了法律,我們的生活將變得更加美麗;有了法律,人間的悲劇將不再重演;有了法律,我們的生活有了保障。
法律將伴隨我成長
如何學習法律
一、學習:成為優(yōu)秀的人現(xiàn)會有一個法律職業(yè)群體,稱為“法律共同或者“法律人共同體”,包括法官、檢察官、仲裁員、律師、法學教授、企業(yè)法律顧問,等等。
屬于法律人共同體的這些職業(yè),差異很大,律師是自由職業(yè)者,法官是國家公務員、執(zhí)掌裁判權(quán),為什么把他們歸入“法律共同體”當中呢
有兩個共同點:一是共同的職責:實踐和維護法治。
他們同是法治的實踐者和維護者;二是共同的思維方式,就是法律思維。
法官裁判案件、律師代理案件和法學教授分析案件,采用的是同一個思維模式,即法律思維模式。
法律思維,是法律人所共有的區(qū)別于其他職業(yè)人的思維模式。
法律思維的特點是什么呢
我們看到,無論法官、律師、檢察官、仲裁員或者法學教授,其法律思維的整個過程,都是緊扣著法律規(guī)范進行的。
這是與其他職業(yè)人的思維模式所不同的。
怎樣才算優(yōu)秀的法律人
分為人格和理性兩個方面。
先說法律人的人格:第一,是要有氣節(jié)、操守、尊嚴。
法大校長2013屆本科生畢業(yè)致辭:做有尊嚴的法律人
7月30日海峽兩岸司法研討會上,談到法官和法院的氣節(jié),不應當是趨炎附勢、看風使舵。
不應當是,在上級領導面前,低三下四、點頭哈腰、奴顏婢膝,在下級(老百姓)面前作威作福、張揚跋扈。
第二,要崇尚自由、平等、博愛,平等待人,同情弱者,有悲憫之心,富于同情心、富于正義感。
第三,要信仰法律,信仰法治,才能以法律為業(yè),執(zhí)行法律,實踐法治。
如果自身不信仰法律,不信仰法治,卻又從事法律職業(yè),必然會對法律和法治造成巨大危害,并且最終也會毀滅自己,給自己的親人造成巨大傷害,這樣的事例很多。
最后,是要格外的勤奮和嚴謹。
現(xiàn)代社會,法律人是最為勤奮、嚴謹群體。
我們知道,國內(nèi)外知名律師,都是按照時間計費的。
拖沓、懶散、不求上進、得過且過,當不了法律人,至少不是優(yōu)秀的法律人。
馬馬虎虎、粗枝大葉、丟三落四,擔任訴訟代理人,弄錯了程序、引錯了條文、遺漏了證據(jù)、忘記了抗辯,導致不應該的敗訴,給委托人造成巨大損失,自己也須對此承擔責任。
須特別注意的是,須從進入法學院的第一天開始,就注重法律人的人格修養(yǎng),就以法律人的人格標準嚴格要求自己,加強人格修養(yǎng),培養(yǎng)自己具有法律人的高尚人格。
再說法律人的理性,通過法學院的學習,為將來從事法律職業(yè),打下扎實的法律知識基礎,在此基礎上掌握法律思維模式,及掌握從事法律實務的各種方法(裁判方法、研究方法、寫作方法),不斷積累豐富的社會生活經(jīng)驗和法律實務經(jīng)驗,增長法律智慧。
二、學習法律的方法(一)法律的規(guī)范性與學習方法法律是社會生活中的行為規(guī)范,規(guī)范性是法律的屬性(嚴格言之,此所謂法律,特指成文法)。
這是顯而易見的。
因此,以法律為研究對象的法學,也具有規(guī)范性。
法學一般不直接研究社會現(xiàn)象、社會生活和社會關系,而是直接研究“法律”。
因研究對象之具有規(guī)范性,法學也就具有了規(guī)范性。
你看法學者討論問題,思考問題,必定先問“是否合法”,與經(jīng)濟學家討論問題、思考問題,必定先問“是否有效率”,是全然不同的。
這就是法律和法學的規(guī)范性所使然。
每一個法律規(guī)范,都可以分解為構(gòu)成要件、適用范圍、法律效果等要素。
