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專業(yè)社會實踐報告1
第二次來到XX中院了,但感覺跟以前的很不同。
首先,可能是剛剛學完刑事訴訟法的緣故吧,接觸到刑庭的卷宗文件的時候有一種“親切感”,不如上年在執(zhí)行庭面對文件的一臉茫然。因為已經是大二的學生了,很多訴訟的程序也都比較熟悉,到哪一步應該做什么也算是心里有數(shù)。這樣的感覺特別好,覺得自己學到的知識在實踐中有用武之地了。另一方面也在檢測我這個學期的刑訴法和以前的刑法學的效果如何。不過說來真有點慚愧。那一次把中級法院的受案范圍和指定辯護人的情況混淆了就暴露出我對刑訴法法條的熟悉程度還不夠。中院的受案范圍其中一點是“可能判死刑或無期徒刑的”,而指定辯護的情況只是“可能判死刑的”的犯罪嫌疑人才有權利,并不包括可能判處無期徒刑的。由于我的誤解,差一點將一件案子中那可能判無期的犯罪嫌疑人的指定辯護函發(fā)到廣州市法律援助處去,幸虧發(fā)現(xiàn)得早,并得到書記員的提醒。
第二,今年接觸司法文書的機會明顯比去年要多,而且由于不再是表面的感性認識,我逐漸了解到各種文書的用途性質和填寫步驟。法院工作的最大特點是按部就班,每一項操作都需要依據(jù)并留底歸檔。這就產生了大量的司法文書,稍有差漏就必須重做或艱難地復查改正。要知道,文件是清一色的白紙黑字,大小質量也都完全相同,除了逐份查看,并沒有別的方法可以盡快找出想要的資料。一件稍復雜的案件就有堆得像小山似的卷宗,案件的原始材料還比較好辦,因為可以對著正卷和副卷的目錄表分揀整理。整理好兩大沓就可以裝訂成冊了。最麻煩的是后續(xù)的執(zhí)行過程的變化,例如罪犯接受教育后悔改表現(xiàn)好,就可能得到減刑或假釋。本著改造為目的,懲罰為手段的宗旨,公安局每次都有大批的減刑假釋申請書提請中院批準。大批的這類情況關乎到服刑人員的人身自由這個基本的人權,中院在審批時候當然不能有一點的松懈。由一次減刑產生的文書就多達四五份,申請書、裁定書或決定書、宣判筆錄等,在看守所要經過看守人員、駐所檢察員的簽字,然后送報公安局有局長決定是否批準,送上法院后要請經辦人和審判長簽名,經過重重審核才可以得到最后結論。結論有了就必須盡快到看守所在服刑人員前宣判。該放人的要求看守所辦好相應的出監(jiān)程序至完成,才算是完成了這一項工作。程序的嚴謹和細致化體現(xiàn)了保障罪犯人身權利的重要性,但也同時考驗著每一位司法工作者要有緊迫的時間觀念,特別是刑事案件的經辦人員,要把犯罪嫌疑人和罪犯的羈押時間列明并記下,因為限制他們的人身自由僅次于剝奪他們的生命權利,在牢房的一天也不遠不能用在監(jiān)外的一天來衡量。盡管在整理和書寫同一樣的大量減刑假釋文件的時候顯得很枯燥乏味,在計算他們的已服刑期和剩余刑期的時候頭腦會很機械并容易出錯,但是可知道他們的希望就緊緊地被經辦人員手中快速的敲打鍵盤中捏著,就如生命垂于一線的感覺。當我的工作有所松懈的時候,我就會這樣提醒自己,計算刑期一定要多留點心眼,否則,正義和公平就會在這不經意的一剎那間被抹煞。這只是一個例子用以說明法院程序的嚴謹和細致。為了提高辦案結案的效率,往往是批量處理。即同類型的司法文書在同類案件積累到一定程度時一起出具,流水作業(yè)。這種定勢思維的工作方式確實可以快速不少,且差錯率也會適當降低。但這也并不是萬能的。根據(jù)我的經驗,這考驗著我的耐性和條理性。面對一大疊類似的文書需要填寫打印,一是要“冷靜沉著”有積極的工作態(tài)度,熱情能使促使事半功倍,收效較佳。二是就是細心,不放過任何要填寫的地方,因為模板中的字眼有時候會因為具體案件的變化而變得不適用的,這就要修改。以為模板萬能的心態(tài)不要得。萬一寫錯了雖然可作后期的改寫和補救,但若該文書是送達給當事人,改寫就未免有損法院的權威和尊嚴,嚴重的可能惹來笑話。法律在每個人心目中應該是至高無上的,法院出具的文書又豈能馬馬虎虎呢?司法機關這個社會的安全閥、權利救濟的最后防線的作用又怎么最好地發(fā)揮呢?對法律文書的斟酌對較就是對當事人權利義務的負責、更是對全社會的安定和繁榮打下一支強心針。三是就是要有條理,思路清晰。因為每個人同時處理的不可能只是一兩單案件,往往達數(shù)十數(shù)二十件。每一件案子去到哪一個階段,哪些文件未處理好,哪些即將到審理期限,哪些需要延長審期……都需要十分清楚,不能有混淆或模糊。再者刑事案件的審結期限只有一個月,開庭、宣判的時間都十分緊迫,這就要求刑事案件的法官們具有更大的魄力并能果斷,還雙方當事人一個公道,而不能久拖不決。
第三,去年在執(zhí)行庭的時候到外面跟法官們出差的機會比較多,令我感受到法院執(zhí)行工作的艱難以及對法官們處理當事人糾紛矛盾的實際能力要求之高。面對有能力支付卻無賴的被執(zhí)行人應如何采取強硬的措施執(zhí)行,面對狡猾轉移財產的當事人怎樣查出他們財產的真正去向并與他們在語言的交談中斗智斗勇等等,都需要極強的應變能力和處事技巧。因為從“達官貴人”到“三教九流”各種類型的人都具有不同的特點,抓住他們的特點并加以利用,因地因時制宜才能收到理想的效果。今年在刑一庭可大不一樣。刑一庭處理的主要是暴力案件,其中以故意傷害、殺人,以及搶劫和販毒的居多??芍^是人們心目中最“十惡不赦”的“罪人”。他們的人身危險性確實是比較高的。這幾個星期里我跟著法官跑過廣州的很多間看守所。深入牢房區(qū),面對面地接觸過一些犯罪嫌疑人和短期刑的罪犯??词厮h(huán)境依地點的不同也大有差異,其中可能跟該區(qū)政府的財政和監(jiān)所建成的時間有關系,但我竊認為這樣是對在押人員的不公平對待。(涉嫌)犯了同樣的罪行,就因為“選擇”犯案的地點不同,就會被關押在衛(wèi)生和勞動環(huán)境相差十分之大的看倉。就那全廣州市牢房環(huán)境幾乎最差的白云區(qū)看守所為例,據(jù)我了解那里在整個走廊上也充滿了刺鼻的臭氣,倉內的空氣更是溷濁不堪。但這里卻是困有最多在押人員的地方。而番禺區(qū)看守所的衛(wèi)生和伙食情況就明顯改善,且每個倉內還有獨立的陽臺。這樣空氣的流通和在倉內人員的精神面貌會提高很多。致力于改善監(jiān)所的環(huán)境,有利于保障在押人員的基本生存權利,對于提高改造的效果會有積極的影響。當然由于時間先后等的原因,不可能要求所有看守所在他同一時間內都改善得一樣地好,但統(tǒng)一的設施和衛(wèi)生標準的落實確是刻不容緩的,在押人員也是社會中的人,不能因為身份的差異而置這種差別的對待于不顧,剝奪他們的正當權利,違背法律公正平等的精神。在看守所的日子實際上也是對他們的考驗,對于那些因“疑罪”被暫時關押的人來說更是一種痛苦的煎熬。無可否認,公安機關還存在著重口供,輕實物證據(jù)的情況。對犯罪嫌疑人也是多采取“關了再說”的措施,防止他們潛逃。也許這是打擊罪惡的需要,但由此也產生許多運用嚴刑逼供,“轟炸式”盤問等強迫手段獲取被告人供述的情形。在實物證據(jù)不足的情況下,如兇器上并沒有被告人的指紋,被害者的傷痕并不必然是該兇器造成的等,公安人員可能會在向檢察院提交證人證言時候避重就輕,“想法設法”連成“證據(jù)鏈”去支持對被告人的控訴。與家人和朋友的隔離,孤獨和絕望的心情滿溢,這種狀態(tài)下的人最為脆弱,他們在看倉內正焦急地等待著法院公正的判決——有罪服刑,無罪釋放,了結心頭的大事。在法院未作出判決之前,每個人都是無罪的,他們?yōu)槭裁从植荒艿玫焦降膶Υ兀?/p>
