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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包含君子 詩句

          時間:2017-07-07 13:41

          屈原字什么名什么

          屈原羋姓屈氏,名平,字原(約前340年~約前278年),漢族,戰(zhàn)國時期楚國人,羋姓屈氏,名平,字原;又自云名正則,字靈均。

          中國戰(zhàn)國末期楚國丹陽人,楚武王熊通之子屈瑕的后代。

          主張聯(lián)齊抗秦,提倡“美政”。

          己所不欲勿施于人的感想感悟 怎么寫

          你想寫多少字的感悟或者感想

          己所不欲,勿施于人,這句話道出了做人做事的真實意義。

            所謂“己所不欲,勿施于人”,本身的意思就是自己不喜歡做的事情,也不要勉強別人去做。

          推而廣之,還有其他意思,比如,用自己的心推及別人的心;自己希望怎樣生活,就應(yīng)該理解別人也會希望怎樣生活;自己不愿意別人怎樣對待自己,就不要那樣對待別人;自己不希望在社會上受阻,那就也不要去為難別人。

          總之,從自己的內(nèi)心出發(fā),理解他人,寬容地對待他人。

          簡單地說就是推己及人,它和俗語常說的將心比心、設(shè)身處地為別人想一想等,指的都是一個意思。

          由此我想到,當(dāng)我們不希望別人在公共場合大聲喧嘩的時候,我們自己做到了嗎

          當(dāng)我們對別人的不敬行為表現(xiàn)不齒的時候,我們是否也犯過同樣的錯誤

          我們不想做事的時候,難道別人就有義務(wù)去做嗎

          所以,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其真正內(nèi)涵式讓人與人之間要相互尊重、相互理解、相互包容,站在對方的立場上進行換位思考,如果大家都做到了,我想,我們這個社會會更加的和諧,更加的文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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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描寫君子的詩詞…………全首

          1. 天行健,君子以自強不息.2. 謙謙君子,溫潤如玉.3. 君子可欺之以方.4. 子曰:“君子謀道不謀食。

          耕也,餒在其中矣;學(xué)也,祿在其中矣。

          君子憂道不憂 貧。

          ”5. 文質(zhì)彬彬,然后君子6. 君子一言,駟馬難追7. 君子和而不同,小人同而不和 (還孔子說的)8. 詩經(jīng)·君子于役 君子于役,不知其期。

          曷至哉?雞棲于塒,日之夕矣,羊牛下來。

          君子于役,如之何勿思? 君子于役,不日不月。

          曷其有佸?雞棲于桀,日之夕矣,羊牛下括。

          君子于役,茍無饑渴? 9. 天行健,君子以自強不息。

          地勢坤,君子以厚德載物 摘自

          名教罪人 是什么意思?

          “明教罪人”吧,可能,倚天屠龍記看多了。

          。

          。

          開的,下面是正題,出自歷史有名的文字獄事件。

          雍 正 文 字 獄 康熙晚年,諸皇子為奪取太子之位展開了激烈的斗爭。

          廢太子允礻乃謀求復(fù)位,皇八子允(礻四共)野心勃勃,皇十四子允礻題和皇三子允祉也在覬覦,但是都枉費心機。

          工于心計的皇四子允諾礻真用兩面派的手法麻痹對手,取悅父皇,暗中培植勢力,收買人心,終于挫敗諸兄弟,于歡圣祖賓天后登上了帝座。

          雍正帝在位十三年,用人重吏才,輕文士,行政以革除積弊、整頓吏治為首務(wù),大權(quán)獨攬,事必躬親,刑法嚴峻,心謀刻深,其人其治具有鮮明的個性和獨特的風(fēng)格。

          在文字獄方面,雍正帝的指導(dǎo)思想是借助文字獄整肅朝廷風(fēng)紀,戒毖風(fēng)俗人心。

          雍正一朝歷時雖短,文字獄卻很頻繁,重大案件前后相望。

          雍正帝以其特有的敏感和深刻的用心,幾乎對每一宗案件前后都極盡必蹤指示、別出心裁之能事,從而在文禍歷史上創(chuàng)造了為可磨滅的“業(yè)績”。

          (一) 與懲戒朋黨有關(guān)的案件 1、 汪景祺與錢名世案 汪景祺、錢名世是雍正文字獄卒的第一批受害者。

          他們的是得禍出于同一原因,即投獻文字攀附年羹堯。

          年羹堯是漢軍鑲黃旗人,進士出身而有用兵之才,征點戰(zhàn)四川、青海、西藏等到地(當(dāng)時川藏一帶有叛亂),功勛卓著,康熙末年授定西將軍、兼理川陜總督。

