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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名字普通但來歷特殊的格言

          時間:2016-04-10 00:11

          中國普通話的由來

          廣義的普通話至少也有3000年的歷史了,狹義的普通話也至少有300年(1728年雍正王朝以北作為官話)的歷史了。

          普通話的歷史根據(jù)研究和史料來看普通話的由來最早要追溯到漢民同語的產生,但這只是普通話形成的一個基礎,新中國成立后的漢民族共同語才叫普通話,同時也是中華五十六個民族共同的通用語。

          中華民族共同語是中華民族內部共同用來交際的語言,是識別一個獨立民族的標志之一。

          (一)中華民族共同語1. 雅言漢語自古以來有方言,同時也有共同語。

          漢民族共同語最晚在上古的夏商周時期就產生了時的民族共同語叫“雅言”,主要流行于黃河流域,我國第一部詩歌總集《詩經》的語言就是雅言。

          根據(jù)歷史記載,春秋時候孔夫子時代管共同語叫雅言。

          孔夫子的出生地用現(xiàn)在的地理方就是山東人。

          孔夫子有三千多徒弟來自當時的各地,古代也有方言,各學生都講自己的方言,孔夫子講課的時候怎么能夠讓來自各地的學生都聽得明白呢?因為當時有共同語叫雅言,所以孔夫子在講學的時候用雅言,這樣交際沒有什么障礙。

          這種叫做“雅言”的共同語言便是普通話的由來源頭。

          普通話的由來

          普通話,即標準漢語。

          普通話是中國不同民族間進行溝通交流的通用語言,以北京語音為基礎音,以北方方言為基礎方言,以典范的現(xiàn)代白話文著作為語法規(guī)范。

          “主要通行于中國大陸長江以北地區(qū),長江以南則一般不說普通話,因為各地都有漢語方言,不依賴于普通話” 。

          其中,中國香港、中國澳門通行廣東話,中國臺灣地區(qū)在官方場合也使用普通話,但是口音與大陸的普通話略有差別。

            普通話英文“Mandarin”來自葡萄牙語。

          現(xiàn)今普通話是新中國成立后中國的官方用語,也是聯(lián)合國六種官方工作語言之一。

          《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第19條規(guī)定:“國家推廣使用普通話”。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法》確立了普通話是“國家通用語言”的法定地位。

            普通話在中國不同的地區(qū)有不同的稱謂:大陸官方(包括港澳):普通話;臺灣:國語 ;新加坡:華語 ;學術界:現(xiàn)代通用漢語 。

            簡介  普通話是針對規(guī)范化來說的。

          普通話同時又是中國法定的全國通用語言。

          它在全國范圍內使用,包括民族自治地區(qū)和少數(shù)民族聚居的地區(qū)。

          《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2] 第19條規(guī)定:“國家推廣使用普通話”。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法》確立了普通話和規(guī)范漢字的“國家通用語言文字”的法定地位。

            普通話是以北方話為基礎方言、以北京方言為基礎音的語言。

          之所以這樣,主要由以下原因[3] :  一、以北方話為基礎方言,主要是考慮到新中國定都北京,而北京地區(qū)的人都說普通話,況且其作為官話有一定的推廣歷史和基礎,北方的漢族人雖然有自己方言,但是也能說少許普通話,因此為了穩(wěn)定大局,新中國順勢就沿用普通話作為官方用語。

            二、中國自古以來就是多民族的國家,不同的民族有不同的語言文字,而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初期,美蘇對抗,為了避免國外敵對勢力的聯(lián)合絞殺,新中國迫切需要一種共同語來實現(xiàn)不同地區(qū)的新中國國民的溝通與交流,以舉全國之力對抗外敵,而普通話有清代滿族人兩百多年的推廣歷史和基礎,因此繼續(xù)沿用普通話作為官方用語。

            歷史沿革  商代  據(jù)記載當時均持中原雅音,直至戰(zhàn)國時期百家爭鳴之所需,這也表示在很早以前人們都已經有了“雅音入市”共同的心愿。

            隋代  最早能夠找到的官方推廣共同語政策在隋代。

          隋朝統(tǒng)一中國,定都長安。

          由于當時中國北方地區(qū)長期在北方游牧民族統(tǒng)治之下,漢族習俗文化發(fā)生了極大的變化,一心想恢復漢族禮樂的隋文帝做了很多恢復漢族文化的舉措,其中包括命陸法言等編著《切韻》,審定比較經典、純正的漢語。