法院的每一項工作都牽動著雙方當事人及其利害關系人的心,他們每一雙注視焦急的眼睛都注視著事態(tài)的進展。作為一名法院的工作人員,包括我這樣的實習生,都深深地感到身上肩負起的責任。面對一件案情簡單的案件要作出一個判決或者裁定也許并不難,在電腦上修改的時間可能只消十來分鐘,但我們保證的是判斷的正確,符合“內心的確信”、法律的規(guī)定。法院的責任在于重新分配當事人的權利義務,它的角色是中立的,一方當事人不管是被害者還是加害人,應該承擔的需要承擔,不需要的不能強加。主觀臆斷或者有感情傾向都不是一位裁判者應該具有的。還記得看守所一位在押的婦女向我們下跪的那一幕:她等待多時的判決終于宣判了,她覺得多時的壓抑得到釋放,盡管她因故意殺人被判了死緩,但她仍然感謝我們,還說早離開不用再連累家人,對得起死者。一見到法院的人來了她就仿佛看到了救星,滔滔不絕地向我們哀求起來。每件案子的情況有不同,但當事人祈求這個社會紛爭的最終解決途徑——司法能給予他們一個合理的答案。人民群眾傾注的希望和信任都使法院的工作更神圣和莊嚴。
法律專業(yè)社會實踐報告2
大學的最后一個假期,我去區(qū)檢察院,時間是從二00二年七月十六日至八月九日。期間努力將自己在學校所學的理論知識向方面轉化,盡量做到理論與相結合,在期間能夠遵守工作紀律,不遲到、早退,認真完成領導和檢察人員交辦的工作,得到院領導及全體檢察干警的一致好評,同時也發(fā)現(xiàn)了自己的許多不足之處。
此次,主要崗位是審查起訴科,因此主要科目是刑法和刑事訴訟法,也涉及一些其他私法科目。在中,我參加了幾起案件的開庭審理,認真學習了正當而標準的司法程序,真正從課本中走到了現(xiàn)實中,從抽象的理論回到了多彩的實際生活,細致的了解了公訴起訴的全過程及法庭庭審的各環(huán)節(jié),認真觀摩一些律師的整個舉證、辯論過程,并掌握了一些法律的適用及適用范圍。跟隨干警提審,核實犯罪事實,探詢犯罪的心理、動機。真正了解和熟悉了我國的公訴程序及法庭的作用和職能,同時還配合公訴人員做好案件的調查筆錄和庭審筆錄,做好案卷的裝訂歸檔工作。
期間,我利用此次難得的機會,努力工作,嚴格要求自己,虛心向領導和檢察干警求教,認真學習政治理論,黨和國家的政策,學習法律、法規(guī)等知識,利用空余時間認真學習一些課本內容以外的相關知識,掌握了一些基本的法律技能,從而進一步鞏固自己所學到的知識,為以后真正走上工作崗位打下基礎。
“紙上得來終覺淺,絕知此事要躬行。”在短暫的過程中,我深深的感覺到自己所學知識的膚淺和在實際運用中的專業(yè)知識的匱乏,剛開始的一段時間里,對一些工作感到無從下手,茫然不知所措,這讓我感到非常的難過。在學??傄詾樽约簩W的不錯,一旦接觸到實際,才發(fā)現(xiàn)自己知道的是多么少,這時才真正領悟到“學無止境”的含義。這也許是我一個人的感覺。不過有一點是明確的,就是我們的法學教育和的確是有一段距離的。法學是一門性很強的學科,法學需要理論的指導,但是法學的發(fā)展是在中來完成的。所以,我們的法學教育應當與結合起來,采用理論與實際相結合的辦學模式,具體說就是要處理好“三個關系”:即課堂教育與社會的關系,以課堂為主題,通過將理論深化;暑期與平時的關系,以暑期為主要時間段;社會廣度與深度的關系,力求內容與規(guī)模同步調進展。
在過程中,也發(fā)現(xiàn)法律的普及非常重要。我國政府為推進法治建設而進行的多年的普法教育活動,取得了很大成就。人們的法制觀念、法律意識都有了很大的提高。但是在普法的深度與廣度上還有一些不足。比如有些時候,人們對有些法律條文是知道的,但卻不知道如何適用它,以至于觸犯法律;有時候人們對兩個以上不同法律對同一問題的規(guī)定不明白,不知道該適用哪一部法律,有一個案件就是這樣的,被告人原是某村會計,后來在改選中落選,這樣一些會計帳簿、會計憑證需要移交,但是他一直認為《會計法》是規(guī)定的要等帳目清算后再移交,所以就堅持不交出,結果被以隱匿會計帳簿、會計憑證罪逮捕。這一個案例就說明我們的普法活動不能只做表面文章,要深入實際,真真正正的讓人們了解法律、法規(guī)的含義。并在這個基礎上,逐步確立人們對法律的信仰,確立法律神圣地位,只有這樣法治建設才有希望。
再有一個問題就是青少年犯罪。在中所接觸的案件中,有很大一部分案件的被告是八十年代以后出生的,甚至有兩個犯有搶劫罪的被告人是八七年的。不考慮被告人家庭和自身因素,從社會大環(huán)境來說,我覺得社會也有一些責任的。從八十年代初改革開始到八十年代末,這是一個重大變革的時期。這一段時間對精神文明建設有些放松,也就是說,有些犯罪人在童年時期就有可能已經沾染上了一些不良習氣。所以說,教育從娃娃抓起,不能只是一個口號,要真正落到實處。
“千里之行,始于足下”,這近一個月短暫而又充實的,我認為對我走向社會起到了一個橋梁的作用,過渡的作用,是人生的一段重要的經歷,也是一個重要步驟,對將來走上工作崗位也有著很大幫助。向他人虛心求教,遵守組織紀律和單位規(guī)章制度,與人文明交往等一些做人處世的基本原則都要在實際生活中認真的貫徹,好的習慣也要在實際生活中不斷培養(yǎng)。這一段時間所學到的經驗和知識大多來自領導和干警們的教導,這是我一生中的一筆寶貴財富。這次也讓我深刻了解到,在工作中和同事保持良好的關系是很重要的。做事首先要學做人,要明白做人的道理,如何與人相處是現(xiàn)代社會的做人的一個最基本的問題。對于自己這樣一個即將步入社會的人來說,需要學習的東西很多,他們就是最好的老師,正所謂“三人行,必有我?guī)煛?,我們可以向他們學習很多知識、道理。
學習法律的最終目的是要面向群眾,服務大眾,為健全社會法治,為我們的依法治國服務的。高等法學教育在推進法治建設過程中擔當著重要的角色,其培養(yǎng)的具備一定基本理論知識,技術應用能力強、素質高的專業(yè)技能人才,將在社會上起到重要作用。現(xiàn)代的社會是一個開放的社會,是一個處處充滿規(guī)則的社會,我們的國家要與世界接軌,高素質法律人才的培養(yǎng)必不可少。因此,對人才的培養(yǎng),應當面向實際,面向社會,面向國際。法學教育本身的實踐性很強,所以采用理論聯(lián)系實際,理論與實際相結合的辦學模式是比較可行的,大學的法學院應當與公、檢、法、律師事務所等部門建立良好的關系,定期安排學生見習,讓學生更好的消化所學的知識,培養(yǎng)學生對法學的興趣,避免畢業(yè)后的眼高手低現(xiàn)象,向社會輸送全面、合格、優(yōu)秀的高素質法學人才。
法律專業(yè)社會實踐報告3
這是我邁入大學校園的第一個暑假,一年的法律專業(yè)的學習為我打開了一扇通向法律殿堂之門,但法院對我們這些還生活在象牙塔里的大學生來說還是既神秘又好 奇。而今年暑假我有幸來到家鄉(xiāng)南昌市西湖區(qū)人民法院民一庭實踐,在近一個月的實踐過程中,讓我深深感到作為一名法官是多么令人驕傲。在這里我不僅找到學術理論體現(xiàn)和驗證,更找到了一種神圣的使命感。
進大學校門,就接受了這份新鮮而有挑戰(zhàn)性的社會實踐;活動,感覺到很能鍛煉自己的能力和增強自己的勇氣,畢竟己經;開始嘗試著用天真的思想去觸摸這個社會。盡管有些思想和觀點;還比較稚嫩和單純,但畢竟已經邁出了第一步。
進法院實踐后,我虛心地向法官們學習,并與他們建立了;良好的關系,積累了一些社會經驗,這是在學校和課本上學不到;的,讓我終生受益。與此同時,我也看了許多實際案例和一些專;業(yè)書籍與雜志,讓我初步地進入了角色。
一開始實踐的時候,我就旁聽了庭審,了解到法庭審判的;大致流程;通過整理卷宗、翻閱案例、合議庭筆錄;等都讓我逐漸熟悉了法院的實務操作。通過實踐,讓我了解了本;專業(yè)在實際中的應用,將理論用于實踐中,這樣才能使我今后更;好地掌握基礎理論知識,加深對本行業(yè)的了解,為以后的學習和;工作 打下較好的基礎。不久我還很幸運的有機會同法官去豫章監(jiān)獄處理一起離婚案的調解,第一次走進高墻之內,僅僅一道鐵欄之隔,卻是兩個不同的世界,看著他們眺望遠方的眼神,那是一群向往自由的靈魂。