          他一向依附雍親王允礻真,妹妹是允礻真的側(cè)福晉(副王妃)。

          允礻真繼位后,年羹堯備受寵信,累授川陜總督、太保、撫遠大將軍,爵封一等公,終因恃功驕縱、目無王法而失寵。

          雍正帝覺得留下他是條禍根,決計殺一儆百,于是一連串的打擊相繼出臺。

          雍正三年(1725年)二月,天象出現(xiàn)“日月合璧,五星聯(lián)珠”的奇觀,臣僚上表稱賀。

          身為川陜總督的年羹堯也依例獻表。

          雍帝從他的表文中找出兩條毛?。阂?、字體潦草;二、成語“朝乾夕惕”寫作“夕惕朝乾”①。

          “朝乾夕惕”出自《易經(jīng)·乾卦》卦詞:“君子終日乾乾,夕惕若厲,無咎。

          ”意思是終日勒慎,寫作“夕惕朝乾”意思不變。

          年羹堯賀表用這們變換詞序的成語頌揚皇帝,雍正帝卻認為“年羹堯自恃己功,顯露不臣之跡,其乖謬之處,斷非無心”(三月二十三日甚一日諭)。

          群臣聞風(fēng)而動,發(fā)起了對年羹堯的圍攻。

          同年四月,年羹堯調(diào)為杭州將軍;六月,削太保,剝奪一等公;七月,黜為閑散旗員;九月,下刑部獄;十二月,議政王大臣劾年羹堯犯九十二條大罪,雍正帝令年羹堯自裁,家產(chǎn)籍沒,親族、同黨或斬或流或貶,一大批人受到清洗、處罰。

          這就是著名的年羹堯案。

          年羹堯死后七天,汪景 祺斬首示眾。

          汪景祺是浙江錢塘(今杭州)人,原名日祺,字無已,號星堂。

          他潦倒文場近四十年,雖然中了舉人,總與富貴無緣。

          雍正初年,他的朋友胡期恒任陜西布政使,是其上同年羹堯的心腹。

          汪景祺前往探訪,乘機投書干謁年羹堯,做了年羹堯的臨時幕客。

          汪景祺這次西游著有《讀書堂西征隨筆》二卷,獻年羹堯收藏。

          年羹堯得罪抄家,《隨筆》被繳進宮中。

          雍正帝讀后咬牙切齒地在首頁題字云:“悖謬狂亂,至于此極

          惜見此之晚,留以待他日,弗使此種得漏網(wǎng)也。

          ” 《讀書堂西征隨筆》原本久佚。

          據(jù)民國間故宮博物院刊印的殘本,內(nèi)有《上撫遠大將軍年公書》一篇,文內(nèi)極盡諛頌,至稱年羹堯為“宇宙第一偉人”。

          又有《功臣不可為》一條,把歷史上“狡兔死,走狗烹”的現(xiàn)象歸罪于最高統(tǒng)治者。

          作者寫道: 彼夫猜忌之主,其才本庸,而其意復(fù)怯。

          當(dāng)賊寇昌熾時,望烽火則魂驚,見軍書則股栗。

          忽有奇才異能這臣起而戡定群兇,寧謐四海,捷書一奏,喜出非常,七寶莊嚴之殊禮寵遇之。

          遲之既久,則轉(zhuǎn)念曰:敵人如此其橫肆,兵事如此其周章,而此臣竟翦滅之,萬一晉陽之甲興,誰復(fù)能捍御者

          于是而疑心生矣; 既而閱所上紀功冊,某處斬首幾十萬,某處拓地幾千里,某處招撫若干,某處虜獲若干,心膽震驚,魂魄蕩懾,于是南是畏心生焉矣; 既建奇功,復(fù)膺異數(shù),位崇五等,禮絕百僚,內(nèi)外臣工以其為朝廷之所重也,無不敬而奉之。

          諂佞小人趨承恐后,長跪叩首,待之逾于常禮。

          而且題官則嫌其專擅,奏銷則防其冒濫,敘功則憾其詐偽,鹵獲則謂其私藏,觸處掛礙,爭寵者又從而構(gòu)之,于是而怒心行焉矣; 彼自謂受恩既深,以忠藎為報國,懷光欲去盧杞,李(日成)思慕魏片。