            唐代  唐代在《切韻》的基礎上,制定《唐韻》作為唐朝標準音,規(guī)定官員和科舉考試必須使用唐韻。

            事實上,根據(jù)中古音韻所擬的唐詩讀音,便與今日的粵語極為相近,指粵語為唐代正音并不為過。

            ——參見羅常培《漢語音韻學導論》[4] 之附錄《唐詩擬音舉例》,中華書局,1956。

            宋代  宋代在《唐韻》的基礎上,制定《廣韻》。

          而在北宋亡國后,南宋時代的劉淵又基于《廣韻》著《平水韻》。

            元代  元代定都在大都,就是今天的北京。

          元代朝廷規(guī)定學校教學要使用以大都語音為標準的天下通語。

          元代盛行雜劇和散曲,這是兩種接近口頭語言的新的文學形式。

            著名的雜劇作家關漢卿、馬致遠、王實甫都是大都人,他們的作品《竇娥冤》、《漢宮秋》、《西廂記》等反映出當時大都話的面貌。

          元代周德清的《中原音韻》是根據(jù)元雜劇的用韻編寫的,書中歸納的語音(聲母、韻母、聲調)系統(tǒng)已經相當接近今天的北京話,因此,大都話成為近代普通話開始形成的最原始基礎。

            明代  元代將近百年的統(tǒng)治使得傳統(tǒng)的漢人的禮樂風俗、語言文化發(fā)生巨大變化。

          明代以后,由于語音演變的原因使中國北方漢語發(fā)生了很大的變化,比如,元代所編的《蒙古字韻》僅存十五韻,失去了傳統(tǒng)漢語的特點;所以當時的語音距離唐宋的二百零六音韻體系甚遠,而更接近現(xiàn)在的北方話和普通話。

            明太祖朱元璋即位第八年,命樂韶鳳、宋濂參考典籍中的《中原音韻》和中原雅音,編著《洪武正韻》作為官方韻書。

          《明史·樂韶鳳傳》記載:“八年,帝以舊韻出江左,多失正,命與廷臣參考中原雅音正之,書成,名《洪武正韻》”。

          《洪武正韻》所平、去、入分部與《中原音韻》相類似,不過它對入聲的處理則有所不同。

          對于此書這種保留入聲韻和全濁聲母,音韻學家有不同的看法:張世錄、王力等認為,這種現(xiàn)象的產生,一是因為此書的編者不敢完全推翻歷來極為通行的舊韻書。

          二是因為編者絕大多數(shù)是南方人,若不是精通音韻且熟習中原之音,就難免受方言影響。

          同時元代的《中原音韻》是否有入聲和全濁聲母存在爭議。

            清代  清朝入主中原,漢人仍說漢語,部分漢官操明代官話,所以清朝官場上的官方語言,實際上是滿漢雙語制。

            清代北京話分文讀、白讀兩種,文讀是舊的標準音,接近《洪武正韻》,讀書人多用,但到了清后期,基本失傳,只剩下了白讀。

          清中期,隨著對漢臣的倚重,且為提高辦公效率,清宮上朝一律改用北京話。

          1728年,雍正皇帝確定北京官話為官方用語,這是中國歷史上的第一次由政府主導的推廣標準音。

          到清中后期,北方的大多數(shù)地區(qū)(包括四川、貴州、云南等)都和以北京話為基礎的新官話靠攏,其影響已經超過基于《洪武正韻》的南京話,成為在全國范圍內最流通最廣的語言。