而實踐中整理卷宗是我們一項很重要的工作,這個是我在以前的學習中沒有接觸過的,;鑒于卷宗將成為永久性的檔案,在整理前我都問得很仔細,然后;做得 很認真,整理完后覺得自己很有成就感。盡管做的事情都;比較微小、繁雜,而且第一次上手,但每一件看似平凡瑣碎的小;事都蘊藏著豐富而深刻的學問,特別對于法律這門彰顯公平與正;義的學科,每一個細微的環(huán)節(jié)都事關當事人的切身利益,因此我;在處理每個細節(jié)時都抱著“處處小心,時時留意”的態(tài)度,虛 心;地向法官們請教,他們也不厭其煩地對我進行傳幫帶,使我從中;受益匪淺,同時我也深深地明白了作為一名法律人身上所肩負的;崇高使命與社會責任,我為將來能成為其中的一員而感到無比地;驕傲和自豪,但更感到重任在肩,任重而道遠……
旁聽庭審也是一個學習的好方法,莊嚴的國徽下,現(xiàn)實中并非我們想象的那樣嚴肅,因為民一庭處理的很多案件是婚姻家庭案,而當事人也基本上是第一次參與庭審,有時雙方會激烈的爭吵,這時總要法官一遍遍講訴法庭紀律。甚至有當事人因為不肯離婚差點在庭上服敵敵畏自殺。而法官就必須馬上控制局面,安撫當事人。
我深刻地體會到:法律是一門實踐;性很強的學科,它僅有基本的專業(yè)知識是遠遠不夠的,它更需要;的是實務操作、辦案經驗和社會閱歷,作一名法官不僅需要有獨;立的法律人格,更需要有崇高的法律素養(yǎng)。作為剛跨入法律門freshman,我們有激情、有干勁,但是我們在擁有這些年輕財;富的同時,缺乏 經驗與理性是我們的致命弱點,我們有時對于案;件的庭審容易受到外界的干擾,有時過于感性和頭腦發(fā)熱,甚至;會因為當事人情緒的波動而產生惻隱之心, 這些都是我們在法律;職業(yè)化的過程中需要克服與避免的我們還需要一個冷靜的頭腦和一顆正直的心,我們的心中;必須時時都有一桿天平,公平與正義是我們 不可推卸的責任,也;是我們永遠的精神目標和價值追求!
有人說民一庭處理的都是一些雞毛蒜皮的小案子,每天都是家長里短的。而且人少案子多,可我看到的是民一庭的法官們任勞任怨
的敬業(yè)和實干精神,他們常說關乎百姓的事就無小事。法律追求正義,有些人一輩子也就進這么一次法院,我們需要做的就是讓他們盡量的感受到法律是公平的,是他們權益的捍衛(wèi)者。只有這樣這種法制的觀念才會不斷地傳播下去。
在實踐期間,我能主動配合實踐部門開展有關法律業(yè)務的;工作,認真收集和整理有關資料,作好實踐日記。在這兩個星期;的實踐過程中,我對法院的業(yè)務有了初步的了解,對促進今后專;業(yè)課程的學習起了一個很大的作用。然而,由于我們的專業(yè)課程;才剛剛開始,許多專業(yè)知識還沒有學到,但我相信,在今后的 學;習過程中,在老師的指導下,這些問題都能迎刃而解。
實踐結束了,但我感覺并不是那么輕松似的,我覺得自己;面臨著更多的壓力與挑戰(zhàn)。一切都得從頭開始,一切還得靠自己。;實踐時曾不斷告訴自己:在今后的大學生涯中必須要更加努力讀;書,學好一些實實在在的本領,塑造好自己的法律人格和法律修;養(yǎng),這樣才有資格立足于法律事業(yè)中。
我一直很喜歡這樣一句話:人生因為經歷而美麗。我想在;法院實踐的這段工作經歷將永遠成為我記憶中一抹靚麗的色彩,;因為它教我懂得了如何獨立地生活,如何憑借法律人的智慧和真;誠贏得他人的尊敬和信賴,如何盡己所能關心需要幫助的人……;我成長了,也成熟了,這里包含了我的努力與付出,但我更 要感;謝我們西湖法院,因為她給了我這次機會;還要感謝民一庭的所;有前輩們,因為他們給予了我很大的信任、幫助與肯定;感謝我;所遇到的所有好心人,因為他們的鼓勵與幫助。
法律專業(yè)社會實踐報告4
首先,我想向所有為我的實習提供幫助和指導的XX市中級人民法院的工作人員和我的指導老師致謝,感謝你們?yōu)槲业捻樌麑嵙曀鞯膸椭团Α?/p>
我的實習是由南開大學法律系和XX市中院共同安排的。通過實習,我在我的第二專業(yè)法學領域獲得了實際的工作經驗,鞏固并檢驗了自己兩年本科學習的知識水平。實習期間,我了解并參與了大量民事訴訟的庭審過程,在一些案件的審理中還擔任了書記員的工作,并且對部分參與案件提出了自己的想法。在此期間,我進一步學習了民法及民事訴訟法,對程序問題有了更深的理解,將理論與實踐有機結合起來。我的工作得到了實習單位充分的肯定和較好的評價。
實習期間我主要對關于郭繼魁與XX市中興經貿有限公司、XX市中興建筑公司、XX市中興房地產開發(fā)公司及尹杰買賣合同糾紛一案進行了深入的研究,參加了案件審理的全過程,并被特許參加合議庭評議。案件具體情況如下:
一、案件的由來和審理經過
郭繼魁與中興經貿有限公司、中興建筑公司、中興房地產開發(fā)公司及尹杰買賣合同糾紛一案由XX市XX區(qū)人民法院20xx年4月29日作出(20xx)四西民二初字第349號民事判決。宣判后,郭繼魁不服,提出上訴,XX市中院于20xx年7月4日立案,并依法組成合議庭,公開開庭進行了審理,上訴人郭繼魁、委托代理人蓋如濤,被上訴人XX市中興經貿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經貿公司)委托代理人胡振儒,被上訴人XX市中興建筑公司(以下簡稱建筑公司)委托代理人蘇軍,被上訴人XX市中興房地產開發(fā)公司(以下簡稱開發(fā)公司)委托代理人付佳賓,被上訴人尹杰、委托代理人竇樹法到庭參加訴訟,本案現(xiàn)已審理終結。
二、當事人和其他訴訟參加人情況
上訴人(原審原告):郭繼魁
委托代理人:蓋如濤。
被上訴人(原審被告):中興經貿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劉連貴
委托代理人:胡振儒
被上訴人(原審被告):中興建筑公司
法定代表人:劉連貴
委托代理人:蘇 軍,
被上訴人(原審被告):中興房地產開發(fā)公司
法定代表人:吳孝貴
委托代理人:付佳賓,
被上訴人(原審第三人)尹 杰,
委托代理人:竇樹法
三、原判要點和上訴的主要內容
原告郭繼魁訴稱:1999年6月7日原告與被告XX市中興建筑公司簽訂商品房出售協(xié)議書,將中興二期工程⑥-⑦ ,2/0 a - b軸約86平方米商網出售給原告,原告按合同約定交房款30萬元,后又于1999年9月26日、9月30日分兩筆交增面積款13萬元。但被告XX市中興經貿有限公司至今未履行合同,交付房屋。此房于20xx年5月被被告XX市中興房地產開發(fā)公司賣給第三人尹杰,是重復買賣,這種行為是無效的。現(xiàn)原告訴至法院,要求被告XX市中興經貿有限公司履行合同交付房屋,并承擔訴訟費。
被告XX市中興經貿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經貿公司)辯稱:原告所述無異議。被告XX市中興建筑公司與原告所簽的合同是受經貿公司的委托,是合法有效的,原告是初始買受人,交付了全部房款,應予以保護。第三人與XX市中興房地產開發(fā)公司所簽購房合同是重復買賣行為,開發(fā)公司發(fā)現(xiàn)重復出售后,已通知第三人解除合同,且第三人的房款未全部支付現(xiàn)金,是用一輛車折抵了20萬元房款,是無效合同,經貿公司可以按照規(guī)定賠償?shù)谌藫p失。
被告XX市中興建筑公司(以下簡稱建筑公司)辯稱:被告建筑公司與原告簽訂的購房合同合法有效,原告已按合同約定交納了全部房款,第三人與XX市中興房地產開發(fā)公司簽訂了購房合同屬于重復買賣,是無效合同,不應支持。
被告XX市中興房地產開發(fā)公司(以下簡稱開發(fā)公司)在法定期限內未做答辯。
第三人尹杰訴稱:第三人于20xx年4月6日與被告開發(fā)公司簽訂商品房銷售合同是合法有效的,且被告經貿公司已確認了第三人的買賣關系;他們之間是惡意串通,損害了第三人的利益。