          而愛昵不可遽除,忠言不能入耳反恨其無禮于君,恃功驕橫,于是而厭焉矣。

          疑也,畏也,怒也,厭也,以此四者待功臣,有不兇終而隙末者乎

          ……雖由臣節(jié)之未純,亦猜暴之主有以致之也。

          這些文字似乎是向年羹堯敲警鐘。

          《隨筆》有些條目對當(dāng)時的官吏選拔制度和官場風(fēng)氣表示不滿,據(jù)說還有詩譏訕圣祖“皇帝揮毫為值錢”②。

          又非議圣祖謚號及雍年號,所作《歷代年號論》說“正”字拆開為“一止”,是不祥之兆,歷史上凡以“正”字為年號的都沒有好下場,如金海陵王(年號“正隆”),金哀宗(年號“正大”),元順帝(年號“至正”),明英宗(年號“正統(tǒng)”),明武宗(年號“正德”)等。

          雍正帝批評所云“悖謬狂亂”,大概就指以上內(nèi)容,但對汪景祺處罪的諭旨只稱汪景祺“作詩譏訕圣祖仁皇帝,大逆不道”。

          于是汪景祺被定處斬,梟首示眾;妻子兒女發(fā)配黑龍江給披甲人(滿洲軍士)為奴;兄弟叔侄輩流放寧古塔;疏遠親族凡在官的都革職,交原籍地方官管束。

          由于牽累的人多,汪景祺僑居的平湖縣城甚至傳出“屠城”的謠言,居民驚惶逃竄,后經(jīng)地方官曉諭才安定下來。

          錢名世處罪在雍正四年(1726年)三月。

          他雖然沒有殺頭,但遭遇不比殺頭好受。

          錢名世字亮工,號 庵,江南武進(今江蘇武進)人,康熙四十二年進士,殿試一甲第三名,授翰林編修,升侍讀。

          他與年羹堯是鄉(xiāng)試同年(兩人都江堰市是康熙三十八年中舉,一在南闈,一在北闈),大概因此而有交誼。

          雍正二年,權(quán)勢赫赫的年羹堯進京覲見,錢名世贈詩諛頌,有“分陜旌旗周召伯,從天鼓角漢將軍”,“鐘鼎名勒山河折誓,番藏宜刊第二碑”等到句。

          康熙末年,皇十四子允礻題授定定遠大將軍,出征青海、西藏,圣祖曾為他立碑褒揚。

          允礻題曾是爭奪太子位的重要角色,雍正帝即位后立即解除倉皇兵權(quán)(后來又加以禁錮),本是最不該提起有人物,錢名世竟不知回避。

          年羹堯受誅,錢名世當(dāng)然在劫難聞逃。

          雍正帝給他加的罪名是“曲盡諂媚,頌揚奸惡”、詩語悖逆“。

          但沒有殺他,只是把他革職逐回原籍。

          卻又御書“名教罪人”四字,命錢名世原籍地方官制成匾額,掛在錢家中堂上(一說大門上)。

          賜字題匾本是康熙帝寵異臣僚的慣用手段,如為范文程祠堂題“元輔高風(fēng)”,為李光地題“方重醇深”等。

          雍正帝也偶而仿效,如為楊名時題“清操夙著”,為田從典題“清謹公方”等。

          雍正帝“青出于藍而勝于藍”的地主是能變其意而用之,易褒為貶。

          奇恥大辱的“名教罪人”四字不但使錢名世本人無臉做人,而且使他的子子孫孫都抬不起頭。

          雍正帝還命在旦夕常州知府、武進知縣每月初一、十五兩日去錢家查看匾額懸掛情形,如未懸掛則呈報警、撫奏明治罪。

          這還不夠,當(dāng)錢名世離京時,雍正帝又命京官自大京官大學(xué)士、九卿以下都作諷刺詩為錢名世“贈行”,結(jié)果共有三百八十五人奉詔作詩。

          雍正帝一一過目后,交付錢名世輯成專集。

          集名就題為《名教罪人詩》刊印后頒發(fā)給全國的學(xué)校,讓天下士子人人知曉。

          諷刺詩作得夠味的給予表揚,不夠味的給予處分。

          正詹事陳萬策詩中有句:“名世已同名世罪,亮工不異亮工奸”③,措意尖刻,造句新巧,得到雍正學(xué)夸獎,翰林侍讀吳孝登則因詩句“謬妄”,被發(fā)配寧古干塔給披甲人為奴了。