            到了19世紀末也就是清朝末年,中國的形勢發(fā)生了很大變化,受到西方學術思想的影響,特別受到日本的影響。

          日本在明治維新前后大力推廣日本語的共同語,日本人把日本語的民族共同語叫做國語。

          國語這個詞本來是中國古代一本書的名字,日本人把國語當做民族共同語的名稱。

          19世紀末中國的文化生活發(fā)生很大變化,國語這個名詞得到傳播。

          1909年清政府把官話稱為國語。

          1911年清朝學部通過《統(tǒng)一國語辦法案》,以京音為準的官話為國語,取代原來明代官話(《洪武正韻》)的地位,并且加大力度推廣。

            民國  辛亥革命之后,國語這個詞得到當時北洋政府的承認,成為民族共同語的稱呼。

          但是,清王朝的覆滅使北京官話的標準音地位受到了廣泛的質疑。

          因此,民國初期出現(xiàn)兩場關于國語的爭論。

            1912年12月由蔡元培任總長的教育部成立讀音統(tǒng)一會籌備處,由吳敬恒(稚暉)任主任,并制定讀音統(tǒng)一會章程8條。

          規(guī)定讀音統(tǒng)一會的職責是為審定每一個字的標準讀音,稱為“國音”。

          每個字的音素定下來之后,還要制定相應的字母來代表每一個音素。

            當時來自北方直隸省的著名語言學家王照(“官話合聲字母”的發(fā)明人)對于會員構成非常不滿,指出江浙人占25人之多,其中來自無錫的就有5人。

          經過激烈爭論,最后決定會議實行一省一票制度,而不是每個會員一票。

          當時對于一省一票制度爭論也很激烈,來自江蘇的汪榮寶聲稱,“若每省一表決權,從此中國古書都廢了。

          ”王照反問:“此語做何解釋

          ”汪不語,王照接著質問:“是否蘇浙以外更無讀書人

          ”北方會員堅決要求每省一票,威脅說如果通不過就自行解散退出會議。

          最后在教育部代部長董鴻煒推動下,終于通過了一省一票制度。

          這個一省一票的制度是解讀會議結果的關鍵。

          該會從清代李光地的《音韻闡微》中選出一批比較常用的漢字,對每個字都用每省一個表決權、多數(shù)票決定的辦法,在1913年審定了6500多個漢字的讀音,又對”俚俗通行”的漢字和化學新字、度量衡譯音字等600多個,同樣審定了讀音。

          這樣審定的漢字讀音用當時新制定的注音字母注音,稱為“國音”。

            國音統(tǒng)一會議終于在5月22日閉幕,由于會議期間爭吵激烈,會議的議長吳敬恒在4月22日辭職,接任的王照也在5月7日后請了病假,臨時由直隸的王璞主持會議。

          當時對于濁音和入聲尤為激烈,江蘇代表汪榮寶夸張地說:“南人若無濁音及入聲,便過不得日子。

          ”同樣是江蘇的代表、會議議長吳敬恒也語出驚人:“濁音字甚雄壯,乃中國之元氣。

          德文濁音字多,故其國強;我國官話不用濁音,故弱”。

          會議過程中,對有爭議的字音,以一省一票原則的多數(shù)票決定“國音”。

          整體來說,最后的結果還是以北京語音為“基礎”,同時吸收其他方言的語音特點(主要參考南京語音),如區(qū)分尖團音和保留入聲。

          這次會議審定的漢字讀音被后人稱之為“老國音”。

          并從1918年開始推行。

            國語推行委員會常務委員錢玄同  1918年錢玄同發(fā)表《中國今后的文字問題》,號召“廢孔學不可不廢漢文”,提出以國語羅馬字代替漢字的主張。

          1923年,錢玄同在《國語月刊》第一卷《漢字改革專號》上發(fā)表〈漢字革命〉長文:“我敢大膽宣言:漢字不革命,則教育決不能普及,國語決不能統(tǒng)一,國語的文學決不能發(fā)展,全世界的人們公有的新道理、新學問、新知識決不能很便利、很自由地用國語寫出。

          何以故

          因漢字難識、難記、難寫故;因僵死的漢字不足以表示活潑潑的國語故;因漢字不是表示語音的利器故;因有漢字作梗,則新學、新理的原字難以輸入于國語故”。

          緊隨其后,一大批留過洋的知識分子,諸如蔡元培、黎錦熙、趙元任、林語堂、周辨明、許錫五等人,紛紛發(fā)表漢字拉丁化的文章,提出羅馬字拼音的方案,掀起了“國語羅馬字運動”的浪潮。