原審法院認為:與原告簽合同的被告建筑公司不具有銷售房屋主體資格,與第三人簽合同的被告開發(fā)公司具有銷售房屋的主體資格,雖然原告購房時間早于第三人買房時間,但原告與第三人的各自買受行為不是建立在同等條件之上,故不存在初始買受權問題,原告與被告建筑公司簽訂的《購房協(xié)議書》無效。但被告建筑公司明知不具有預售商品房條件就與原告簽訂了商品房買賣合同,且受益人被告經貿公司在同意此房賣給原告之前,就已給第三人換了房款收據(jù),因此二被告的行為對原告是一種欺詐行為。被告經貿公司以持有《商品房出售許可證》為由,愿將爭議房屋賣給原告,但《許可證》是在20xx年7月取得的,不能對抗以前的買賣行為。被告開發(fā)公司發(fā)現(xiàn)該商網重復出售后,于20xx年9月6日向第三人發(fā)出通知,因無權出售此房,要求解除合同。但被告經貿公司于20xx年5月17日給第三人更換了交付房款的收據(jù),換收據(jù)的行為就是被告中興經貿公司同意將此房出售給第三人的意思表示,解除合同是單方行為,是無效的。因此,第三人與被告開發(fā)公司所簽購房合同是合法有效的。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六十條、《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五十九條之規(guī)定,判決:被告XX市中興房地產開發(fā)公司與第三人尹杰簽訂的合同合法有效,其買賣關系成立;被告XX市中興建筑公司與原告郭繼魁簽訂的合同無效,被告XX市中興建筑公司于本判決發(fā)生法律效力之日起立即返還原告郭繼魁購房款43萬元,并給予房款43萬元一倍的賠償損失,兩項合計86萬元。被告XX市中興經貿有限公司承擔連帶責任。
上訴人郭繼魁請求撤銷原審法院判決,依法重新判決郭繼魁與建筑公司買賣商品房合同合法有效,保護上訴人的初始買受權。其理由概括為:建筑公司是該房屋的施工單位,出賣此房是該樓房投資人經貿公司委托同意的,賣房款由經貿公司用于支付工程款。此后經貿公司于20xx年7月取得《商品房銷(預)售許可證》后,又對建筑公司買房行為再次予以確認。郭繼魁買房是1999年6月7日,尹杰重復買該房合同是二年后的20xx年5月,同尹杰算帳“換據(jù)”是20xx年6月,均在經貿公司20xx年7月取得《商品房銷(預)售許可證》之前。但尹杰的購房合同,此前賣房人已聲明廢止,而對上訴人購房協(xié)議,賣房人在取得《商品房銷(預)售許可證》后又予確認。據(jù)此應認定初始購房合同有效,此后重復購房合同無效。
被上訴人經貿公司、建筑公司、開發(fā)公司對上訴人的上訴請求及理由無異議,經貿公司同意按照規(guī)定賠償?shù)谌说膿p失。
被上訴人尹杰辯稱:原審判決正確,應予維持。上訴人郭繼魁與經貿公司、建筑公司、開發(fā)公司之間惡意串通損害第三人的利益。尹杰與開發(fā)公司簽訂的商品房銷售合同是合法有效的,購房款已按合同約定全部交齊。且被經貿公司以開具購房款收據(jù)的形式予以確認,因而尹杰的合法權益應受到保護。
四、對事實和證據(jù)的分析及認定
1996年9月XX市計劃委員會批準開發(fā)建設座落于XX市XX區(qū)英雄大街20號:0204-39的站前批發(fā)市場項目。項目開發(fā)人是開發(fā)公司,投資并組織建筑施工管理人是經貿公司,建筑施工是建筑公司。工程于1998年6月開工。
1999年6月7日郭繼魁與建筑公司簽訂了《購房協(xié)議書》(建筑公司對外銷售商品房是由經貿公司委托),郭繼魁購買中興在建二期工程一層商網⑥-⑦,2/0 a - b 軸,建筑面積約86平方米,交付房款30萬元,同年9月26日、9月30日又交增面積款13萬元,因該商網內部裝璜工程未完工,未能交付使用。
20xx年4月25日尹杰與開發(fā)公司簽訂了《商品房銷(預)售合同》,尹杰購買中興在建二期工程一層商網 ⑥-⑦ ,2/0 a - b ,軸建筑面積89.5平方米,按合同約定交付房款34.5萬元,建筑公司開據(jù)了收據(jù),經貿公司又自自己名義予以換據(jù)。該建筑面積與郭繼魁購買的建筑面積均為商網一層同一處房屋。起訴前,尹杰在未取得進戶手續(xù),未經賣方同意的情況下,對該房屋自裝防盜門上鎖,予以占有和控制。
20xx年9月25日,在吉林揚信律師事務所律師(經貿公司法律顧問)胡振儒的見證下,由中興企業(yè)集團有限責任公司、經貿公司、開發(fā)公司三家相互關聯(lián)、又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企業(yè)法人代表,對站前批發(fā)市場新建樓房(中興二期工程建筑樓房)的所有權進行了確認。三方協(xié)商一致,確認該新建批發(fā)市場樓房為經貿公司所有,該公司對此批發(fā)市場樓房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處分權。20xx年7月29日經貿公司取得《商品房銷(預)售許可證》后,對過去委托建筑公司出售的商品房,及建筑公司與郭繼魁簽訂的購房協(xié)議再一次進行確認。20xx年9月6日開發(fā)公司以無權出售商網房屋為由,向尹杰送達了解除商品房銷售合同通知,并要求解決善后事宜。后因尹杰強行占有了合同約定房屋,20xx年10月23日郭繼魁向XX區(qū)法院提起訴訟,要求取得協(xié)議約定商品房。
證據(jù):
1、郭繼魁與建筑公司簽訂的購房協(xié)議書及建筑公司出具的購房款收據(jù)。
2、尹杰與開發(fā)公司簽訂的商品房銷售合同及建筑公司出具的購房款收據(jù)和經貿公司換據(jù)收據(jù)。
3、批發(fā)市場新建樓所有權確認書。
4、商品房預售申報表和商品房銷(預)售許可證。
5、開發(fā)公司給尹杰送達的通知。
6、經貿公司確認書。
7、國有土地使用證。
8、產權確認書及移交收據(jù)。
9、施巍證言材料。
10、王金榮的證言材料。
11、其它相關證據(jù)材料。
五、解決糾紛的意見和理由
根據(jù)原審判決,上訴人上訴請求及理由,被上訴人的`答辯,本案爭議的焦點問題是:郭繼魁與建筑公司簽訂的房屋買賣協(xié)議書和尹杰與開發(fā)公司簽訂的商品
房銷售合同,哪一個合同有效,買賣關系應受法律保護。
經二審開庭審理合議庭評議認為:
1、郭繼魁與建筑公司簽訂的商品房買賣協(xié)議有效,其買賣關系應受到法律保護。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二條規(guī)定:“出賣人未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明,與買受人訂立的商品房預售合同,應當認定無效,但是在起訴前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明的,可以認定有效”。又根據(jù)《合同法》第五十一條規(guī)定:“無處分權的人處分他人財產經權利人追認或者無處分權的人訂立合同后取得處分權的,該合同有效”。依據(jù)上述法律規(guī)定,當時建筑公司作為施工方,受投資人經貿公司的委托與買方簽訂的商品房買賣協(xié)議,以及經貿公司作為投資方、開發(fā)公司作為項目開發(fā)方與買方簽訂的商品房銷售合同,均處于未生效或效力待定狀態(tài)。它需要這一項目明確產權所有人,并由產權所有人申領《商品房銷(預)售許可證》后,對這些合同進行確認,才能生效。因而郭繼魁與建筑公司當時簽訂協(xié)議時,其效力并未確定。但后來項目投資人經貿公司成為產權所有人,并取得了《商品房銷(預)售許可證》,他對建筑公司與郭繼魁簽訂的商品房買賣協(xié)議再次進行了確認,使該協(xié)議由效力待定狀態(tài),轉變成了發(fā)生法律效力的協(xié)議,協(xié)議雙方當事人的買賣關系受法律保護,因而,商品房理應由郭繼魁所有。