          他的同僚陳邦彥、陳邦直也因詩句“乖誤”而革職。

          武英殿篡修方苞的諷刺詩是這樣寫的: 名教貽羞世共嗤,此生空負圣明時。

          行邪慣履欹危徑,記丑偏工諛佞詞。

          宵枕慚多惟覺夢,夏畦勞甚獨心知。

          人間無地堪容立,老去翻然悔已遲。

          這應(yīng)是《名教罪人詩》中的標(biāo)準(zhǔn)作品。

          古人云:“士可殺不可辱”,人生至此,錢名世真不如索性吃一刀,可是“圣主”偏要拿他尋開心,辱而不殺。

          他不知哪一年死的,據(jù)說他為人“非端士”,參與修《明史》曾把萬斯同寫的幾篇傳稿攘為己作。

          身為翰林清望官,作詩討好跋扈的邊將,也的確有失身份。

          但不管怎樣說,雍正帝也做得太過分了,他在諭旨中解釋說:“伊既以文詞諂媚奸惡,為名教所不容,朕即以文詞為國法,示人臣之炯戒。

          ” 然而沒有“以文詞諂媚奸惡有惡報”的,雍正帝同樣“以文詞為國法”。

          康熙末年,工部侍郎揆敘附允(礻田共),為其爭太子這位效勞,死后謚“文端”。

          雍正帝繼位后削奪揆敘謚號,把他的墓碑文字磨去,改刻為“不忠不孝陰險柔佞揆敘之墓。

          允(礻田共)的另一黨羽阿靈阿的墓碑也被改刻為“不臣不弟暴悍貪庸阿靈阿之墓”。

          雍正帝還把允(礻田共)改名為“阿其那”,允礻唐改名為“ 塞思黑”。

          二名均為滿語,意思據(jù)說是畜牲、豬狗。

          這類刻薄的惡作劇只有清世宗一人想得出來,做得出來

          2、 查嗣庭案 雍正帝繼位之初,有兩個最受親重的人物,一個是年羹堯,一個是隆科多。

          隆科多是康熙孝懿皇后的弟弟,一等公佟國維之子,康熙末年官至步軍統(tǒng)領(lǐng)、理藩院尚書,雍正初年襲爵一等公,授吏部尚書,加太保。

          和年羹堯相似,隆科多也是個“招權(quán)納賄,擅作威福”的人物,引起雍正帝注意。

          辦理年羹堯的案時,雍正帝處處把他與年羹堯相提并論,逐步貶削他的恩榮與官爵。

          五年(1727年)十月,隆科多因私藏玉牒(皇室宗譜)罪付審,諸王大臣合議劾隆科多犯有四十一條大罪,得旨永遠圈禁,家產(chǎn)追補贓銀,其二子也受處分。

          第二年,隆科多死于禁所。

          與隆科多案有關(guān)的查嗣庭案結(jié)束于隆科多治罪前數(shù)月。

          查嗣庭字潤木,號橫浦,浙江海寧人,康熙四十五年進士,選入翰林,經(jīng)隆科多保奏授內(nèi)閣大學(xué)士大夫,后又經(jīng)左都御史蔡王廷保奏授禮部左侍郎。

          雍正四年(1726年),查嗣庭派充江西鄉(xiāng)試正考官,被人告發(fā)試題“怨望、諷刺”。

          這年九月,查嗣庭剛從江西返抵京師就被捕入獄。

          案件尚未了結(jié),查嗣庭病死獄中。

          所謂試題“怨望、諷刺”,指《論語》題:“君子不以言舉人,不以人廢言”;《孟子》題:“山徑之蹊,間介然用之而成路;為間不用,則茅塞之矣。

          今茅塞子心矣。

          ”但猜忌的雍正帝進一步懷疑查嗣庭所出的《易經(jīng)》第二題:“正大而天地之情可見矣,”,第三題:“其旨遠,其辭文”及《傳經(jīng)》第四題:“百室盈止,婦子寧止”包含更隱秘的諷刺。