這就是法律的規(guī)范構(gòu)成。
例如人們熟知的消法第四十九條,規(guī)定經(jīng)營者有欺詐行為的,可以判雙倍賠償。
這是一個法律規(guī)則,從規(guī)范性分析:其適用范圍――消費者合同,即消費者與經(jīng)營者之間的合同;其構(gòu)成要件――欺詐行為;其法律效果――雙倍賠償。
因此,學習法律一定要從規(guī)范性入手。
法律思維與別的思維如經(jīng)濟學的思維的區(qū)別,正在于規(guī)范性。
既然進入法學院學習的目的,在于掌握法律思維,而法律思維屬于規(guī)范性思維,則在學習方法上就要從法律的規(guī)范性入手,而不是靠死記硬背。
不是記憶、背誦每一個制度、條文的詞句,而是要掌握每一個制度、條文的規(guī)范構(gòu)成。
只有理解、掌握了每一個制度、規(guī)范的適用范圍、構(gòu)成要件和法律效果,才算真正理解、掌握了這個法律制度、法律規(guī)范。
(二)法律的社會性與學習方法法律以人類社會生活、社會現(xiàn)象、社會關系為規(guī)范對象。
如刑法,規(guī)范對犯罪行為的制裁;民法,規(guī)范人與人之間的財產(chǎn)關系、身份關系;經(jīng)濟法,規(guī)范對社會經(jīng)濟生活的調(diào)控和管理;行政法,規(guī)范國家行政權(quán)的運行、控制。
簡而言之,法律是社會生活規(guī)范,使法律具有社會性。
法律的社會性,也就決定了研究法律的科學,即法律學、法學也具有社會性,并因此屬于社會科學。
此對于法律學習,關系甚大。
學習法律,要求“獨立思考、獨立判斷”。
“獨立”,指不迷信書本、老師、權(quán)威;要經(jīng)過自己的思考,才能轉(zhuǎn)化為自己的知識,不能靠死記硬背。
“思考”,指不盲目相信,由自己進行一番分析、考察。
對于張三的某種觀點,首先要“思考”:他所持的理由是否充分,是否有說服力,是否能夠自圓其說。
其次要“思考”:張三持這種觀點有沒有深層次的理由,與歷史條件、時代背景以及張三個人的社會地位、學歷、師承有什么聯(lián)系
還要“思考”:張三發(fā)表這一觀點,是在何種場合
是針對現(xiàn)行法所作的解釋(解釋論),還是對法律將來的修改所作的建議(立法論)
等等。
因社會地位、經(jīng)濟地位甚至年齡、性別的不同,而影響其理論觀點,可以關于“離婚過錯損害賠償”和“撞了白撞”的爭論為例。
當年修改婚姻法關于是否規(guī)定離婚過錯損害賠償?shù)臓幷撝校磳σ?guī)定過錯損害賠償?shù)?,大多是男性,而贊成?guī)定過錯損害賠償?shù)?,大多是女性;關于“撞了白撞”的爭論中,贊成“撞了白撞”的大多是青年、中年而屬于白領階層,大多有車或者正準備購車,而反對“撞了白撞”的大多是老年或者屬于藍領,大多沒有汽車或者買不起汽車。
在進行獨立思考的基礎上,還要進一步作出自己的判斷:贊成或者不贊成,贊成何種觀點。
這就是在“獨立思考”基礎上的“獨立判斷”。
“獨立思考、獨立判斷”,關鍵在“獨立判斷”。
而“獨立判斷”的關鍵,又在于:以什么作為判斷標準
概而言之,可以作為判斷標準的,有兩類“知識”:一類是“基本原理”,包括并不限于法律基本原理;另一類是“社會生活經(jīng)驗”,亦即平常所謂“常理、常情、常識”。
以“基本原理”作為判斷標準,學術(shù)上的論辯大多如此,源于法律學的科學性。
因為每一學科,均有其基本原理,而符合其基本原理的往往正確,違背其基本原理的往往錯誤。
因此可以用基本原理作為判斷標準。
以“社會生活經(jīng)驗”作為判斷標準,系法律的社會性所使然。