2、尹杰與開發(fā)公司簽訂的商品房銷售合同無效,尹杰受到的損失按規(guī)定應得到賠償。
尹杰與開發(fā)公司簽訂商品房銷售合同時,由于產權所有人沒有確定,《商品房銷(預)售許可證》尚未取得,因而其合同效力也處于待定狀態(tài)。但項目投資人經貿公司成為產權所有人,取得《商品房銷(預)售許可證》后,沒有對開發(fā)公司與尹杰簽訂的商品房銷售合同予以確認,依據(jù)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二條的規(guī)定,這一合同的性質就發(fā)生了質的變化,由效力待定狀態(tài),成為無效合同。雖然當時簽合同時的收款人是建筑公司,后來還由經貿公司予以換據(jù),但由于經貿公司當時既不是產權所有人,也不是《商品房銷(預)售許可證》持有人,其換據(jù)行為只能是屬于收款行為。所以,經貿公司成為所有權人,取得《商品房銷(預)售許可證》后,開發(fā)公司向尹杰下發(fā)了解除合同通知。而且,開發(fā)公司與尹杰簽訂的合同,發(fā)生在建筑公司與郭繼魁簽訂的協(xié)議兩年之后,依《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規(guī)定也屬侵害了初始買受人郭繼魁的合法權益,郭繼魁的初始買受權也理應受到法律的保護。
合議庭評議時還認為,造成尹杰與開發(fā)公司簽訂的商品房銷售合同無效,其責任完全在于開發(fā)公司、經貿公司和建筑公司。開發(fā)公司與尹杰簽訂合同時,購房款由建筑公司收取并出具發(fā)票,后來又由經貿公司換發(fā)了購房款收據(jù),因而這三家企業(yè)對房屋重復出售是明知的。而尹杰對開發(fā)公司的重復出售行為當時是不知道的,買受行為是善意的,所以,其所受到的損失理應按照相關規(guī)定予以賠償。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九條第一款三項規(guī)定:“出賣人訂立商品房買賣合同時,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導致合同無效或者被撤銷、解除的,買賣人可以請求返還已付房款及利息、賠償損失,并可以請求出賣人承擔不超過已付購房款一倍的賠償責任:(三)故意隱瞞所售房屋已經出賣給第三人或者為拆遷補償安置房屋的事實”。依據(jù)這一規(guī)定,開發(fā)公司應返還尹杰購房款345,220.78元,并給予購房款一倍的賠償損失。經貿公司、建筑公司承擔連帶給付責任。
由于案件牽涉關系復雜合議庭將該案提交審判委員會,其中包括我個人的意見在內的合議庭意見一并提交。審判委員會對合議庭意見大部分予以支持,但由于對于法律條文理解不同以及考慮多方客觀因素,對第三人獲賠問題經激烈討論采取了其他觀點,即由于尹杰在本案中沒有向法院請求返還和賠償,應另求法律途徑予以解決。
綜上,二審法院認為,原審判決有誤,適用法律不當,上訴人郭繼魁上訴有理,應予支持。經XX市中級人民法院20xx年第39次審判委員會討論決定,依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五十三條第一款二、三項的規(guī)定,判決:
一、撤銷XX市XX區(qū)人民法院(20xx)四西民二初字第349號民事判決;
二、中興建筑公司與郭繼魁簽訂的商品房買賣協(xié)議有效,買賣關系成立;
三、中興房地產開發(fā)公司與尹杰簽訂的商品房銷售合同無效。
一、二審案件受理費22,220.00元,由中興房地產開發(fā)公司、中興經貿公司、中興建筑公司負擔。
通過對本案的深入研究,我認為XX市中院,認定事實清楚,適用法律正確,判決公正。但是,其中對于第三人尹杰的賠償問題我仍堅持在合議庭中我提出的意見:1第二審案件的審理應當圍繞當事人上訴請求的范圍進行,當事人沒有提出請求的,不予審查,但判決違反法律禁止性規(guī)定、侵害社會公共利益或者第三人利益的除外。 2中興建筑公司與第三人
尹杰簽訂的合同屬于無效合同,對于無效合同依法律規(guī)定應恢復原狀、返還原物、賠償損失?;谝陨蟽牲c原因,我認為,法院應對第三人利益予以保護,即開發(fā)公司應返還尹杰購房款345,220.78元,并給予購房款一倍的賠償損失,經貿公司、建筑公司承擔連帶給付責任,而不應該使第三人另求法律途徑解決。這樣,對善意第三人利益沒有有效保護,而且增加訴累,浪費司法資源。
本次實習是我大學生活中不可缺少的重要經歷,其收獲和意義可見一斑。首先,我可以將自己所學的知識應用于實際的工作中,理論和實際是不可分的,在實踐中我的知識得到了鞏固,解決問題的能力也受到了鍛煉;其次,本次實習開闊了我的視野,使我對法律在現(xiàn)實中的運作有所了解,也對法言法語也有了進一步的掌握;此外,我還結交了許多法官和律師朋友,我們在一起相互交流,相互促進。作為一個南開學生,我竭力成為一名南開文化的使者,向社會各界的朋友們介紹南開,使他們走近南開,了解南開。
法律專業(yè)社會實踐報告5
這個寒假,我走進了xxxx刑庭,進行了為期不長的兩周的實習。
雖然以前在專業(yè)老師的帶領下也參加過刑審,但這一次,卻是如此真實地深入到庭審的背后,期間,我的實習主要有以下內容:旁聽;填寫公安卷;發(fā)送達回證及判決書;裝訂檔案;打執(zhí)行通知書及結案審結表;幫助書記員整理卷宗;查閱及復核卷宗。
下面我來分享一下我的實習收獲及感悟:
一、無論所做的事情輕重緩急,到要做到謹慎細微
我到刑庭的第一天,是跟書記員。由于她所負責的法官的執(zhí)行通知書及結案審結表比較急用,讓我也加入了其行列中。其實打這些文書,模版已經擬好了,關鍵是運用的計算機操作技術將犯罪嫌疑人的檔案資料填入其中。書記員把需要注意的問題講述了一遍,如刑號、出生地、戶籍所在地、學歷、是否有前科、犯罪事實等等,最關鍵的是刑期了,若稍有松懈,正義和公平就會在這不經意的一剎那間被抹煞。這關乎當事人的切身的人身權利也將因自己的疏忽遭受了損害。本以為這是簡單的手腳功夫,但真正做起來時,才發(fā)現(xiàn),必須逐一校對,細致入微,方可保證無錯。而且,要真正地做到快、準、狠,還需些時日來訓練埃
同時,我還發(fā)現(xiàn),刑庭的電腦里面存有很多法律條文以及對應案件的資料,這在法庭是很方便的,真的大大提高了法庭工作的效率。并且在以后的工作中這個“作戰(zhàn)武器”是大有裨益的。
二、法院工作者人員應該樹立的中立地位
法院的每一項工作都牽動著雙方當事人及其利害關系人的心,他們每一雙注視焦急的眼睛都注視著事態(tài)的進展。作為一名法院的工作人員,包括我這樣的實習生,都深深地感到身上肩負起的責任。面對一件案情簡單的案件要作出一個判決或者裁定也許并不難,在電腦上修改的時間可能只消十來分鐘,但我們保證的是判斷的正確,符合“內心的確信”、法律的規(guī)定。法院的責任在于重新分配當事人的權利義務,它的角色是中立的,不可偏袒,一方當事人不管是被害者還是加害人,應該承擔的需要承擔,不需要的不能強加。主觀臆斷或者有感情傾向都不是一位裁判者應該具有的。
還記得第一次庭審的旁聽,是七位犯罪嫌疑人涉嫌綁架罪。其中年紀最小的初中未畢業(yè),而父親,作為他的辯護人,在法庭上,竟難過得激動地流下了淚,或許是痛苦又心疼的淚吧??粗鴾I痕印在他那滄桑的臉上,同情之情立馬燃起。他兒子年紀如此的小,肯定是被騙過去的了。然而,當看到法官那義正嚴辭的方臉時,心中警鐘即時敲響,作為法學人員,扶弱之心需有,但追求正義公平更需有一顆中立之心!