          照他的理解,是咒罵“雍正”年號的;“其旨遠,其辭文”二句是暗示兩道題中的“正”“止”二字有呼應(yīng)關(guān)系。

          真是了不起的附會。

          后來民間也有附會,說查嗣庭所也題中“維民所止”一句(語出《禮記·大學(xué)》),“維”“止”二字是把“雍”“正”砍去了頭。

          這大約是因為查嗣庭著過一部《維止錄》,后世附會從這部書名產(chǎn)生。

          案發(fā)后,查嗣庭赴贛行李、在京寓所和浙江老家都被徹底搜查。

          雍正帝從搜得的日記(似即《維止錄》)中找出許多“極意謗訕”康熙政治的言論。

          如認為裁減閑散京官是翰林院的一大災(zāi)難;認為戴名世獄及康熙五十年科場案是因語言文字而殺人(按:清朝統(tǒng)治者從來不承認自己以語言文字殺人,即不承認有文字獄);認為引見百官罷黜不合格者有失作賢之道;認為九卿會議是做樣子,欽賜進士是例行公事,不能識拔奇才;認為殿試不完卷者黜退不取是殺一儆、無罪而罰,等等。

          日記“謗訕”前朝,試題“謗訕”當(dāng)今,這就是清廷所宣布的查嗣庭的兩大罪狀。

          此外,據(jù)說《維止錄》首頁有這樣一條記載:“康熙六十一年某月日,天大雷電以風(fēng)。

          予適乞假在寓,忽聞上大行,皇四子以即位,奇哉

          ”被認為是借災(zāi)異咒謗雍正帝即位,雍正帝深信天命,求“祥瑞”唯恐不多,查嗣庭竟取唱反調(diào),有人認為這是他得禍的真正原因之一。

          雍正五處(1727)年五月,案件結(jié)束,有關(guān)人犯作如下處置: 查嗣庭戮尸、梟首,子查氵云(一作查潭)斬監(jiān)候(另一子查克上先已病死獄中)。

          幼子查長棒頭三人和侄子查開等二人流放三千里外;家產(chǎn)抄沒,折銀充浙江海塘工程費用;兄查嗣王栗(官翰林侍講)流放陜西,后來死于戌地,另一兄查慎行(官翰林編修)特許釋歸,不久病死。

          其他牽連得罪的有:江西鄉(xiāng)試副主考俞鴻圖革職;江西巡撫汪氵隆降四級調(diào)用;布政使丁士一革職發(fā)往福建工程上效力。

          傳說浙東諸家橋鎮(zhèn)(所屬府縣不詳)關(guān)帝廟中有當(dāng)?shù)啬硨W(xué)究題的一幅門聯(lián):“荒村古廟猶留漢,野店浮橋獨姓諸”,被查嗣庭采入《維止錄》中,案發(fā)后殃及該學(xué)究。

          不僅如此,由于汪景祺、查嗣庭都是浙江人,雍正帝進而遷怒于浙江士人,恨浙江士風(fēng)不正。

          查嗣庭下獄的次月,即雍正四年十月,清廷特設(shè)浙江觀風(fēng)整俗使,專職監(jiān)視士人,整頓士風(fēng)(接著東南各省相繼設(shè)立觀風(fēng)整俗使)。

          作為處罰,十一月又下詔停止浙江士人鄉(xiāng)試、會試。

          吏部侍郎、錢塘人沈近思上疏擁護,說汪、查等人使“越水增羞,吳山蒙恥”,條陳整頓風(fēng)俗、約束士子的十條建議,雍正帝批轉(zhuǎn)浙江巡撫和觀風(fēng)整俗使議行。

          雍正六年八月,經(jīng)浙江總督李衛(wèi)請求,雍正帝才解除了停止鄉(xiāng)會試的詔令,兩年后又撤消了觀風(fēng)整俗使。

          每辦一案都盡量有所創(chuàng)造,盡量在整治風(fēng)俗人心方面做文章,以擴大“戰(zhàn)果”,這是雍正文字獄的一大特點,是世宗操縱文字獄的“高明”之處。

          查嗣庭結(jié)案后數(shù)月,隆科多得禍,四十一條大罪中有一條是“保奏大逆之查嗣庭”,查嗣庭的罪狀中也有“趨附隆科多”一條,這說明查嗣庭獄與隆科多有直接關(guān)系。