          所謂國語羅馬字,就是用26個拉丁字母表示漢語的聲、韻、調。

          但這并不是件容易的事,“老國音”的比較復雜的語音成分就成了它的最大障礙。

          因此,主張國語羅馬字的學者,要求統(tǒng)一漢字語音,以北京音為標準,修改國音,去掉“老國音”的尖音和入聲等語音成分。

            1920年國語推行不到兩年就爆發(fā)一場當時名為“京國之爭”(指京音和國音)的大辯論。

          問題的起因就在于國語標準音。

          支持國音和支持京音的分成兩派。

          國音是主要“以京音為主,兼顧南北”。

          京音是“純以北京話為標準”。

          兩派爭吵非常厲害。

          于是張士一發(fā)表文章,主張“注音字母連帶國音都要根本改造”,應“先由教育部公布合于學理的標準語定義,以至少受到中等教育的北京本地人的話為國語的標準”。

          這個主張得到許多人的支持,特別在南方引起了強烈的反響,紛紛開會響應,甚至通過決議:“不承認國音,主張以京音為標準音”,“請教育部廣征各方面的意見,定北京語音為標準音”。

          1920年,“國語統(tǒng)一籌備會”在北京召開大會,通過了馬裕藻、周作人、劉復、錢玄同、胡適等人提出的議案《國語統(tǒng)一進行方法》,其中第三項為“統(tǒng)一國語既然要從小學校入手,就應該把小學校所用的各種課本看作傳布國語的大本營,其中國文一項尤為重要”。

          全國教育會聯(lián)合會和江蘇全省師范附屬小學聯(lián)合會相繼做出了定北平語音為標準音的決議,最後由“增修國音字典委員會”將國音確立了“以北平讀法為標準音”,即“新國音”,并開始在全國學校推廣。

          1921年,中華國音留聲機片及國語留聲機片先後發(fā)行,確定了國音聲調。

          中華國音留聲機片由王璞在上海發(fā)音,陰陽上去依北京聲調,入聲短而不促,仿自北京讀書音。

          國語留聲機片是趙元任在美國發(fā)音,上海商務印書館制作發(fā)行,陰陽上去依北京聲調,入聲則為標準南京音。

            “國語統(tǒng)一籌備會”成員胡適  胡適在教育部第三屆國語講習班、南開學校、南開大學、教育部第四屆國語講習所講授《國語文學史》。

          1927年4月北京文化學社以南開油印本講義作底本出版《國語文學史》。

          胡適說“我以為中國將來應該有拼音的文字。

          但是文言中單音太多,決不能變成拼音文字。

          所以必需先用白話文字來代替文言的文字,然后把白話的文字變成拼音的文字”。

          胡適1918年寫《建設的文學革命論》將文學革命的目標歸結到“國語的文學,文學的國語”十個大字,又加以解釋曰:“我們所提倡的文學革命,只是要替中國創(chuàng)造一種國語的文學。

          有了國語的文學,方才可有文學的國語。

          有了文學的國語,我們的國語才可算得真正國語。

          國語沒有文學,便沒有生命,便沒有價值,便不能成立,便不能發(fā)達。

          ”“真正有功效有勢力的國語教科書便是國語的文學,便是國語的小說詩文劇本。

          …中國將來的新文學用的國語,就是將來的標準國語。

          這就是說:我們下手的方法,只有用全力用白話創(chuàng)造文學。

          白話文學的真美被社會公認之時,標準化的國語自然成立了。

          ”《教育部令第八號》通令小學讀本“宜取普通語體文,避用土語,并注重語法之程式。

          ”北京大學國文系以胡適、周作人、余平伯的散文以及徐志摩的詩歌為教材,極大的推動了新文學運動。

          到了五四運動以后,文學革命和國語運動的髙潮掀起,北京教育部也竭力提倡國語,白話語體徹底占領了小學教育的陣地。

            1924年北京臨時政府成立,章士釗任司法總長兼教育總長,反對國語運動和新文學,與以南京東南大學為中心的學衡派形成夾擊國語運動與新文學運動的聲勢。

          錢玄同的學生魏建功在《國語周刊》上發(fā)表《打倒國語運動的攔路虎》一文。

            國音常用字匯  1928年錢玄同提出“請組織《國音字典》增修委員會案”。

          7月12日,國語統(tǒng)一籌備委員會成立“國音字典增修委員會”,王璞、趙元任、錢玄同、黎錦熙、汪怡、白鎮(zhèn)瀛等六人為起草委員,逐字審改《國音字典》,正式采用北平地方音編成《國音常用字匯》取代《國音字典》。