因為,法律既然是社會規(guī)范,就應當與社會一般人的生活經(jīng)驗相符。
法律上和法學上的爭論和是非,可以“社會生活經(jīng)驗”作為判斷標準,是我根據(jù)自己和前人的學術(shù)經(jīng)驗總結(jié)出來的。
(三)法律的邏輯性與學習方法法律的規(guī)范性,與邏輯性是互為表里的。
法律的規(guī)范性,必然要求法律的邏輯性。
制定法律或者法典,要將各種法律規(guī)則按照一定順序編排。
這個編排順序,以什么為標準
不是也不應該以所謂“重要性”為標準,只能以“邏輯性”為標準。
因為,所謂“重要性”,是主觀的價值判斷問題,一項制度之是否重要及其重要程度,將因人、因時、因地而有不同認識。
例如,合同法按照合同的“成立”、“生效”、“履行”、“變動”、“責任”的順序,究竟“合同成立”重要,還是“合同生效”重要,還是“違約責任”重要
是很難判斷,很難有統(tǒng)一意見的。
制定民法典,哪一個制度安排在民法典上,哪一個制度安排在民法典之外,哪一個制度排在前面,哪一個制度排在后面,絕不可能以重要性為標準,只能以邏輯性為標準。
這個邏輯性,就是“一般”與“特殊”,“共性”與“個性”。
民事生活的共同制度、基本制度規(guī)定在民法典上;特殊關系、特殊領域、特殊市場的特殊規(guī)則和制度,規(guī)定在民法典之外。
民法典上的安排順序,也以邏輯性為標準:“一般”的、“共性”的制度在前,“特殊”的、“個性”的制度在后。
這就使法典形成“總則”(共同的規(guī)則)、分則(特殊規(guī)則)的結(jié)構(gòu)。
首先,民法典分為“總則”和“分則”(物權(quán)、債權(quán)、親屬、繼承是分則);其次,債權(quán)法分為“債權(quán)總則”和“債權(quán)分則”(合同、侵權(quán)行為、不當?shù)美o因管理是分則);再其次,合同法也分為“合同總則”和“合同分則”(買賣合同、租賃合同等是分則);最后,買賣合同也分為“買賣總則”和“買賣分則”(特種買賣是分則)。
特別要注意的是,這一“一般”和“特殊”、“總則”和“分則”的邏輯關系,也正好是法律適用的基本邏輯關系,這就是“特別法優(yōu)先適用”的基本原則(合同法第123條)。
制定法律的邏輯是從“一般”到“特殊”,愈是一般的規(guī)則愈在前,愈是特殊的規(guī)則愈在后;適用法律的邏輯剛好是倒過來,從“特殊”到“一般”,愈是特殊的規(guī)則優(yōu)先適用,愈是一般的規(guī)則愈靠后適用。
法律上的邏輯關系非常重要。
如果沒有這個邏輯關系,邏輯混亂、支離破碎,法官就沒有辦法正確適用法律,他不知道應該適用哪一個規(guī)則才是正確的,他會無所適從,沒法下判,這當然是指公正的法官。
反之,一個不公正的法官、受法律外因素影響的法官,卻可以想怎么判就怎么判。
既然好幾個條文都與本案有關,相互間沒有嚴格的邏輯關系,他適用任何一個條文,你都沒法指責他,沒法批評他,就會使一些枉法裁判合法化。
可見,法律有邏輯性,才能保障法律的正確適用,法律沒有邏輯性不僅影響法律的正確適用,還會助長司法腐敗。
法律有嚴格的邏輯性,不僅可以保障法律的正確適用,還可以增加法律的靈活性。
當法官受理現(xiàn)行法律上沒有具體規(guī)定的案件時,可以適用一般的規(guī)則予以裁判。
(四)法律的概念性與學習方法法律是一套規(guī)則體系,也是一套概念體系。
適用范圍、構(gòu)成要件和法律效果,都是通過法律概念來表述的,因此,要正確掌握法律規(guī)范,必須先正確掌握這些法律概念。
前述消法第四十九條:經(jīng)營者有欺詐行為的,雙倍賠償。