          但作為文字獄,查嗣庭獄基本上是獨立的事件,不象汪景祺、錢名世二獄那樣緊緊依附于懲戒朋黨的政治斗爭。

          3、 謝濟世、陸生楠案 謝濟生、陸生楠安是一對孿生案件,兩案都胎育于李紱、田文鏡互參事件,但胎育期長短不齊。

          先述李紱、田文鏡互參事件。

          雍正帝用人的特點是倚重實心辦事的吏才,不喜歡徒逞筆舌的文化之士。

          他的心腹干吏中有一個叫田文鏡,此人監(jiān)生出身,從州縣小吏歷練而上,雍正二年擢受河南巡撫。

          田文鏡政令嚴苛,嫌科甲出身的官員辦事懦緩,接連劾罷三四員州縣官,其中有信旭知州黃振國,系左都御史蔡王廷所薦。

          雍正四年(1726年),新授直隸總督的李紱上任取道河南,田文鏡循例迎送。

          科甲出身的李紱忍不住指責(zé)田文鏡,說他不該有意蹂躪讀書人。

          于是田文鏡上密疏參劾李紱因與黃振國等人科舉同年,所以有意袒護,言下之意是說李紱等科甲人私結(jié)朋黨。

          不久,李紱入京覲見,向雍正帝陳述田文鏡貪虐及黃振國等人冤抑情狀,雍正帝先已得到田文鏡的密疏,胸有成見,對李紱的話置之不理。

          李紱接著上疏參田文鏡。

          雍正帝雖然不高興,還是派人去河南調(diào)查,果然發(fā)現(xiàn)田文鏡的一些劣跡,但不盡如李紱所參。

          根據(jù)一些跡象,雍正帝越發(fā)懷疑李紱等科甲出身的人在搞朋黨,因而對田文鏡愈益信任,寵益有加。

          同年冬天,浙江道監(jiān)察御史謝濟世根據(jù)從刑部外郎陳學(xué)海那里聽來的材料(陳學(xué)海曾赴河南調(diào)查田文鏡事跡),上疏參劾田文鏡十罪。

          雍正帝不悅,把奏疏退還,而謝濟世卻堅持要上疏。

          雍正帝一怒之下把謝濟世革職逮捕,大學(xué)士、九卿、科道會審擬斬。

          由于謝濟世所劾與李紱所劾內(nèi)容完全一致,都為黃振國鳴冤,黃振國是蔡王廷所薦,蔡王廷與李紱關(guān)系親密,雍正帝于是認定這幾個人在搞朋黨,作如下處置:謝濟世減死發(fā)配阿爾泰(今新疆阿爾泰)軍前效力;蔡王廷降為奉天府尹;李紱調(diào)為工部待郎(后因別的事革職)。