          后來1913年“讀音統(tǒng)一會”擬定的國音就被修改為京音了。

          1932年根據(jù)新國音編纂的《國音常用字匯》由民國政府教育部公布,在《字匯》的序言中又對國音以北京音為標準的含義做了進一步的說明,即所謂以現(xiàn)代的確北平音標準音者,系指‘現(xiàn)代的北平音系’而言,“并非必字字尊其土音”。

          1935年,國語統(tǒng)一籌備委員會改組為國語推行委員會,開始進行國語的全面普及和推廣教育工作。

          1932年之後的國語廣播,都采取了以《國音常用字匯》為標準的形式。

          1937年,中國第一部現(xiàn)代漢語辭典《國語辭典》由黎錦熙、錢玄同主編、中國大辭典編纂處出版。

            新中國  宣傳標語  “普通話”這個詞早在清末就出現(xiàn)了。

          1902年,學者吳汝綸去日本考察,日本人曾向他建議中國應該推行國語教育來統(tǒng)一語言。

          在談話中就曾提到“普通話”這一名稱。

          1904年,近代女革命家秋瑾留學日本時,曾與留日學生組織了一個“演說聯(lián)系會”,擬定了一份簡章,在這份簡章中就出現(xiàn)了“普通話”的名稱。

          1906年,研究切音字的學者朱文熊在《江蘇新字母》一書中把漢語分為“國文”(文言文)、“普通話”和“俗語”(方言),他不僅提出了“普通話”的名稱,而且明確地給“普通話”下了定義:“各省通行之話。

          ”后來瞿秋白等也曾提出“普通話”的說法,二十世紀三十年代瞿秋白在《鬼門關以外的戰(zhàn)爭》一文中提出,“文學革命的任務,決不止于創(chuàng)造出一些新式的詩歌小說和戲劇,它應當替中國建立現(xiàn)代的普通話的文腔。

          ”“現(xiàn)代普通話的新中國文,應當是習慣上中國各地方共同使用的,現(xiàn)代‘人話’的,多音節(jié)的,有結尾的……”并與茅盾就普通話的實際所指展開爭論。

          經“五四”以來的白話文運動、大眾語運動和國語運動,北京語音的地位得到確立并鞏固下來。

            新華字典  1949年主持教材工作的葉圣陶力主將小學“國語”科改稱“語文”。

            1950年《小學語文課程暫行標準(草案)》規(guī)定:“所謂語文,應是以北京音系為標準的普通話和照普通話寫出的語體文。

          ”“講解用的語言,仍用以北京音系為標準的普通話,不用方言土語。

          ”《小學語文教學大綱草案(初稿)》和《小學語文教學大綱(草案)》再次強調:“教給兒童的語言必須是規(guī)范化的漢民族的共同語言。

          這種語言就是以北京語音為標準音、以北方話為基礎方言、以典范的現(xiàn)代白話文著作為語法規(guī)范的普通話。

          推廣普通話是小學語文科的一項重要任務。

          ”“第一是詞的聲音。

          這首先要求依照普通話的語音進行教學;在方言區(qū)域須特別注意正音工作。

          ”  在1955年10月召開的“全國文字改革會議”和“現(xiàn)代漢語規(guī)范問題學術會議”期間,將漢民族共同語的正式名稱正式定為“普通話”,并同時確定了它的定義,即“以北京語音為標準音,以北方話為基礎方言”。

          1955年10月26日,《人民日報》發(fā)表題為《為促進漢字改革、推廣普通話、實現(xiàn)漢語規(guī)范化而努力》的社論,文中提到:“新中國的共同語,就是以北方話為基礎方言、以北京語音為標準音的普通話”。

            1955年11月4日,中國人民解放軍總政治部向全軍發(fā)出了《關于在軍隊中推行漢字簡化、推廣普通話和實現(xiàn)語言規(guī)范化的通知》。

          1955年11月17日,教育部發(fā)出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關于在中小學和各級師范學校大力推廣普通話的指示》。

