贊美法官的句子
在善與惡、正與邪的較量中,你總是站成一個精確的坐標,捍衛(wèi)著人間正道,留住了世間溫情,在這份安寧這份溫馨中,有你的夢境你的追求,有你付出的每一份熱忱,每一滴血汗,把綠色奉獻給大地,把白鴿奉獻給和平,把法律奉獻給人間。
小時候,或許是在媽媽的教誨中,或許是在校園的玩伴里,或許是在電視屏幕上,總之,不知道是什么樣的原因,讓我對法官產(chǎn)生了圣潔而神圣的向往,走進法院,當上法官成了我的夙愿。
2002年,我沐浴著陽光,懷著兒時的夢想,非常榮幸地邁進了我向往已久的殿堂。
幾年來,我和這個殿堂里的人們朝夕相處,耳濡目染,從此更深刻的領(lǐng)悟了法官這兩個字的豐富內(nèi)涵。
一本本卷宗,訴說著多少人生的不幸;一樁樁罪惡,展現(xiàn)了多少家庭的災難。
這一頁頁灰色的小說,他們閱讀地并不輕松,而是常伴著憤恨、惋惜和感嘆;一份份血與淚的控訴,更讓他們心靈震顫、備受煎熬。
刑事審判不僅是一項艱辛的工作,它還是一種經(jīng)久痛苦的體驗,他們閱卷、記錄、送達、訊問、開庭、評議、匯報、制判;找檢察、跑公安、下通知、提人犯;案案要開庭,件件均下判,一年到頭忙不歇,周而復始無間斷。
他們這樣拼命的忙到底圖什么呢
我想,一張張笑臉,一聲聲贊譽,一面面錦旗是對他們最好的回報
關(guān)于法律的作文300字
法院審判員椅子又叫天平椅,寓意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審判員要本著大公無私的精神對待每一個案件的原被告,秉持公平正義,捍衛(wèi)法律尊嚴。
審判椅都是高靠背,靠背上部中間為實木雕刻天平圖案裝飾構(gòu)件,顯示著國家法官須秉公執(zhí)法、鐵面無私的良法原則。
審判員坐下以后,能清晰看到天平圖案。
審判椅設(shè)計簡明,棗紅的偏暖底色,反映出法律來自生活、法制孕育生命的。
椅上一些輕微的浮雕工藝,使得“天平”得以凸顯。
美國警察經(jīng)常說的那句,你有權(quán)保持沉默什么的,有什么來歷
一、“你保持沉默
”——來熟悉美國片的讀者,對警察向犯罪嫌疑人說出的第一句話耳熟能詳:“。
如果你不保持沉默,那么你所說的一切都能夠用來在法庭作為控告你的證據(jù)。
你有權(quán)在受審時請律師在一旁咨詢。
如果你付不起律師費的話,法庭會為你免費提供律師。
你是否完全了解你的上述權(quán)利
”這句話就是著名的“”,也稱“米 蘭達告誡”,即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被訊問時,有保持沉默和拒絕回答的權(quán)利。
這一告誡的形成,緣于美國的一個案例。
事情是這樣的:米蘭達是一個青年,他在1963年被亞利桑那鳳凰城警方以綁架和強奸一個18 歲弱智少女罪名逮捕。
他在警察局接受了兩小時的訊問后,簽下一份坦白文件。
但是事后,他又說并不知道“憲法第五修正案”賦予了他沉默的權(quán)利。
也就是說,米蘭達不知道自己有沉默權(quán),也不知道自己有取得律師幫助的權(quán)利,而警察也沒有告訴過他。
他的律師在法庭上抗議說,根據(jù)憲法,米蘭達的坦白不可以作為對所犯罪行供認不諱的證據(jù)。
雖然已經(jīng)存在了近200年,直到上世紀60年代初,美國司法一直沿用歷史上傳下來的原則:要是嫌犯“自愿”作出的坦白,就可以遞交法庭作為證據(jù)。
并不強調(diào)警察必須告知嫌犯他有什么樣的權(quán)利。
“自愿”而不是強迫,是那個時候惟一的標準。
所以,米蘭達的坦白還是作為主要證據(jù),在法庭上將他定了罪。
他被判了20年監(jiān)禁。
他以自己“沒有被告知權(quán)利”作為理由,一路上訴到聯(lián)邦,接受的復審。
1966年,沃倫首席大法官主持的作出裁決,指出公民在接受訊問以前有權(quán)知道自己的憲法第五修正案權(quán)利,警察有義務將它告訴嫌犯,告知權(quán)利之后,才能訊問。
因此,米蘭達一案被宣布無效,發(fā)回重審。
從此以后,如果在抓人的時候忘了這幾句關(guān)鍵的話,那么人犯所作的一切供詞在審理時都將被判無效,而最終人犯也可能會被法庭放走,因為他的權(quán)利在逮捕時受到了侵犯。