          雍正七年(1729年),駐守阿爾泰的振武將軍、順承郡王錫保上奏,說謝濟世已招供他參劾田文鏡是受李紱、蔡王廷指使(謝濟世可能被迫說了違心話)。

          雍正帝得奏,命斬黃振國,把李紱、蔡王廷投入監(jiān)獄。

          李紱論罪當(dāng)斬,雍正帝特予赦免,讓他戴罪篡修《八旗通志》。

          蔡王廷判斬監(jiān)候。

          直到乾隆帝退位后,李紱才恢復(fù)官職,蔡王廷也獲釋。

          在李紱等人遭罪的同時,田文鏡連連升官受褒獎,隸籍也由正藍旗抬升為正黃旗。

          李紱、田文鏡互參事件終于以李紱等人慘敗、田文鏡獲勝而告終。

          因這場事件而引出謝濟世、陸生楠兩起同時發(fā)生的文字獄。

          謝濟世字石霖,廣西全州人,康熙末年進士,因疏劾田文鏡而得禍已見上文。

          此人頗有讀書人的迂氣,審問中,刑部尚書勵廷儀問他受何人指使。

          他回答說:“是孔、孟指使。

          我自幼讀圣賢書,只知道事上忠藎。

          見奸不攻,不是忠臣。

          ”到阿爾泰后,他受到平郡王福彭的敬重和優(yōu)待,得以從空講學(xué)、著,著有《古本大學(xué)注》、《中庸疏》。

          后來錫保率軍進駐阿爾泰,奉命監(jiān)視充軍的士大夫,謝濟世等人的日子漸不好過。

          和謝濟世同時充軍阿爾泰的還有陸生楠。

          陸生楠也是廣西人,舉人出身,以軍功遷授吳縣知縣。

          引見時雍正帝見他應(yīng)對滯訥,“舉動乖張”,便把他扣下來留京學(xué)習(xí)辦事,后改除工部主事。

          再引見時,雍正帝見他傲慢不恭的神態(tài),所呈奏折又寫有“五經(jīng)四書中如‘惠迪吉’、‘從逆兇’,何以異于佛老”等到話,覺得是諷刺自己。

          雍正帝進而想到他是廣西人,與謝濟世是同鄉(xiāng),而李紱原先做過廣西巡撫,“平日必有與李紱、謝濟世結(jié)為黨援之處”。

          就憑這毫無根據(jù)的猜疑推斷,命把陸生楠革職,發(fā)往阿爾泰軍前效力。

          陸生楠著有《通鑒論》十七篇(似是在阿爾泰所著),誰知這十七篇史論竟害了他的生命。

          雍正七年(1729年)五月,錫保疏劾陸生楠小字書寫《通鑒論》十七篇,文中“抗憤不平之語甚多,其論封建之利,言辭更屬狂悖,顯系排議時政”,《通鑒論》隨本繳進。

          雍正帝得奏,于七月初三日諭內(nèi)閣,對《通鑒論》中的“狂?!弊h論逐條加以批駁。

          雙方觀點大致如下: 一、論封建(分封制)。

          陸生楠主張恢復(fù)封建制,說:“封建之制,古圣人萬世無弊之良規(guī),廢之為害,不循其制亦為害。

          至于今害深禍烈,不可勝盲,皆郡縣之故。

          ”雍正帝追溯秦漢以來郡縣制、封建制的沿革與變遷,說如今天下大一統(tǒng),有何禍害,“陸生楠能明指乎”

          斥陸生楠“狂肆逆惡”,“實天下所不容”。

          陸生楠又說后世政治昏昧,是由于“天下統(tǒng)于一。

          相既勞而不能深謀,君亦煩而不能無缺失,始皇一片私心,流毒萬世”的緣故。

          雍正帝認為有賢君就有良相,隱隱以“知人之主”自居,斥陸生楠“肆意妄言,支離繆戾至于如此。

          ” 二、論建儲(立太子)。

          陸生楠就漢武帝戾太子事件發(fā)論認為“儲貳不宜干預(yù)外事,且必更使通曉此等危機”,又說“有天下者不可以無本之治治之”。

          雍正帝駁斥說,太子應(yīng)該博通古今,體察民情物理;不立太子是本朝規(guī)矩,本朝國本“至深至厚”,“愚人固不能知”,斥陸生楠借古諷今,“實為彌天不可赦之罪人”。

          三、論府兵制。

          陸生楠贊美唐府兵制,認為應(yīng)當(dāng)實行于今,使“國無養(yǎng)兵之費,臣無專兵之患”。

          雍正帝斥陸生楠“懷蓄逆亂之心,郁不得逞,故以‘無養(yǎng)兵之費’搖動人聽,冀或更制以紊亂軍政,所謂‘執(zhí)左道以亂政,言偽學(xué)以疑眾’者,王法之所以不宥”。