從規(guī)范性分析:其適用范圍,是用“消費者”、“經(jīng)營者”、“合同”和“消費者合同”這些概念表述的;其構(gòu)成要件,是用“欺詐”、“行為”、“欺詐行為”概念表述的;其法律效果,是用“賠償”、“損害賠償”、“懲罰性賠償”等概念表述的。
因此,你要正確理解和掌握消法第四十九條,你就要先正確理解和掌握“消費者”、“經(jīng)營者”、“欺詐行為”、“賠償”等等法律概念。
因此,完整準確地掌握法律概念體系,是正確進行法律思維的基礎條件,可以說,法律人進行法律思維,就是運用法律概念進行思維。
我們法學院學習,學什么
簡而言之,就是學習法律概念體系,然后在此基礎上,運用各種法律概念進行法律思維。
概念是人的發(fā)明,是用文字表述的,是科學思維的工具。
因此,概念性是理解和解釋法律的根據(jù)。
理解、解釋任何法律條文,必須先從該條文所采用的法律概念入手。
概念有其內(nèi)涵、外延。
概念有其模糊邊界,即概念具有模糊性。
這就決定了文義解釋可能得出多個解釋結(jié)果。
當采用文義解釋,得出兩種或兩種以上的解釋結(jié)果時,就需要進一步采用其他解釋方法。
學習法律的門徑,在于掌握完整的概念體系。
法律是一套概念、原則、制度和理論的體系,其基礎是一整套有嚴密邏輯關系的概念,掌握了這套概念,就掌握了法律思維的框架。
經(jīng)驗表明,法官在裁判中、律師在處理案件中、學者在分析案例中,如果出現(xiàn)失誤,往往源于沒有掌握好這套概念體系或者發(fā)生了概念混淆。
因此,學習法律首先強調(diào)記憶這套概念體系。
但法律概念有其專門含義,相互間有其邏輯關系,因此不能單憑死記硬背,在記憶的同時應強調(diào)對概念的理解。
特別是初學者,一定要著重記憶和理解這兩個環(huán)節(jié),邊閱讀、邊記憶、邊理解、邊運用,在理解的前提下增強記憶,在記憶的基礎上加深理解。
學習法律,不能不講究讀書方法。
讀書的方法,有三種:其一,精讀,目的在于掌握概念體系。
法學的每一個學科,都有一套法律概念體系。
當你初學一門法律學科時,就應當選擇一本概念體系完整、準確,且簡明扼要的好的教材,通過反復精讀,把這套概念體系記在腦子里。
所謂有扎實的基礎,就是指比較完整準確地掌握了這套概念體系。
須知每一門學科的著作,都可以分為“教材”、“體系書”和“專題研究”三類。
其二,泛讀,目的在于加深專業(yè)基礎、獲得廣博的知識。
在精讀一部、兩部好的教材,比較完整準確地掌握該學科的概念體系基礎上,再選讀一些專題研究論文和著作,補充、完善自己的概念體系,加深專業(yè)基礎,開闊視野。
其三,研讀,目的在于掌握研究方法,培養(yǎng)研究能力。
結(jié)合具體的問題研讀體系書的有關章節(jié),將會取得事半功倍的效果。
反之,在未掌握好概念體系之前,抱著大部頭的體系書通讀,讀到中間忘了前面,讀到后面忘了中間,必然是事倍功半。
法律概念,是法律思維的工具。
法官、律師正是運用物權(quán)、債權(quán)、法律行為、權(quán)利、義務等等法律概念,進行思維,分析案件,裁判案件。
以婚姻關系上的違約金條款案為例,法官運用了“合同”、“婚姻”、“法律行為”等法律概念,并正確地分析了這幾個法律概念之間的邏輯關系,法律行為是上位概念,合同和婚姻是下位概念,當屬于下位概念的法律規(guī)則不能適用時,運用上位概念的“法律行為”的法律規(guī)則,正確地裁判了本案。
(五)法律的目的性與學習方法法律作為一種行為規(guī)則,是立法機關制定的,立法機關代表人民行使立法權(quán),制定各種法律,每一個法律規(guī)則都有其目的。