自1966年起,美國所有的警察在訊問嫌犯以前,都必須將“”先告訴嫌犯,不管警察那時候是多么忙亂,多么匆忙,心情多么不好,形勢是多么緊張。
這就是著名的“米蘭達警告”的由來。
說到這里,你一定想知道35年前米蘭達一案發(fā)回重審的結(jié)果吧
最高法院作出米蘭達一案裁決以后,米蘭達一案重新開庭,重新甄選陪審員,重新遞審證據(jù)。
米蘭達本人原來的坦白當然是不能用了,幸好檢方找到了新的證據(jù)。
米蘭達曾經(jīng)跟以前的女朋友吹噓過自己的犯罪經(jīng)歷,警察找到了這個女朋友,她在法庭上作了證。
米蘭達再次被判定有罪。
1972年,米蘭達獲假釋出獄。
1976年,34歲的米蘭達在酒吧里與人爭執(zhí)斗毆,被刺身亡。
警察逮捕了一個刺殺他的嫌疑犯。
在訊問開始前,警察向嫌犯傳達了“米蘭達警告”,嫌犯選擇保持沉默,但警察還是依法將其起訴。
二、Miranda Warnings(米蘭達警告)You have the right to remain silent and refuse to answer questions.Anything you do say may be used against you in a court of law.You have the right to consult an attorney before speaking to the police and to have an attorney present during questioning now or in the future.If you cannot afford an attorney, one will be appointed for you before any questioning if you wish.If you decide to answer questions now without an attorney present you will still have the right to stop answering at any time until you talk to an attorney.Knowing and understanding your rights as I have explained them to you, are you willing to answer my questions without an attorney present?憲法要求我告知你以下權(quán)利:1.,你對任何一個警察所說的一切都將可能被作為法庭對你不利的證據(jù)。
2.你有權(quán)利在接受警察詢問之前委托律師,他(她)可以陪伴你受詢問的全過程。
3.如果你付不起律師費,只要你愿意,在所有詢問之前將免費為你提供一名律師。
4.如果你愿意回答問題,你在任何時間都可以終止談話。
如果你希望跟你對律師談話,你可以在任何時間停止回答問題,并且你可以讓律師一直伴隨你詢問的全過程。
三、“9·11”事件之后,受國內(nèi)反恐形勢影響,被告人是否擁有沉默權(quán),再次成為司法界的爭論話題。
許多旗幟鮮明的自由派人士,也開始反思過去的觀點,甚至提出令公眾大跌眼鏡的建議。
讀過法學院的人,多被問過這么一道哈佛“公正課”式的問題:一顆核彈即將在市中心引爆,一名嫌犯知道核彈的藏匿地點,但抵死不招,政府能否以刑訊手段,逼迫他招認
正方反方,都能搬出許多道理。
有人說,刑訊是小惡,恐怖事件是大惡,政府可以用小惡制止大惡。
也有人說,,今天你以反恐為由施暴,明天就可以公共安全為借口,任意濫用刑訊,所以必須不惜一切代價,捍衛(wèi)程序正義。
后一種說法,始終有點兒一廂情愿的味道。
事實上,幾乎沒有任何一國政府,在面對極端恐怖事件時,能夠堅守住程序正義的底線。
美國前總統(tǒng)小布什在新近出版的自傳中就承認,“9·11”事件后,為防止更多的恐怖襲擊,他親自批準過對多名“基地”組織成員動用水刑。
而類似的法律、道德困境,后來也成為諸多影視劇的主題,如著名劇集、電影。
有意思的是,編劇自己也清楚,倡導緊急狀況下的刑訊,是一種“政治不正確”,所以盡管觀眾看得開心、解氣,編劇事后總會給主人公安排一些法律上的“麻煩”。
說到美劇,沒有什么比“。
你所說的每句話,將成為呈堂證供”這段臺詞更加深入人心了。