          四、論隋朝君臣。

          陸論云:“后之君臣,倘非天幸,其不為隋之君臣者幾希。

          ”雍正帝指出文帝與煬帝的區(qū)別,說煬帝自取滅亡,不關(guān)天命。

          五、論人主威權(quán)。

          陸論云:“人愈尊,權(quán)愈重,則身愈危,禍愈烈。

          蓋可以生人、殺人、賞人、罰人,則我志必疏,而人之畏之者必愈甚。

          人雖怒之而不敢泄,欲報之而不敢輕,故其蓄必深,其發(fā)必毒。

          “雍正帝自辯稱:“朕臨御以來,日理萬機,皆奉若天道,因物以付,未嘗以已意生殺人、賞罰人。

          ”斥陸生楠自蓄逆志,“狂悖惡亂,”“肆為咒詛”。

          六、論宰相。

          陸生楠認為:“當(dāng)用首相一人。

          首相奸諂誤國,許凡欲效忠者皆得密奏。

          即或不當(dāng),亦不得使相臣知之。

          ”又說:“為君為臣,莫要于知人而立大本,不徒在政跡。

          然亦不可無術(shù)相防。

          ”雍正帝予以駁后表白云:“朕于人言,必決之以理,揆之以情,未嘗拒人之言,亦未嘗輕聽人言。

          ” 七、論王安石。

          陸論大意批評王安石剛愎自用,不信天命。

          雍正帝抓住個別字句故作異論,以顯示高明,斥陸生楠“文詞議論險怪背謬,無理之甚。

          ” 八、論無為之治。

          陸生楠主張君主“不人人而有察”,“不事事而理”。

          雍正帝主張以漢宣帝、光武帝和唐太宗為,“勤勞自勵”,對陸論加以駁斥。

          以上是雍正帝在《上諭》中批駁《通鑒論》的大要。

          雖然陸生楠的觀點不盡正確,雍正帝的批駁也有合理之處,但作為最高統(tǒng)治者而與一小臣爭是非、論長短,未免顯得胸懷不廣。

          至于說陸生楠借古謗今,或許多少有一點,但也并非罪大惡極,非誅不可。

          雍正帝先誅心,后誅人,對《通鑒論》批駁后,提議將“罪大惡極,情無可逭”的陸生楠就地正法,命九卿、翰詹、科道定擬陸生楠應(yīng)治之罪。

          從官當(dāng)然遵旨惟謹。

          這一年年底,陸生楠在阿爾泰軍中處死刑。

          錫保在疏劾陸生楠的同時,對謝濟世也參了一本,說謝濟世所著《古本大學(xué)注》毀謗程朱,書隨本繳上。

          雍正帝讀過后頌諭內(nèi)閣,認為謝濟世不僅毀謗程朱,而且對時政“恣意謗訕”。

          疑心極重的雍正帝尤切齒于《注》中所去:“拒諫飾非必至拂人之性,驕泰甚矣”一句,咄咄*問道:“試問謝濟世:數(shù)年以來伊為國家敷陳者何事

          為朕躬進諫者何言

          朕所拒者何諫

          所飾者何非

          除處分謝濟世黨同伐異、誣陷良臣之外,尚能指出一二事否乎

          ”命朝臣議謝濟世應(yīng)治之罪。

          眾臣擬謝濟世與陸生楠一同處死,雍正帝卻玩了個花招“密諭錫保在殺陸生楠時把謝濟世一同綁赴刑場,裝作要殺的樣子,最后宣布謝濟世免死。

          謝濟世被玩弄假斬把戲后終于不死。

          謝濟世在阿爾泰充軍九年,乾隆初釋歸復(fù)職。

          他仍然不忘自己的著作,將《古本大學(xué)注》和《中庸疏》獻進,請求頒行天下。

          并說明已把《注》中被指為謗訕的幾句話刪除了,分章釋義依據(jù)古本(即《禮記》本),不遵朱熹的“四書”本。

          當(dāng)時學(xué)者鄙薄宋儒,所以謝濟世敢明目張膽排斥程朱,但官方仍扶植程朱學(xué)說,尊為正統(tǒng)。

          乾隆帝把書退還,傳旨嚴斥。

          謝濟世后來改任湖南糧儲道,繼續(xù)注釋儒經(jīng),陸續(xù)刻印成書。

          乾隆帝聞知,于乾隆六年(1714年)九月傳諭湖廣總督孫嘉淦,指出謝濟世標(biāo)新立異,“足為人心學(xué)術(shù)之害”,命查明謝濟世所著書中違背程朱、標(biāo)榜他人之處,然后燒毀其書并印板。

          孫嘉淦遵旨輸完畢,回奏說謝濟世所注書有“四書”“五經(jīng)”等多種,已印一百五十四本,刻板二百三十七塊,已全部燒毀;注中雖有違背程朱學(xué)說之處,但立說淺陋,不足以惑世盜名,似不必逐條指謫。

          至此,謝濟世注書案方告結(jié)束。

          他沒有死于文字獄,一是情罪較輕,二是居官盡責(zé),兩朝君主對他的為人印象都不算壞。

          雍正、乾隆二帝處罪人往往憑個人印象和一時愛憎。

          陸生楠的得禍,很大程度上是由于雍正帝對他的印象不好,兩次引見都引起憎惡。

          以上四五起文字獄或多或少都有懲戒朋黨的用意,戒除朋黨是雍正帝整飭風(fēng)紀的主要目標(biāo),他即位之初就以《御制朋黨論》頒示臣僚,要諸臣“洗心滌慮,詳玩熟體”。

          《御制朋黨論》駁斥歐陽修《朋黨論》“君子以同道為朋”的說法,認為“君子無朋,惟小人則有之”。

          雍正帝把宋代以下的朋黨之風(fēng)歸咎于歐陽修的“邪說”。

          經(jīng)過雍正帝的嚴厲整飭,順治、康熙以來的朋黨現(xiàn)象大為減少,文字獄從中起了一定的作用,這也是“以毒攻毒”的一例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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