因此,學習法律、理解法律,需要了解各個法律規(guī)則所要實現(xiàn)的目的。
德國學者耶林發(fā)表《目的法學》,批評概念法學玩概念游戲,忘記了法律的目的。
耶林將法律目的,比喻為在茫茫大海上指引航船方向的北極星。
我們學習法律和解釋、適用法律,猶如在茫茫大海上的駕駛船舶,只要掌握法律的目的,即不致迷失航向。
法律的目的性,在學習方法上的意義在于,我們學習每一個法律制度、法律規(guī)則,不僅要理解和掌握每一個法律規(guī)范的構(gòu)成要件、適用范圍和法律效果,不僅要正確理解和正確解釋所使用的概念,還要準確把握這一法律規(guī)則、法律制度的目的。
一定要弄清楚:立法者設立這一法律規(guī)范的目的何在
在解釋、研究每一個規(guī)范和制度時,一定不要忘記它的目的。
王澤鑒先生說,任何法律均有其目的,解釋法律時必須想到:立法者為何設此規(guī)定,其目的何在
可見,掌握每一個規(guī)范和制度的目的,是學習、研究、解釋、運用這一規(guī)范和制度的關鍵。
因法律的目的性,而有目的解釋方法。
所謂目的解釋方法,指法官在解釋法律條文時可以用法律條文的立法目的作為解釋的根據(jù),當采用文義解釋及其他解釋方法,得出兩個不同的解釋意見而難以判斷哪一個解釋意見正確時,應當采納其中最符合立法目的的解釋意見。
即當存在不同的理解、解釋時,應當以該規(guī)范和制度的目的,作為判斷標準。
(六)法律的正義性與學習方法所謂法律的正義性,指法律本身須符合于社會正義。
是法律與其他行為規(guī)則,如技術(shù)規(guī)則,的根本區(qū)別所在。
正如人有“善、惡”,法律也有“善、惡”,這就是所謂的“良法”與“惡法”。
符合于“社會正義”的法律是“良法”,違背“社會正義”的法律就是“惡法”。
歷史上曾經(jīng)存在過的許多“惡法”,諸如規(guī)定對小偷砍手的法律,規(guī)定當眾將“私通”者亂石砸死的法律,規(guī)定對流浪者加以鞭打、監(jiān)禁甚至處死的法律,規(guī)定對同性戀者予以懲罰的法律,隨著社會的進步而相繼被廢止。
我國現(xiàn)已廢止的《城市流浪乞討人員收容遣送辦法》、《城市房屋拆遷管理條例》及若干地方規(guī)定“行人違章撞了白撞”的政府規(guī)章,就屬于“惡法”。
當我們學習法律的時候,除了從規(guī)范性入手,掌握每一個法律制度的構(gòu)成要件、適用范圍和法律效果,以及正確把握其立法目的之外,還需要進一步用“正義性”標準予以評價、批判。
對于“惡法”、違背社會正義的法律,要通過解釋方法回避其適用。
至少是不要為“惡法”辯護,不要制造所謂的“根據(jù)”、“理由”,把“惡法”硬說成“良法”。
在法學院學習或者畢業(yè)后從事法律職業(yè),一定不能忘記法律的正義性,不能忘記維護社會正義是每一個法律人的神圣職責
法律的正義性最終要通過法院的裁判予以體現(xiàn)。
法律、法規(guī)所體現(xiàn)的社會正義,是理性的正義;通過法院裁判所實現(xiàn)的正義,才是實踐的正義、現(xiàn)實的正義。
因此,法官和律師對于實踐法律的正義負有神圣職責。
裁判案件,不僅要考慮裁判是否于法有據(jù),而且一定要考慮所作出的判決結(jié)果是否符合于社會正義,即裁判結(jié)果的妥當性。
只有合于社會正義的判決,才是正確的判決。
社會正義,有形式正義與實質(zhì)正義之分。
形式正義,著重于程序公正。
只要所適用的程序規(guī)則是公正的,具體案件的當事人之間是否實現(xiàn)了正義,則非所問。
實質(zhì)正義,則不滿足于程序的公正,而是著重于在具體的案件的當事人之間實現(xiàn)正義。