而它的出處,正是聯(lián)邦最高法院1966年判決的“米蘭達訴案”。
美國憲法第五修正案為防止政府屈打成招、制造冤獄,專門設(shè)定了“不自證己罪特權(quán)”,規(guī)定“任何人于任何刑事案件中,不得被強迫成為對自己不利的證人”。
但是,在1966年之前,這項特權(quán)并沒有得到程序保障。
警察經(jīng)常在訊問嫌疑人前,不告訴他們其實有保持沉默和聘請律師在場的權(quán)利。
為此,最高法院在“米蘭達案”判決中明確宣布,警察訊問嫌犯前,必須進行權(quán)利告知,否則的話,靠訊問獲得的證言或證物,統(tǒng)統(tǒng)無效。
“米蘭達案”判決在保障刑事被告人權(quán)方面,有著“里程碑”式的意義,卻受到保守派民眾的批判和攻擊,他們認為這樣的規(guī)定束縛警察手腳,不利于維護“法律和秩序”。
1984年,最高法院不得不在“紐約州訴夸爾斯案”中,創(chuàng)設(shè)了“公共安全”例外。
在這起案件中,警察逮捕一名強奸嫌犯時,發(fā)現(xiàn)他身攜槍套,便問道:“槍呢
”根據(jù)嫌犯指認,警察找到一把手槍。
最高法院在判決中認定,警察如果為保護公共安全,可以未經(jīng)“米蘭達告知”,直接訊問嫌犯。
2000年,保守派大法官已在最高法院占據(jù)多數(shù)席位,他們打算借“迪克森訴美國案”,推翻“米蘭達案”。
此案庭審期間,斯蒂芬·布雷耶大法官語重心長地說:“全世界估計有20億人聽過這些話。
在他被訊問之前,他會被告知,他有權(quán)保持沉默,他所說的每一句話都將作為呈堂證供,在律師趕到之前,他可以什么也不說,如果請不起律師,政府可以為他指定一個。
在已經(jīng)過去的30年中,這些話成為美國司法文明的重要標志,難道不是這樣嗎
”或許是這番話提醒了部分保守派大法官,他們幾經(jīng)斟酌后,還是決定對“米蘭達案”手下留情。
首席大法官倫奎斯特執(zhí)筆的判決意見坦陳:“‘米蘭達案’判決已經(jīng)融入了警方的日常工作,并成為在這個國家的文化的一部分。
”自此案之后,“米蘭達案”判決才正式進入安全領(lǐng)域。
“9·11”事件之后,受國內(nèi)反恐形勢影響,被告人是否擁有沉默權(quán),再次成為司法界的爭論話題。
許多旗幟鮮明的自由派人士,也開始反思過去的觀點,甚至提出令公眾大跌眼鏡的建議。
例如,全美最負盛名的刑辯律師、哈佛法學院教授艾倫·德肖維茨負提出,對于某些恐怖分子,可以在經(jīng)過嚴格舉證和審批之后,對其實施刑訊,刑訊強度應以不威脅其生命為限。
2003年,最高法院作出的“查韋斯訴馬丁內(nèi)斯案”判決,則從側(cè)面說明,部分大法官其實支持這一做法。
“查韋斯案”與恐怖活動完全無關(guān)。
本案中,加州公民馬丁內(nèi)斯騎車上班路上,被正在緝查違禁藥品的警察截停。
一名警察試圖用手銬銬上他,馬丁內(nèi)斯奮起反抗。
警察隨即開槍。
馬丁內(nèi)斯身中五彈,被送往醫(yī)院急救。
在醫(yī)院搶救期間,警官查韋斯訊問了馬丁內(nèi)斯。
后者承認自己當時搶了警察的槍,并用槍指著一名警察,所以才中槍。
整個訊問過程,都被警方錄音。
由于槍傷使馬丁內(nèi)斯終身癱瘓,雙目失明,政府未追訴他責任。
但馬丁內(nèi)斯還是以濫用暴力為由,將警方告上法庭。
庭審過程中,警方出示了當時的訊問錄音,試圖證明開槍的必要性與合法性。
馬丁內(nèi)斯的律師則提出:警察在訊問自己的當事人之前,并未告知他的“米蘭達權(quán)利”,而且用中斷治療對他進行威脅,所以相關(guān)錄音不得作為呈堂證供。
地區(qū)法院支持了馬丁內(nèi)斯的訴求,宣布將錄音排除在證據(jù)之外。
上訴法院維持原判,警方上訴至聯(lián)邦最高法院。
本案的法律爭議是:如果一個人并不會在刑事案件中受到追訴,對他的強制訊問,是否違反憲法第五修正案的“不得自證己罪條款”
2003年5月27日,九位大法官以6票對3票判定:警方對馬丁內(nèi)斯的訊問錄音屬于有效證據(jù),不得被排除。
保守派大法官克拉倫斯·托馬斯主筆的判決意見指出:憲法第六修正案的確規(guī)定“任何人于任何刑事案件中,不得被強迫成為對自己不利的證人”。
而馬丁內(nèi)斯的證詞,也的確對他不利。