三、關于簡易程序審理刑事案運用
這是我第一次看見簡易程序在審理案件中的具體運用。這些案件案情清晰、事實清楚、證據(jù)充分、爭議不大,基本與課本的條件要求符合。并且花都區(qū)法院也屬基層法院,符合簡易程序的條件。在整個審理過程中,審理時限很短,而且感覺開庭審理只是走下過場,法官對于此案如何判也早有結論。
然而,通過這幾起適用簡易程序的刑事案的審理,我看到雖然審理時限很短,必備的程序卻很完備的,準備工作也是不容疏忽的,而且法院在這方面控制得很好。幾件的案件在同時審理宣判,也大大地節(jié)省了法院資源,也提高了工作效率。
四、關于綁架罪的認定
在書上學習時,只是抽象地認為,綁架罪就是以勒索財物為目的綁架他人,或者綁架他人作為人質的行為。當然必須考慮的是構成要件。而在實踐中,需做到實際的運用。如以勒索財物為目的,以強制手段違背被害人意志威脅及其他暴力手段來所取財物就是勒索財物了嗎?當然不是。如果只是甲騙取了乙的手機,乙不平,以暴力手段實際控制甲,威脅其返還。這并不構成綁架罪,而為拘禁罪。只有當乙索取超過手機價值以外更多的財物才有可能構成綁架罪。
理論的知識真的需要通過實踐的運用,才可以說是屬于自己的。
五、關于社會人員的法律意識問題的認識
在實習過程中,從接觸到的案件中,發(fā)現(xiàn)有較多的犯罪嫌疑人都是因缺乏正確的法律意識才導致了犯罪??磥硪婪ㄖ螄姆结?,法律意識入人心的措施還未貫徹得好,公民的法律意識有待進一步的提高。特別是教育水平對法律意識的影響最大。有很多的犯罪嫌疑人的學歷都是中小學的,還有就是未成年犯罪也越來越成熟,這些問題都不容忽視,需要深入思考。就目前而言,普法宣傳還需進一步地擴大深入。
實習的時間或許不長,但是卻讓我接觸并初步了解到實際的刑事審判工作及其程序,也通過理論與實踐的結合,進一步學習了相關法律知識,鞏固了理論知識。同時也由此看到了自己需要努力的方向。希望能夠抓緊每一次的社會實踐機會,使得學習到的理論在實踐中得到檢驗,全面提升專業(yè)能力。
法律專業(yè)社會實踐報告6
大學的最后一個假期,我去區(qū)檢察院實習,時間是從20xx年七月十六日至八月九日。實習期間努力將自己在學校所學的理論知識向實踐方面轉化,盡量做到理論與實踐相結合,在實習期間能夠遵守工作紀律,不遲到、早退,認真完成領導和檢察人員交辦的工作,得到院領導及全體檢察干警的一致好評,同時也發(fā)現(xiàn)了自己的許多不足之處。
此次實習,主要崗位是審查起訴科,因此主要實習科目是刑法和刑事訴訟法,也涉及一些其他私法科目。在實習中,我參加了幾起案件的開庭審理,認真學習了正當而標準的司法程序,真正從課本中走到了現(xiàn)實中,從抽象的理論回到了多彩的實際生活,細致的了解了公訴起訴的全過程及法庭庭審的各環(huán)節(jié),認真觀摩一些律師的整個舉證、辯論過程,并掌握了一些法律的適用及適用范圍。跟隨干警提審,核實犯罪事實,探詢犯罪的心理、動機。真正了解和熟悉了我國的公訴程序及法庭的作用和職能,同時還配合公訴人員做好案件的調查筆錄和庭審筆錄,做好案卷的裝訂歸檔工作。
實習期間,我利用此次難得的機會,努力工作,嚴格要求自己,虛心向領導和檢察干警求教,認真學習政治理論,黨和國家的政策,學習法律、法規(guī)等知識,利用空余時間認真學習一些課本內容以外的相關知識,掌握了一些基本的法律技能,從而進一步鞏固自己所學到的知識,為以后真正走上工作崗位打下基礎?!凹埳系脕斫K覺淺,絕知此事要躬行。”在短暫的實習過程中,我深深的感覺到自己所學知識的膚淺和在實際運用中的專業(yè)知識的匱乏,剛開始的一段時間里,對一些工作感到無從下手,茫然不知所措,這讓我感到非常的難過。在學校總以為自己學的不錯,一旦接觸到實際,才發(fā)現(xiàn)自己知道的是多么少,這時才真正領悟到“學無止境”的含義。這也許是我一個人的感覺。不過有一點是明確的,就是我們的法學教育和實踐的確是有一段距離的。法學是一門實踐性很強的學科,法學需要理論的指導,但是法學的發(fā)展是在實踐中來完成的。所以,我們的法學教育應當與實踐結合起來,采用理論與實際相結合的辦學模式,具體說就是要處理好“三個關系”:即課堂教育與社會實踐的關系,以課堂為主題,通過實踐將理論深化;暑期實踐與平時實踐的關系,以暑期實踐為主要時間段;社會實踐廣度與深度的關系,力求實踐內容與實踐規(guī)模同步調進展。
在實習過程中,也發(fā)現(xiàn)法律的普及非常重要。我國政府為推進法治建設而進行的多年的普法教育活動,取得了很大成就。人們的法制觀念、法律意識都有了很大的提高。但是在普法的深度與廣度上還有一些不足。比如有些時候,人們對有些法律條文是知道的,但卻不知道如何適用它,以至于觸犯法律;有時候人們對兩個以上不同法律對同一問題的規(guī)定不明白,不知道該適用哪一部法律,有一個案件就是這樣的,被告人原是某村會計,后來在改選中落選,這樣一些會計帳簿、會計憑證需要移交,但是他一直認為《會計法》是規(guī)定的要等帳目清算后再移交,所以就堅持不交出,結果被以隱匿會計帳簿、會計憑證罪逮捕。這一個案例就說明我們的普法活動不能只做表面文章,要深入實際,真真正正的讓人們了解法律、法規(guī)的含義。并在這個基礎上,逐步確立人們對法律的信仰,確立法律神圣地位,只有這樣法治建設才有希望。
再有一個問題就是青少年犯罪。在實習中所接觸的案件中,有很大一部分案件的被告是八十年代以后出生的,甚至有兩個犯有搶劫罪的被告人是八七年的。不考慮被告人家庭和自身因素,從社會大環(huán)境來說,我覺得社會也有一些責任的。從八十年代初改革開始到八十年代末,這是一個重大變革的時期。這一段時間對精神文明建設有些放松,也就是說,有些犯罪人在童年時期就有可能已經沾染上了一些不良習氣。所以說,教育從娃娃抓起,不能只是一個口號,要真正落到實處。
“千里之行,始于足下”,這近一個月短暫而又充實的實習,我認為對我走向社會起到了一個橋梁的作用,過渡的作用,是人生的一段重要的經歷,也是一個重要步驟,對將來走上工作崗位也有著很大幫助。向他人虛心求教,遵守組織紀律和單位規(guī)章制度,與人文明交往等一些做人處世的基本原則都要在實際生活中認真的貫徹,好的習慣也要在實際生活中不斷培養(yǎng)。這一段時間所學到的經驗和知識大多來自領導和干警們的教導,這是我一生中的一筆寶貴財富。這次實習也讓我深刻了解到,在工作中和同事保持良好的關系是很重要的。做事首先要學做人,要明白做人的道理,如何與人相處是現(xiàn)代社會的做人的一個最基本的問題。對于自己這樣一個即將步入社會的人來說,需要學習的東西很多,他們就是最好的老師,正所謂“三人行,必有我?guī)煛?,我們可以向他們學習很多知識、道理。
學習法律的最終目的是要面向群眾,服務大眾,為健全社會法治,為我們的依法治國服務的。高等法學教育在推進法治建設過程中擔當著重要的角色,其培養(yǎng)的具備一定基本理論知識,技術應用能力強、素質高的專業(yè)技能人才,將在社會上起到重要作用?,F(xiàn)代的社會是一個開放的社會,是一個處處充滿規(guī)則的社會,我們的國家要與世界接軌,高素質法律人才的培養(yǎng)必不可少。因此,對人才的培養(yǎng),應當面向實際,面向社會,面向國際。法學教育本身的實踐性很強,所以采用理論聯(lián)系實際,理論與實際相結合的辦學模式是比較可行的,大學的法學院應當與公、檢、法、律師事務所等部門建立良好的關系,定期安排學生見習,讓學生更好的消化所學的知識,培養(yǎng)學生對法學的興趣,避免畢業(yè)后的眼高手低現(xiàn)象,向社會輸送全面、合格、優(yōu)秀的高素質法學人才。
法律專業(yè)社會實踐報告7
實踐,就是把我們在學校所學的理論知識,運用到客觀實際中去,使自己所學的理論知識有用武之地。只學不實踐,那么所學的就等于零。理論應該與實踐相結合。另一方面,實踐可為以后找工作打基礎。通過這段時間的實習,我們學到一些在學校里學不到的東西。因為環(huán)境的不同,接觸的人與事不同,從中所學的東西自然就不一樣了。要學會從實踐中學習,從學習中實踐。
第一次參加社會實踐,我明白大學生社會實踐是引導我們學生走出校門,走向社會,接觸社會,了解社會,投身社會的良好形式;是培養(yǎng)鍛煉才干的好渠道;是提升思想,修身養(yǎng)性,樹立服務社會的思想的有效途徑。通過參加社會實踐活動,有助于我們在校大學生更新觀念,吸收新的思想與知識。 不同的時間的社會實踐,一晃而過,卻讓我從中領悟到了很多的東西,而這些東西將讓我終生受用。社會實踐加深了我們與社會各階層人的感情,拉近了我與社會的距離,也讓自己在社會實踐中開拓了視野,增長了才干,進一步明確了我們青年學生的成材之路與肩負的歷史使命。社會才是學習和受教育的大課堂,在那片廣闊的天地里,我們的人生價值得到了體現(xiàn),為將來更加激烈的競爭打下了更為堅實的基礎。我在實踐中得到許多的感悟!