按照現(xiàn)代法律思想,強調(diào)形式正義與實質(zhì)正義的統(tǒng)一,形式正義只是手段,而實質(zhì)正義才是目的,形式正義須服從于實質(zhì)正義,并最終保障實質(zhì)正義的實現(xiàn)。
因為法律有正義性,于是決定了,法律科學,既不同于自然科學,也不同于工程技術(shù),與社會科學中的其他學科也有本質(zhì)的區(qū)別,而被稱為“善(正義)的藝術(shù)”。
真正掌握了這套“善(實踐正義)的藝術(shù)”,才稱得上優(yōu)秀的法律人。
下面舉兩個法官提的問題,說明法律科學是“善(實踐正義)的藝術(shù)”。
一個人選擇了法學,選擇以法律為業(yè),你就選擇了“公平正義”
選擇了以民主、自由、平等、博愛、公平、正義作為自己行為、處世的價值目標
你應該有正義感,有是非觀
你如果還是學生,你也是弱者,沒有力量為人民主持正義,但至少你應該能夠判斷是非,判斷正義與不正義
你如果擔任法官,就應當斷然拒絕法律外因素的干擾,使你作出的每一個判決都合情合理合法,在當事人之間實現(xiàn)公平正義
法律人以實踐法治為職業(yè)。
這絕不是一般的職業(yè),不是僅僅為了賺錢謀生。
因此不是經(jīng)營者(商人)。
法律職業(yè)的神圣性在于:維護法律,維護正義
你看,西方的法官,被人民當成正義的化身,就像神職人員之被視為上帝的代表
法律人不可能是革命者,但法律人是社會正義的維護者
你是法學院的畢業(yè)生,無論你將來從事何種職業(yè),身處社會的上層還是中層,你一定不要忘記法律的正義性,法學是實踐正義的藝術(shù)。
不要忘記那些生活在社會底層的、遭遇不幸的人們。
三、正確認識和對待法學論文寫作(一)中文能力是法律人最重要的素質(zhì)。
此所謂中文能力,非指詩歌、散文、小說等文學文體寫作能力。
是指法律文體(法學論文和法律文體)的寫作能力。
中國的法律人是用中文進行法律思維,具有相當?shù)闹形哪芰κ沁M行順暢法律思維的基礎條件。
凡是水平高、能力強的法律人,無論法官、律師,其中文能力(口頭、書面)都很強。
法官指揮庭審,律師在庭上答辯,應當用詞準確,有條有理,邏輯性強,撰寫判決書、答辯狀,應當文字準確,邏輯嚴密,富有說服力。
中文能力差,語言拉雜,用詞含混,缺乏條理,邏輯混亂,不可能成為優(yōu)秀的法律人。
(二)法律文體寫作與法學論文寫作。
法學論文要求:文字準確、邏輯嚴密、富有說服力。
同樣是一切法律文體的要求,如合同書、起訴狀、公訴書、答辯狀、判決書、裁決書。
因此,法學論文寫作能力強,法律文體寫作能力就強。
法學院學習中,通過法學論文(學科論文、學年論文和畢業(yè)論文)寫作,訓練、提高本科生和研究生法律文體寫作能力,訓練、提高本科生和研究生中文能力。
這里單說“文字準確”。
古人有關于“推敲”的故事,賈島吟詩:鳥宿池邊樹,僧敲月下門。
用“敲”還是用“推”
翻來覆去,拿不定主意,撞了賀知章的馬頭,賀不加責罰,反而共同討論。
法律文體寫作也有類似故事,是“敲”門而入,還是“撬”門而入
“敲門而入”,說明二人認識,女方為男方開門,不過是通奸;“撬門而入”,說明違背女方意愿,采用暴力,就是強奸,可能判死罪。
現(xiàn)今民事裁判實踐中,有類似案件,“還欠款5千元”,究竟是“已經(jīng)歸還了5千元欠款”,還是“仍然欠款5千元未還”。
“全部貨款已結(jié)清”,是全部貨款“已經(jīng)結(jié)算并支付完畢”,還是僅僅“結(jié)算清楚尚未支付”
說明法律文體寫作,特別要求準確,一字不當,可能鑄成冤案、錯案。