但是,本案并非刑事案件,馬丁內(nèi)斯雖然拒捕,卻沒有受到任何刑事追訴,所以,警察訊問他之前,無須進行“米蘭達告知”。
不要小看這個判決的意義,德肖維茨教授為了分析此案,專門寫了本書,名叫《我們真有沉默權(quán)嗎
強制訊問和“9·11”之后的第五修正案》。
他認為,按照大法官們在這起案件中的推理,一個人只要不會受到刑事追訴,或者被豁免刑事責任,就失去了保持沉默的權(quán)利。
換言之,警察為探知炸彈的下落、疑犯的蹤跡,只要相關(guān)證言不會使“證人”本身受到刑事追訴,就可以有恃無恐地對“證人”動用強制措施。
而“證人”們唯一的法律依靠,將只剩下憲法第十四修正案的“正當程序條款”。
如何處理這個道德與法律上的雙重困境,是時間老人甩給未來法律人的一道難題。
殺死一只知更鳥小說英文內(nèi)容簡介
一文簡介To Kill a Mockingbird is a novel by Harper Lee published in 1960. It was immediately successful, winning the Pulitzer Prize, and has become a classic of modern American literature. The plot and characters are loosely based on the author's observations of her family and neighbors, as well as on an event that occurred near her hometown in 1936, when she was 10 years old.The novel is renowned for its warmth and humor, despite dealing with the serious issues of rape and racial inequality. The narrator's father, Atticus Finch, has served as a moral hero for many readers and as a model of integrity for lawyers. One critic explains the novel's impact by writing, In the twentieth century, To Kill a Mockingbird is probably the most widely read book dealing with race in America, and its protagonist, Atticus Finch, the most enduring fictional image of racial heroism.As a Southern Gothic novel and a Bildungsroman, the primary themes of To Kill a Mockingbird involve racial injustice and the destruction of innocence. Scholars have noted that Lee also addresses issues of class, courage, compassion, and gender roles in the American Deep South. The book is widely taught in schools in the United States with lessons that emphasize tolerance and decry prejudice. Despite its themes, To Kill a Mockingbird has been subject to campaigns for removal from public classrooms, often challenged for its use of racial epithets.Reaction to the novel varied widely upon publication. Literary analysis of it is