在這次實踐中,讓我們很有感觸的一點就人際交往方面, 大家都知道社會上人際交往非常復雜,但是具體多么復雜,我們想也很難說清楚,只有經歷了才能了解.才能有深刻的感受,大家為了工作走到一起, 每一個人都有自己的思想和個性,要跟他(她)們處理好關系得需要許多技巧,就看你怎么把握了.我們想說的一點就是,在交際中,既然我們不能改變一些東西,那我們就學著適應它.如果還不行,那就改變一下適應它的方法。讓我們在各自的社會實踐活動中掌握了很多東西,最重要的就是使我們在待人接物、如何處理好人際關系這方面有了很大的進步。同時在這些社會實踐中使我們深深體會到我們必須在工作中勤于動手慢慢琢磨,不斷學習不斷積累。遇到不懂的地方,自己先想方設法解決,實在不行可以虛心請教他人,而沒有自學能力的人遲早要被企業(yè)和社會所淘汰。
通過這段時間的實習,學到一些在學校里學不到的東西。因為環(huán)境的不同,接觸的人與事不同,從中所學的東西自然就不一樣了。要學會從實踐中學習,從學習中實踐。我們不只要學好學校里所學到的知識,還要不斷從生活中,實踐中學其他知識,不斷地從各方面武裝自已,才能在競爭中突出自已,表現(xiàn)自已。
各位領導,各位同事,各位朋友:
大家好。我是來自傳動事業(yè)部的劉學召,我今天演講的題目是廉潔自律,珍惜擁有。
古語有云:正心,修身,齊家,治國,平天下。廉潔修身乃齊家之始,治國之源,平天下之基。
所謂“廉”,應是一種思想上的意識,自我約束的意識,堅持正直的意識,廉潔自律,能夠加強黨風廉政建設,創(chuàng)優(yōu)合規(guī)發(fā)展環(huán)境,強化全體干部職工拒腐防變思想。
我曾經在網絡上聽取過服刑人員的現(xiàn)身說法。這些犯罪人員,他們曾經有著自己的夢想,有著好的工作環(huán)境,有著較高的經濟收入,有著幸福的家庭,他們曾經為國家和社會做出過突出的工作成績、深受領導和同志們的信任。然而,面對金錢利益的誘惑,他們人生的航標迷途了,喪失了理想信念,最終走上了犯罪的道路,把自己送入了地獄之門。今天,他們聲淚俱下的懺悔和警醒,對親人家庭的感念,對自由的渴望,深深的感染了我,他們用自己的例子告訴我們要廉潔自律,珍惜擁有。
我是長城公司的一名操作工,工作已有三個年頭,我們的公司有著嚴格的廉潔制度,我要時刻保持清醒的頭腦,按規(guī)辦事,面對物欲橫流的社會,我更加需要走好人生的轉折點,把握好自己人生的航標。要以謙虛之心加強學習、以謹慎之心對待權利、以淡泊之心對待名利、以警惕之心對待誘惑、以感恩之心對待監(jiān)督、以快樂之心對待生活。
作為八零后的我們,如何真正將廉潔二字落實、貫穿到我們的生活中,學習中,工作中?如何有效的去擴大這份感染力?這,是值得我們深思的一個問題。我認為應以以下幾個方面嚴格要求自己。
在思想上,樹立正確的.世界觀、人生觀、價值觀。進一步加強自身的思想政治教育和職業(yè)道德教育,警鐘常鳴,努力做到自持、自重、自省、自警,要耐得住寂寞、經得起誘惑,頂?shù)米⊥犸L、經得住考驗。以辛勤勞動為榮、以好逸惡勞為恥,以誠實守信為榮、以見利忘義為恥,以遵紀守法為榮,以違法亂紀為恥。
在工作上,恪盡職守、嚴于律己、加強學習。認真學習相關法律法規(guī)、認真學習我公司的各項規(guī)章制度,認真學習業(yè)務技術,提高個人素質和法律意識,按規(guī)矩辦事,按要求操作,廉潔自律、嚴于律己。算好政治賬、尊嚴賬、家庭賬、事業(yè)賬、金錢賬、自由賬、健康賬,時時事事自警自律,扎扎實實做好本職工作。
在生活上,勤儉節(jié)約、艱苦樸素、珍惜擁有。發(fā)揚勤儉節(jié)約、艱苦樸素的傳統(tǒng)美德,以艱苦奮斗為榮,以驕奢淫逸為恥。不攀比、不奢侈、學會滿足、珍惜來之不易的工作、家庭和幸福生活。
廉潔自律,是我們新一代的責任,是我們年輕人的使命。正如我們長城公司的廉潔標語“小慈是大慈之賊,小利是大利之賊”,我們要不斷提高自己,做好本職工作,守住自己的那口井,不越法律之線,努力成為一名優(yōu)秀的長城員工,讓你我攜手共筑我們長城公司更加美好的明天!
員工廉潔自律
各位領導、各位評委、朋友們:
大家好!
我叫xxx,很高興能夠在這秋高氣爽的季節(jié)里和大家探討“清正廉潔、爭先創(chuàng)優(yōu)”這個話題,我的演講題目是《以廉為鏡正己身,以勤為舟傳美德》。
游路盡頭處,顧盼瀏覽中,有多少清正廉潔、務實開拓的清官受到人民的愛戴;踱來蕩去間,趨退俯仰時,有多少克己奉公、剛正嚴明的廉吏得到百姓的褒揚。碾去歲月的塵埃,追憶先賢的偉績,他們的光輝形象鑄成了永恒的民族靈魂,他們的雄偉英姿構成了堅貞的中華脊梁。
“清如秋菊何妨瘦,廉似梅花不畏寒”,無論歷史如何變遷,無論時代怎樣發(fā)展,廉潔永遠是時代的需要,正氣永遠是人民的期盼。
古時如春秋時宋國執(zhí)政大臣子罕的“不貪為寶”,三國時吳國廣西郁林太守陸績的“壓船廉石”,南北朝時的中書通事舍人顧協(xié)的“棒打賂者”,東漢楊震“天知,地知,我知,你知,何謂無知”的“深夜拒金”,宋朝趙卞出任成都轉運使時隨身攜帶的“一琴一鶴”,宋時在朝中身居要職的劉溫臾的“厚謝婉拒”,明朝于謙入京城時的“兩袖清風”,清代直隸巡撫于成龍的“立檄拒禮”……無不折射出古代廉吏潔身自好的高尚節(jié)操。
滔滔的黃河奔涌不息,時代的車輪滾滾向前。彈指間我們已跨入一個嶄新的時代,在我們中國共產黨帶領全國各族人民革命、建設、改革的歷史征程中,清廉勤政、親民愛民是我們戰(zhàn)勝艱難險阻、完成歷史使命、實現(xiàn)民族發(fā)展的一條主線。一代又一代的共產黨員始終恪守“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人生信條,清清白白做人,明明白白當官,他們廉潔奉公的浩然正氣,在歷史的長河中熠熠生輝。黨的好兒子、
好干部孔繁森,人民的好公仆、好書記鄭培民,還有焦裕祿、牛玉儒、汪洋湖等等,這一個個響亮的名字,已成為時代的號角,召喚著任長霞、龍清秀等一個個優(yōu)秀的黨員干部在清政廉政的道路上前仆后繼,他們嚴于律己的崇高品德影響著一代又一代的后人。
“無欲則剛,剛則能強,強則能直,直則能勇,剛強直勇,你就會一身正氣;無欲則公,公則能正,正則能廉,廉則能明,公正廉明,你就會兩袖清風”。這不僅是時代賦予我們廣大干部的光榮使命,更是對我們的殷切期盼。作為新時代的黨員干部,要把廉潔作為一面鏡子,時刻提醒著自己,照耀著自己,抵得住誘惑、守得住清貧、耐得住寂寞,兩袖清風、一身正氣。要把廉潔勤政作為傳頌美德的方舟,傳頌廉潔勤政為民的黨員風范,鑄就清廉務實的黨員錚骨,培育出剛健峻拔的民族品格,塑造出自信、自謙、自律的廉潔精神。
太陽熊熊燃燒,因為它選擇了輝煌!梅花凌寒怒放,因為它選擇了堅強!大山直插蒼穹,因為它選擇了剛毅!我們每個人的生命都是曲精心鋪就的樂章,這樂章的主旋律是高貴或低賤,是幸?;蛲纯?,全在于我們自己的選擇。愿每一位領導干部都堅定不移地選擇“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作為主旋律,讓生命的樂章轟轟烈烈、可歌可泣、流傳千古!