此與文學寫作不同,文學寫作用詞不當,不會造成冤案,而且作者可能故意采用多義詞,故意追求模棱兩可、語義朦朧的效果。
法律文體寫作,特別要求用詞準確,避免歧義。
這要通過法學論文的寫作來訓練。
(三)法律人的論辯能力與法學論文寫作。
法律人的職業(yè),特別要求論辯能力(口頭論辯、書面論辯)。
你看民事審判的雙方代理人在庭上辯論,刑事審判的辯護人與公訴人在庭上辯論,一方主張違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對方辯稱不違約,不應當承擔賠償責任;公訴人主張構(gòu)成犯罪,辯護人辯稱不構(gòu)成犯罪。
雙方你來我往,針鋒相對,唇槍舌劍。
法官在庭上聽訟,就看哪一方有理,辯論邏輯性強、有說服力
答辯狀、法庭辯論,當然最終靠證據(jù)。
我們常說,靠證據(jù)說話,但證據(jù)自身并不會說話,而是在法庭質(zhì)證時,由案件雙方,辯護人與公訴人、原被告的代理人,替證據(jù)說話(辯論證據(jù)的合法性、真實性、關聯(lián)性、證據(jù)內(nèi)容和意義)。
如果辯護律師中文能力很差,說話拉拉雜雜,缺乏邏輯,顛三倒四,語無倫次,用詞不當,即使有充分的證據(jù),也未必能夠勝訴。
法庭辯論的真正目的是說服法官,必須思路清晰,用詞準確,條理性強,邏輯嚴密,才具有說服力,才能說服法官。
法律人必須有高水平的論辯能力,掌握論辯的藝術(shù)、說服的藝術(shù)。
法學院除在模擬法庭訓練外,主要靠法學論文寫作來訓練和培養(yǎng)學生的論辯能力。
我們進入法學院學習的目的,在于把自己培養(yǎng)成為優(yōu)秀的法律人。
有人誤以為,只要把十幾門課程學好了,各門課程都考試合格,成績優(yōu)良,就能夠成為優(yōu)秀的法律人。
我要告訴同學們,這樣的認識并不正確。
刻苦學習各門課程,掌握各個法律學科的概念體系,打下扎實的法律基礎知識,當然很重要,這只是法律人應當具備的素質(zhì)之一,更為重要的素質(zhì)是,能夠運用法律基礎知識進行法律思維,從事法律實踐,這就要求具有相當?shù)闹形哪芰Α?/p>
我們在小學、中學階段主要是通過語文課和作文(主要是文學文體寫作),無論高考語文成績?nèi)绾?,都缺乏法律人的中文能力、法律文體的中文能力。
因此,要重視法學院各科論文寫作、學年論文寫作,特別是畢業(yè)論文寫作。
遺憾的是,并不是所有的法學院學生都認識到論文寫作的重要意義。
一些同學不重視論文寫作,采取敷衍的態(tài)度,甚至從網(wǎng)絡找兩篇題目相同或類似的論文,加以裁剪拼接,應付了事,只求老師給個及格分數(shù)就行了。
這些同學在法學院四年畢業(yè),中文能力沒有得到訓練和提高,即使各科考試成績優(yōu)良,即使真的掌握了各門學科的法律基礎知識,也不可能成為優(yōu)秀的法律人。
須知將來擔任律師寫起訴狀、答辯狀,擔任法官撰寫結(jié)案報告、判決書,擔任仲裁員寫裁決書,擔任企業(yè)法律顧問起草合同書,都是不可能從網(wǎng)絡下載進行拼接所能夠解決的。
因此,必須在法學院學習期間,重視法學論文寫作,按照法學論文寫作方法,自覺訓練、提高法律文體寫作能力。
四、自己造就自己明確學習目標。
明確原告優(yōu)秀的法律人所應具備的素質(zhì),人格方面的素質(zhì)和知識能力方面的素質(zhì)。
掌握學習方法。
主動的、有計劃、有步驟的學習。
通過主動的、有計劃、有步驟的學習和訓練,把自己造就成為優(yōu)秀的法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