sparse, considering the number of copies sold and its widespread use in education. Author Mary McDonough Murphy, who collected individual impressions of the book by several authors and public figures, calls To Kill a Mockingbird an astonishing phenomenon.In 2006, British librarians ranked the book ahead of the Bible as one every adult should read before they die.[3] It was adapted into an Oscar-winning film in 1962 by director Robert Mulligan, with a screenplay by Horton Foote. Since 1990, a play based on the novel has been performed annually in Harper Lee's hometown of Monroeville, Alabama. To date this is Lee's only published novel, although Go Set a Watchman is scheduled to be published on July 14, 2015. Lee continues to respond to the book's impact even though she has refused any personal publicity for herself or the novel since 1964.二、中文簡介 《一只知更鳥》(英語:To Kill a Mockingbird),直譯應為“殺只反舌鳥”,臺譯“梅岡城故事”,是美國作家哈珀·李于1960年發(fā)行的小說,榮獲當年度普利策獎。
此書剛出版便獲得極大成功,并成為美國現(xiàn)代文學的經(jīng)典。
小說的劇情與人物部分取材自作者對其家人與鄰居的觀察,以及一起發(fā)生在作者10歲時(1936年)故鄉(xiāng)附近的一起事件。
雖然故事題材涉及種族不平等與強暴等嚴肅議題,其文風仍溫暖風趣。
小說以第一人稱著成,敘述者的父親阿提克斯·芬奇在書中為道德端正的角色,亦是正直律師的典范。
一名評論家這樣解釋小說有巨大影響力的原因:“在二十世紀,《殺死一只知更鳥》大概是美國最廣為閱讀的種族相關(guān)書籍,而它的主角阿提克斯·芬奇則塑造了種族正義最不朽的小說形象。
” 《殺死一只知更鳥》是一部南方哥德小說與教育小說,主題涉及種族歧視與濫判無辜。
學者指出哈珀·李著墨于階級、勇氣、同理心,以及美國南部諸州性別角色議題。
在英語系國家,《殺死一只知更鳥》常被納入學校教材中,傳遞寬恕和反偏見的信息。
《殺死一只知更鳥》也因其種族歧視性語言而被列為文學挑戰(zhàn)性書目。
對小說的評價千差萬別。
雖然對小說的文學評論甚少,但因其銷量巨大而在教育界廣為使用。
作家瑪麗·麥克多諾·墨菲從一些作家和出版社那里搜集意見后,認為小說的成功是個“令人吃驚的現(xiàn)象”。
[3]1962年,小說被改編為同名奧斯卡獲獎電影。
自1990年起,由小說改編的戲劇在作者故鄉(xiāng)門羅維爾年年上演。
至今為止,《殺死一只知更鳥》是李唯一出版的小說;雖然就此李對外界一直有回應,但她自1964年起拒絕對她個人或小說做任何宣傳。
贊美檢察的句子
【第1春夏秋冬天上云,風霜雨雪腳下路年前,正值花月的我,踏進了人民檢察壇,幾多感慨、幾多喜悅,是幸運,是挑戰(zhàn),是磨礪,更是奮發(fā)。
我想:人生,是短暫的,短暫得像流星,一閃即逝。
生命的本身并不特別,是價值賦予她靈氣與色彩,生命的價值是由每個人自己創(chuàng)造的,只有依靠自我的執(zhí)著與追求,才能做好人民滿意的檢察官,為生命揮灑絢麗。