三、大力提升法律服務水平
一是主抓陣地建設,構筑法律援助橋頭堡。在全縣各鄉(xiāng)鎮(zhèn)建立了法律援助工作站,由司法助理員及法律服務工作者兼職法律援助工作;依托村支兩委及村法律顧問,逐步推進建設村(社區(qū))規(guī)范化法律援助工作點,目前,法律援助工作站(點)共有人員43名,村、社法律援助聯(lián)絡員220余名。為每個站點配備了1-3名專兼職工作人員,配置了完善的辦公設備;均建立了業(yè)務臺帳;均公開了法律援助站(點)工作人員及援助陣容信息,公開了工作職責、業(yè)務范圍、辦事流程等。
二是細抓信息平臺運用,推進法律援助工作信息化建設。目前全縣所有鄉(xiāng)鎮(zhèn)司法所和7個法律服務所、4家律師事務所開通了網上法律援助申請受理平臺,60名司法助理員和法律服務從業(yè)人員學會了系統(tǒng)平臺的`操作應用;強化業(yè)務培訓,定期不定期組織全縣律師、法律服務工作者和司法助理員進行操作系統(tǒng)專題培訓;加強系統(tǒng)日常維護管理,各站點落實了專人對網絡平臺進行日常維護管理,確保了網絡平臺正常運行。
三是狠抓宣傳報道,營造法律援助良好社會氛圍。1.充分發(fā)揮媒體優(yōu)勢,不斷擴大法律援助宣傳覆蓋面。通過電視臺、手機短信平臺、微博及"12348"法律援助熱線大力宣傳法律援助相關知識,針對少數(shù)地處偏遠、交通不便的鄉(xiāng)鎮(zhèn),縣局專門為有法律需求的困難群眾和弱勢群體制發(fā)了法律援助便民服務卡。2.借助每月一周集中法制宣傳周活動,將法律援助宣傳與日常工作、"法律七進"活動緊密結合起來,著力提升法律援助宣傳實效。
201x年法律援助民生工程任務目標:法律援助案件目標任務數(shù)220件;法律援助各類咨詢(代書)目標任務數(shù)2040人次;新建規(guī)范化法律援助工作站目標任務2個。
完成情況:上半年,我縣已辦理法律援助案件110件,完成全年目標任務的50%;受理各類來訪、咨詢(包括代書)人次1020人次,完成目標任務的50%;新建規(guī)范化法律援助工作站目標任務數(shù)2個,完成任務目標的100%,發(fā)放各類宣傳資料5000余份,共為受援人避免或挽回經濟損失35萬余元,實現(xiàn)了全年工作時間過半目標任務完成過半的目標。
四、積極推進社區(qū)矯正工作
半年來我縣社區(qū)矯正工作嚴格按照有關規(guī)定,進一步增強做好社區(qū)矯正監(jiān)管工作的責任心和使命感,特別是《社區(qū)矯正實施辦法》施行以來,進一步規(guī)范矯治監(jiān)管制度,切實加強了對社區(qū)矯正人員的監(jiān)督管理,至2014年6月底,全縣累計接收各類矯正人員423人,累計解除矯正人員227人?,F(xiàn)有社區(qū)服刑人員196人,其中緩刑129人(宣告禁止令1人),假釋27人,暫予監(jiān)外執(zhí)行8人,管制32人。通過信息平臺進行思想匯報502人次,發(fā)布公益勞動公告42次,警示教育通知 2次,越界警告50 人次,人機分離警告6人次,信息互動142 人次。開展社會調查評估38件,28件28人被評估為適宜納入社區(qū)矯正,10件10人被評估為不適宜納入社區(qū)矯正,36例評估建議被人民法院予以采納,采信率達94.7 %,做出的評估意見深受委托單位好評。
五、安置幫教工作
一是將安置幫教工作列入年度綜治工作的考核內容;二是為每位刑釋解教人員建立了幫教方案,幫教小組、相關村(社區(qū))和家庭均簽訂協(xié)作幫教責任書,形成常態(tài)性溝通,建立信息庫;三是根據(jù)每個幫教對象的不同情況,制定幫教個案,及時落實幫教措施;四是重視全社會對刑釋人員的思想觀念的轉變,通過宣傳教育,轉變社會各界對刑釋人員的看法,同時樹立歸正人員干事業(yè)的信心。
各司法所為每位刑釋解教人員建立了幫教方案,逐人建檔造冊,及時走訪、及時簽訂了幫教責任書,半年來我局共接收刑釋解教人員142人,幫教率達到100%,安置率達到100%,無重新犯罪。
六、扎實開展黨的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
黨的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開展以來,我局主動擴大學習教育范圍,全面開展司法行政系統(tǒng)黨的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
(一)以實為先,動員到位、學習到位。
我局及時成立了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領導小組及其辦公室,認真制定了活動方案,并于201X年2月26日,召開了司法行政系統(tǒng)黨的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動員大會。采取集中學習為主、個人自學為輔、專題討論為補充的方式扎實開展理論學習及"六項專題教育"、"八項專題討論"等活動,舉辦了司法行政系統(tǒng)黨的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知識考試。目前,我局共組織集中學習9次、參學人員達468人次,撰寫心得體會280余篇、理論研討文章40余篇;開展專題討論9次,討論交流發(fā)言54人次;舉辦演講比賽1次,演講稿30余篇;局領導上課輔導6次、上專題黨課2次;觀看紅色影視作品6次。
(二)以實為效,確保聽取意見到位
一是向有關單位發(fā)放調查函,共發(fā)放調查函80份,收回58份,征集到意見63條。二是局班子成員分別帶隊到各司法所、法律服務所、律師事務所聽取對班子及成員在四風方面存在的問題、對司法行政工作的建議以及對黨的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的意見建議,共征集意見建議69條。三是采取請進來的方式,共組織召開了三次座談會,征集意見建議27條。四是設立征集意見箱,共征集意見建議14條。五是服務現(xiàn)場聽取意見,印發(fā)征求意見表,請前來辦事的群眾找問題、提意見,共填寫征求意見表220份,收集意見建議42條。
(三)以實為治,確保立查立改到位
修改完善了工作制度、學習制度、請銷假制度、考勤制度等各項管理制度;嚴格督查考核,確保各項規(guī)章制度落到實處,根據(jù)萬名干部幫扶群眾、入戶五四工作法等活動要求,進一步梳理了臺賬,明確了幫扶的內容、人員和時限。截止目前,已整改完成六個問題,其余九個問題正結合中心工作的開展,狠抓整改落實。
(四)以實為本,確保與司法行政工作結合到位
我局切實抓好教育實踐活動與司法行政工作的緊密結合,使法制宣傳更加貼近群眾、法律服務惠及更多百姓。
1、扎實開展法制宣傳活動。積極打造普法陣地,建成了中天小廣場法制宣傳長廊、金馬山法制公園和寶塔壩村法制廣場;二是充分發(fā)揮媒體優(yōu)勢,積極拓寬普法渠道;三是開展每月一周集中法制宣傳周活動,營造良好法治氛圍。
2、深入開展走基層"四十四百"專項法律服務活動。截至目前,我局已開展了10場法制講座,12場街頭法制宣傳,16次上門法律服務,24名法律援助受援者回訪;與20個村(社區(qū))簽訂了法律顧問合同,對30家企事業(yè)單位進行了法律體檢;組織25名社區(qū)矯正人員進行專題教育,對156名刑滿釋放人員進行了走訪。