            1956年2月6日,國務院發(fā)出關于推廣普通話的指示,并補充了對普通話的定義:“以北京語音為基礎音,以北方話為基礎方言、以典范的現(xiàn)代白話文著作為語法規(guī)范。

          [6] ”這個定義從語音、詞匯、語法三個方面明確規(guī)定了普通話的標準。

          “普通話”一詞開始以明確的內涵被廣泛應用。

          河北省承德市灤平縣普通話標準音采集地。

          “普通話”中的“普通”二字有“普遍”和“共通”的含義。

            1982年,呂叔湘在人民日報上呼吁推廣普通話,提出“所有學校都應該是推廣普通話的陣地”、“中學是推廣普通話的重點”。

            1990年國家語委明確以廣東、福建兩省和上海市作為南方方言區(qū)推廣普通話的重點地區(qū)。

            1991年第七屆全國人大四次會議通過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民經濟和社會發(fā)展十年規(guī)劃和第八個五年計劃綱要》也明確提出要“大力推廣普通話”。

          1991年派出專門的調查組深入廣東、福建的一些地區(qū)做了較為深入的調查研究,就兩省推廣普通話的工作提出建議。

            2001年《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法》施行,確立了普通話“國家通用語言”的法定地位,規(guī)定“學校及其他教育機構通過漢語文課程教授普通話和規(guī)范漢字。

          ”“廣播電臺、電視臺以普通話為基本的播音用語”。

            2014年9月21日由教育部、國家語言文字工作委員會與河北省政府共同舉辦的全國推廣普通話宣傳周重點活動在河北省灤平縣舉行。

            2014年是國務院確定全國推廣普通話宣傳周17周年。

          李衛(wèi)紅說:“17年來,國民語言文字應用能力顯著增強,目前全國有70%以上的人口具備普通話應用能力,95%以上的識字人口使用規(guī)范漢字,中華民族幾千年書同字、語同音的夢想正在逐步成為現(xiàn)實。

          ”  普通話是以北京話語音為標準音,以北方話為基礎方言,以典范的現(xiàn)代白話文著作為語法規(guī)范的現(xiàn)代漢民族共同語。

          與會專家認為,推廣普通話不是要人為地消滅方言,而是為了消除不同方言的隔閡,以利于社會交際。

          普通話的由來

          第一銀行是1873年7月根據(jù)國立銀行條例 ,由三井、小野兩個兌換店共同出資設立的日本最古老的銀行,主要從事發(fā)行紙幣和經營政府財政收支。

          1896年成為普通商業(yè)銀行,稱第一銀行股份公司。

          1912年與第二十銀行合并,1913年兼并了北海銀行,1917年又吞并了古河銀行,1943 年3月與三井銀行進行合并,改名為帝國銀行,1944年帝國銀行又兼并了第十五銀行,從而成為日本最大的銀行。

          第一銀行于1948年脫離帝國銀行,1971年與日本勸業(yè)銀行合并。

          日本勸業(yè)銀行是1897年8 月根據(jù)日本勸業(yè)銀行法設立的特種銀行 ,即為振興實業(yè) ,為工業(yè)企業(yè)提供長期低息貸款設立的。

          合并后的第一勸業(yè)銀行1980 年資產額居世界大銀行第十位,1986年居第一位。

          主要從事的業(yè)務:存款業(yè)務,貸款業(yè)務,有價證券投資業(yè)務,國內匯兌業(yè)務,國外匯兌業(yè)務,公司債券的受托和登記業(yè)務,其他業(yè)務如代理業(yè)務、保管業(yè)務、債務擔保業(yè)務等。

          普通話的由來

          “中國詞的由來,可以追溯到很早很早以前一朝——。

          由于商朝的國都位于它的東、南、西各方諸侯之中,所以人們稱這塊土地為“中國”,即居住于中間的王國,它同時又是政治、經濟中心。

          在古代,“中國”沒有作為正式的國名出現(xiàn),因為那時的王朝或政權,只有國號,而沒有國名。

          他們所說的“中國”,是指地域、文化上的概念。

          真正以“中國”做為正式國名簡稱,是從一場近代十分有名的革命——辛亥革命以后,建立的中華民國開始的。

          從這時起,“中國”才成為具有國家意義的正式名稱。

          今天,“中國”已是中華民族各族人民共同組成的國家了,全稱是“中華人民共和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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