【第2句】厚厚案卷,好似荊棘叢林一片,檢察官,手執(zhí)正義,擊落一個個骯臟的飛蟲,喚醒一個個沉睡的心靈,你是法律的使者,度化人間的丑惡,你是道德的化身,蘅定世間的不平,法庭上燦美的國徽,時時為你照亮前行的征程,披荊斬棘,勇往直前,為縛世間兇頑,日夜搜尋在字里行間,撥開層層迷霧,躲過顆顆糖彈,分辨“羔羊”與“惡虎”,是您,持法律之箭,為社會的安寧,懲惡揚善,你雄壯的軀體,是共和國的銅墻鐵壁,你矯健的身影,是正義的獵獵旗幟,檢察,因你而更加磅礴,正義,因你而更加偉岸,你狹窄的天地,比宇宙還博大精深。
【第3句】你不是法官卻擁有法官一樣的威嚴,你不是警察卻擁有警察一樣的威武,你是檢察官一名平凡而普通的戰(zhàn)士,檢察一個特別又令人尊敬的崗位,你手擎正義之劍懲兇除惡,你不畏強權(quán)反腐倡廉,你一身傲骨不懼各種誘惑,你歷經(jīng)風雨歷練不改執(zhí)著信念,你沒有刻意的雕琢和偽裝你不怕流言惡語的傷害,你就是一個無私無畏的檢察戰(zhàn)士,幾十年風風雨雨,信念與執(zhí)著鑄就了一個正義的執(zhí)法者,我只看見你一臉剛毅,我只看見你忙碌中疲憊的背影,公正是你的靈魂,歲月寫就成熟與厚重,年輪刻寫搏擊的足跡,光榮鑄成輝煌的理想,風霜雨雪凝聚成熟與厚重,累累碩果是你靚麗的風景。
【第4句】三年的檢察生涯,使我對人民檢察官這五個大字有了深深的感悟,讓我看到了法庭上公訴人義正辭嚴指控犯罪的亮麗風采,看到了檢察干警不畏權(quán)貴,與罪犯斗智斗勇的颯爽英姿。
我們?nèi)嗣駲z察官用熾熱的愛、深深的情踐行了“立檢為公、執(zhí)法為民”的誓言;以自己的青春和執(zhí)著呵護著公平正義,用對祖國和人民的無限忠誠鑄就了永恒不朽的檢魂。
【第5句】“為什么我的眼里常含有淚水,因為我對這片土地愛得深沉……”這是艾青的兩句詩,讀著這樣的詩句,我就會聯(lián)想到那些為腳下的這片圣潔的土地默默奉獻的人民警察官。
他們很普通、很平常,在茫茫人海中找不出一點特殊的地方,但是正是這些普通人他們憑著對黨和人民無限忠誠和熱愛,懲處了一個個犯罪分子,用法律的尊嚴維護了黨和人民的利益,象盤石牢牢捍衛(wèi)著我們的祖國。
【第6句】這難道就是我們檢察官嗎
不,當然不是。
檢察官是人,食人間煙火。
他們同樣擁有妻兒老小,同樣需要親人、朋友和友情。
你看:在送往災區(qū)的一床床被褥,一件件衣服,一張張人民幣,就是檢察官們?nèi)瓙勖裰?、兒女情長之意
這才是我們的檢察官,是責任在身,心系人民,默默奉獻的人民檢察官
也許有人要問:這是為什么
是啊為什么呢
我來告訴你:因為他們選擇了從檢之路,就是選擇了一種責任,選擇了一種與眾不同的生活方式:那將是屬于形形色色、沒完沒了的案件;屬于厚厚薄薄、長長短短的卷宗;屬于長城和橄欖枝構(gòu)成的神圣的檢徽。
一句話,為了就是這片圣潔的土地。
【第7句】在“兩個率先”的偉大征程中,是我們?nèi)嗣駲z察官,緊握法律的利劍,檢徽閃耀。
在和諧社會的藍圖繪制中,是我們?nèi)嗣駲z察官,不畏艱難,較量污穢與邪惡,捍衛(wèi)公平和正義,三水大地可鑒,七彩日月作證。
群眾的囑托、百姓的期望和人民的心意,讓我們一點一滴的輸進記憶。
青天白日的花朵,裝點著湛藍和美麗,雷霆萬鈞的怒吼,讓邪惡無處逃逸。
我們,將除暴安良的信念深埋于心底,用鐵肩柔骨擔當起社會道義。
【第8句】贊美你,人民檢察官,你英姿颯爽,大義凜然。
贊美你,人民檢察官,你肩負著黨的信任,人民的期盼。
為了共和國的肌體永遠健美,你把反腐的利劍高懸;為了人民的利益不受侵犯,你披荊斬棘智斗兇頑。
【第9句】又是一年春草綠, 花開花落幾度秋。
數(shù)不清多少個黑夜白日,多少個嚴寒酷暑,我們姜堰一代又一代檢察官的青春,就在這里流逝著,沉淀的是本本厚厚的案卷,鍛造的是懲惡揚善的決心,承載的是重重疊疊的生命。
【第10句】為了藍天的明亮,你揮利劍把烏云驅(qū)散;為了正義的承諾,你終把罪惡交給人民審判;為了公平的社會,你把公道討還給群眾。
為了社會的安寧,為了母親和孩子的笑臉,你臨危不懼,英勇不屈,一往無前。
為了經(jīng)濟的騰飛,為了檢察事業(yè)的發(fā)展,你服務大局,繪就藍圖,譜寫了壯麗詩篇。
為了強化法律監(jiān)督,為了實現(xiàn)公平正義,你勤奮工作,甘于奉獻,把人生價值的風采盡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